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遭宰客 游客咋维权
——律师对“雪乡宰客”事件给出说法
2018-06-07
农民文摘 2018年3期
前不久,有游客发表《雪乡的雪再白也掩盖不掉纯黑的人心!别再去雪乡了!》的网络帖文后,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网友广泛热议。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向社会公布了“雪乡宰客”调查结果,涉事旅馆被处罚金59360元并停业整顿,有关部门则对旅客在文内提到的部分质疑作了回应。
“雪乡宰客”事件是旅游业乱象的缩影。旅游时,面对“宰客”现象,消费者应如何处理,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律师沈希竹就游客在旅行时可能遇到的消费问题发表了看法。

无故被要求换房可向消协等部门反映
该游客在帖文中称,赵家大院业主中途曾无故要求游客换房,并且在接待中服务态度蛮横,存在不诚信经营行为。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
对此,沈希竹表示,游客通过住宿平台,在网上预定房间并支付房费后,游客与客栈之间即视为签订了销售协议。客栈拒不提供预定房间的行为,系违约行为,住宿平台作为第三方平台,若承诺“先行赔付”的,则应当履行先行赔付义务。此外,住宿平台应按照《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消费纠纷和解义务,帮助游客与客栈处理纠纷。若交涉不成功,游客作为消费者,可直接向当地消协部门反映或向当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客栈赔偿包括另寻住处的住宿费、交通费在内的必要损失,并对客栈进行查处。
商品价格贵得离谱可向物价等部门投诉
帖文中,游客还提到了当地“泡面60元一桶、酸菜炒粉丝78元、土豆丝炖茄子88元、一盘炒肉288元”的物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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