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教学自主权研究综述
2018-06-07张烨
神州·中旬刊 2018年5期
张烨
摘要:皮尔森在1998年指出:目前关于教师教学自主权的研究尚处于非常年轻的阶段。我国关于教学自主权的研究也是非常少的,仅处于起步阶段,且多为思辨方法,缺乏量化研究。
关键词:教学自主权;内涵;缺失现状;赋权策略;综述
一、关于教师教学自主权内涵的研究
(一)教师教学自主权的涵义
Kreis、Brockopp认为涉及教师对教学与学校工作的控制、影响、参与程度和所拥有的权利四方面含义。
Graham认为是教师确定教学进度、决定执行教学方法和教学步骤的权利。
Helsby 认为是教师能够自己决定教学工作。
夏小刚认为是教师在教学中享受的利益和自主行使的权力。
鲁洁、吴康宁认为包括选用教科书、制定课程实施计划、运用教学形式与教学方法、评价教育实践活动这四个方面的权利。
李青和李如密认为是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自主选择、判断与决定教学各个方面的权利。
(二)教师教学自主权的内容
Pearson和Hall认为包括课程自主权和一般教学自主权。
石中英认为包括教师可以自由地理解教学目标、选择和使用教材、选择和编辑教学辅导材料、组织和管理课堂教学、选择、教学方式、方法或手段、进行教学评价、参与教学研究、参与各项教学制度制定、维护教学秩序、按照自己的理解讲解教学内容。
范乃中认为指教师在编辑课程、自由选择与使用教材、自由确定教学方式、管教、教育评量、校务参与等方面所拥有的权利。
李青和李如密认为是可以自主决策教学目标与任务,教学内容,教学原则,教学模式,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法,教学媒体,教学管理,教学评定,教学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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