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实现合法、公正且有效率的破产重整
2018-05-18王佐发
财经 2018年10期
关键词:管理
王佐发
吉林泛亚信托破产重整八年,迟迟未有结果,暴露出破产重整制度的现实困境。近年来,随着去产能、调结构成为一项重要经济政策,破产重整制度的重要性得到社会各界重视。但实践中,尽管近年来破产法实施效果在改善,最高法院也通过一系列举措加强其实施,有争议的公司重整案件仍然在不断出现。
这些争议既涉及破产重整的公平问题,也涉及效率问题。公平与效率是企业重整制度的基本价值目标。如果这一基本价值目标不能得到有效保护,重整制度就可能被滥用。
通过对这些案件争议的梳理,可以发现,当前破产重整制度必须解决四个核心问题,才能建立真正保护公平与效率的重整制度。
重整需强调市场化与法治化
之所以强调重整的市场化,是因为重整要保护的是营运价值,必须由市场力量决定陷入困境的企业是否有营运价值,哪一部分资产有营运价值,有多少。
从国际实践上观察,为了确保重整的市场化,应由专业人士主导重整。在欧美等破产重整市场化成熟的市场经济体,经过几十年的制度变迁,已经由市场力量催生出一个成熟的专门经营管理困境企业的行业,即转机管理(turrl-around management)行业。
一旦企业陷入危机或者进入重整程序,从事转机管理的公司接受聘请,会向危机企业派驻一个团队,这个团队由财务、投行、法律和困境企业所属行业的专家组成。团队或者与困境企业的现任管理层一同办公,协助现任管理层承担经营管理责任;或者取代现任管理层,独立承担危机中的经营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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