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劝退员工违法吗
2018-06-07叶嘉
农民文摘 2018年1期
据报载,2017年12月10日,42岁男子欧某新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一大楼坠亡。有人说,欧某新已在公司工作了6年,并称其之前曾被领导约谈劝退。一时间再次引发舆论对“中年失业”的关注,“劝退”成为网络热点。
本网也收到来自网友的如下问题。
网友:我有问题要问!公司劝退员工,违反劳动法吗?
叶嘉:一般情况下,公司劝员工主动离职,即我们所说的“劝退”行为,并不受法律禁止,原则上并不违法。因为“劝退”本身就有协商的意思,并不具有强制性,是公司为了生存发展与没有过错的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方式。所以既然是协商,你可以同意拿补偿金走人,也可以选择不走。当然,在职工孕产期等特殊情况下劝退员工,就属于违法行为了,法律有明确禁止的规定。
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劝退”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公司也不能随随便便“劝退”。对于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法律也是有明确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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