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主体视角下农地流转的风险识别及评价研究*
——基于上海涉农郊区的调研
2018-06-13牛星,李玲
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 2018年5期
牛 星,李 玲
(1.复旦大学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创新基地,上海 200433; 2.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 200237)
0 引言
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明确提出鼓励农村承包土地的有序流转, 2014~2016年连续3年的一号文件都持续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这让农民对土地产权有了明确的预期,进一步推进了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在国家一系列政策的推动下,我国农地流转*该文所提及的“农地流转”是指农村承包经营土地的流转,不涉及其他地类市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止2015年底,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0.3亿hm2,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33.3%,流转合同签订率达67.8%,农户承包地规范有序流转的机制初步建立*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网站: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329号建议的答复.http://www.moa.gov.cn/zwllm/tzgg/tz/201608/t20160810_5234645.htm。然而,农地流转牵动到整个农村社会,在农地规模化流转的同时,风险问题不可忽视,在政策和制度层面,农民行使土地流转的民主管理权利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比如农民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后作为股东的成员,没有实质上的经营管理权,却要承担投资入股方面的义务和风险,造成农民主体的“弱化”[1-3]; 当前的农地流转中对于流入方有不同程度和不同区域层面上的政策扶持,但是这种政策支持的不可持续性,加之缺乏规范化的农村土地流转价格和指导机制很容易产生导致农业经营失败[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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