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院所废旧火炸药的安全销毁
2018-06-07滕学峰齐晓飞王融冰
安全 2018年6期
滕学峰 齐晓飞 田 军 王融冰
西安近代化学研究所
火炸药是现代各类武器的动力和威力能源,直接影响武器系统的初速、射程、精度以及毁伤效果,它是决定武器战术技术指标的重要因素,而火炸药技术发展的关键往往是新含能材料和火炸药品种出现的结果,如DNTF、CL-20、纳米铝粉、储氢合金等[1-3]。随之而来,新含能材料和火炸药品种的应用必然伴随着废药的清理及销毁,这是一项技术复杂、高危险性的作业[4],是科研试制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因此,科研人员必须重视废药的清理及销毁,尤其是含能材料和火炸药品种废药的清理及销毁,杜绝把销毁工作当成一项辅助工作(或工作间隙捎带完成的工作),甚至当成科研试制的累赘或负担,因为在这种思想的驱使下很容易造成销毁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引发销毁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适用于火炸药销毁的方法有烧毁法、炸毁法、化学法等[5]。本文主要讨论在销毁场地满足安全要求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科研院所采用烧毁法进行安全销毁。
1 销毁管理制度更新
《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 “国家鼓励和支持安
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因此,废药销毁管理制度也要紧跟安全生产技术的发展脚步,把科学技术的发展成果引用到废药销毁管理制度中,如积极采用远程监控、远程点火、销毁塔、履带传输等人机隔离技术,提高废药销毁的本质安全水平。……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