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娘家人”多做暖心事
2018-05-21乔英杰
北方人 2018年8期
文/乔英杰

“五年来,工会‘两节’期间共筹集送温暖资金202.1亿元,走访慰问一线职工、困难职工和农民工4282万人次”;“五年来,为508.4万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301.3亿元;帮助2458.4万人次农民工平安返乡”;“五年来……”2017年 9月 25日,全国总工会召开新闻发布会,系统介绍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工会协助党和政府改善民生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一串串承载着“娘家人”情怀的数据,背后是每一位受益职工开心的笑脸。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全总及各级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法》当中的这一说明与规定,十分精准地为各级工会组织界定出了职工“娘家人”的特殊身份。而既然是职工群众的“娘家人”,那么,就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必须切实履行好“娘家人”的职责,多做让“家里人”,也就是让职工群众舒心、暖心、开心的好事与实事。
通过全总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五年来的相关数据可以看出,各级工会组织在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带领下,确实在帮困扶贫、暖心救助、金秋助学、权益保障,以及司法援助等方面做了大量职工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并且令职工称道与满意的暖心之事。正因为工会在开展工作与活动过程中,没有忘记了履行“娘家人”职责,处处替职工着想,时时为职工分忧解难,所以,才会越来越受到职工群众的关注与喜爱,得到各级党委、行政的高度认可与大力支持。
尤其是近年来,随着自身改革的不断加强与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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