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制后三说国家公园和既有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关系
——解读《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之五(上)
2018-05-15苏杨
中国发展观察 2018年9期
苏 杨

苏杨,环境科学博士。现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管理世界》杂志社副总编辑。主要专注于人口、资源、环境政策的研究。
作者按:专栏空缺了三个月,除了因为这三个月作者忙,还因为国家更“忙”。对中国的国家公园工作而言,2018年的2、3、4月是国家公园体制改革的春天:改革在中央机构层面也开始落地,对自然资源实行统一管理的自然资源部及其下属的国家公园管理局都已揭牌。这个时候,接着讨论国家公园体制工作,就不用像上篇结尾那样担心卷入利益纷争代言,且对现阶段国家公园工作到底归谁牵头、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何去何从等业内人士高度关心的问题都可以打开天窗说亮话了。这次从“国家公园的主体性怎么体现、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体系何去何从、以自然资源为主体的旅游景区还能与自然保护地互穿马甲吗”三方面来说,只是说来话长,还是得分为上下两部分。
2018年4月10日,自然资源部和国家公园管理局都举行了揭牌仪式,自然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统一管理的局面在场面上有了起点,国家公园和既有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关系从“领证”走到了“婚礼”,以后就在一个牌子下过日子了。一开始合家过日子,柴米油盐算家账的事就都得考虑,阖家团圆不一定合家欢,国家公园和合过来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关系就是首位的家事。与上篇的野生动物与国家公园的关系不同,这个话题涉及广泛,且在十九大之后成了相关部委揪心的议题:对中国的自然保护来说,国家公园真正影响到全局,源自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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