发展型自治
2018-06-13雷明昊
广西民族研究 2018年2期
【摘 要】国外模式难以解释和指导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不同于西方但适合中国国情,符合中国各族同胞利益的发展型自治。发展型自治区别于源于西方的自决型自治和多元文化自治,主要体现在自治的核心、着眼点和方式等诸多内容的不同。民族自决只是民族发展的方式之一,自决成本高昂且未必有效,发展才是硬道理。发展型自治是“增量自治”,并尝试走出“文化的冲突”之困境。理解发展型自治的特色和意义,可避免对其误解。
【关键词】民族区域自治;民族自治;发展型自治;自决型自治;多元文化自治
【作 者】雷明昊,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北京,100871
【中图分类号】D633.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18)02-0049-010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举措和治理方式。民族区域自治从萌芽至今,一直有着不同的路径和模式可以选择,这期间政府和学界亦对其有过不同的规划和建议。本文试图对比国外模式同时也立足中国实践,用“发展型自治”这一概念及其分析思路,描述和解读当下中国民族区域自治模式,总结中国民族区域自治模式的特色和优势,从不同的维度和角度来看待当下民族问题领域出现的争议,以期能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展和完善以及最终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既有理论价值也有现实意义的研究进路。
一、国外模式难以解释和指导中国实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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