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政商关系促进民企发展
2018-06-01文陈军
北京观察 2018年3期
文 陈 军
作者系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台盟北京市委主委
2016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要建立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就是“亲”、“清”二字,即领导干部与企业的关系既要亲近又要清白,很好地概括了主动的、合法的、阳光的新型政商关系的本质,对新型政商关系作出了新的定位,为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指明了方向和建设途径。
通过对建筑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住宿和餐饮业等民营中小企业主要负责人调研了解到:一方面大家对近几年政府服务的改善总体较为满意,认为政府部门的服务态度和自觉意识有了质的提高,服务流程明显简化,提高了办事效率,节约了企业的人力和物力。另一方面大家也希望政府在税负较重、融资困难等影响民营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问题上给予重视,能够主动了解中小企业的政府服务需求等。一是希望进一步降低税收负担;二是希望政府重视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问题;三是迫切希望得到政府对企业创新活动的支持,包括税收优惠、专项贷款支持、定期培训、技术指导、申请专利登记的政府补贴等;四是需要政府部门更好地通过网络平台及时传达相关政策信息;五是对政府的扶持政策了解不到位,包括就业补贴、研究与开发补贴、出口补贴、贷款担保、贴息贷款、政府优惠贷款等。
提高政府对民营中小企业的服务水平,要通过提高扶持政策的透明度加强其公平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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