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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与保护探讨

2018-05-14冯桂淳

中国民族博览 2018年12期
关键词:保护

【摘要】文物是人类在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当前,我国正处在文化复兴时期,文物具有文化蕴含性和传承性,所以,保护文物对于历史文化研究和文化复兴具有重要作用。就我国当前的文物保护来看,虽然已经普遍有了保护的意识,但是,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和保护工作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文物保护和修缮的实施效果。现就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和保护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在问题的基础上探索解决措施,以期对当前文物保护困境的突破有所帮助。本文集中讨论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和保护,旨在指导实践。

【关键词】文物保护单位;修缮;保护

【中图分类号】G263 【文献标识码】A

在经济普遍发展的大环境下,人们的精神生活需要在持续性增加,这推动了人们理念的变化,而在理念变化的基础上,人们对文化的重视程度有了提高。当前,我国在积极推进文化建设,而文化建设要想取得较好的效果,一项重要的措施便是对文物的文化蕴含进行挖掘,这样,文化建设的内容会呈现更加的多样性,文化的厚重感和文化自信会有明显的提升。文物是文化的载体,要想从文物当中作深层次的文化发掘,就必须对文物进行深入研究,进行科学有效的保护和修缮,文化发掘的深度也会有所提升。文物保护工作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基于此,讨论分析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和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和保护的重要价值

(一)文化价值

文物保护和修缮工作的重要价值之一体现在文化方面。文物是文化的载体,其传承着思想、理念和技术,要使文物在当今社会留存,实际上就是将其所承载的文化留存。目前,我国处在文化大国的建设时期,需要丰富和厚重的文化内涵做支撑,文物本身所体现、所承载的文化内涵是我国文化大国构建的基础,因此,文物保护和修缮就是文化传承,具有非常明显的文化价值。

(二)社会价值

文物保护和修缮具有的另一个突出价值体现在社会方面。社会发展要多元、要有秩序,不仅需要创新,还需要从传统汲取营养。文物体现的思想理念能够为社会建设和发展服务,所以,文物是社会发展的重要记录者之一。另外,文物作为一种资源,可以被开发和利用,将文物和旅游进行有效结合,合理利用,文化旅游的深度和内涵会增加,相关区域的旅游品牌会形成,旅游创收会有显著提升。简言之,文物的社会利用价值显著。

二、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和保护存在的问题

当前的文物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果,但是,具体工作中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文物保护意识问题

现阶段的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显著问题是意识不强。意识不强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政府以及相关的文物保护单位不具有较强的保护意识,或者说认识不到位,每当遇到项目建设时,往往文物就得让路,所以,对于开展文物保护的措施不多,力度不够,造成了部分文物损坏严重。比如在广西境内保存着较多的古碑刻,但由于保护意识薄弱,对这些古碑刻没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致使这些古碑的碑文以及碑体长期在野外遭受自然和人为的破坏,损失严重。二是公民的文物保护意识不强。随着人们生活越来越富裕,出行旅游己是常态,但部分游客文保意识淡泊,在旅游的过程中时有乱涂乱画等破坏文物的现象发生。这既对文物造成了破坏,又增加文物修缮工作量和难度。

(二)文物保护方法和技术问题

当前,文物保护在方法和技术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实践来看,文物保护在方法和技术方面既有共性,也有差异性。如广西壮族自治区是多民族生活的聚居地,这里不仅有汉族先民生存所遗留的文物,也有其他少数民族共同留存的文物,对于汉族文物,因为其统一性相对较强,所以修缮的困难相对较小,但是少数民族文物,因为其技艺方法与汉族文物等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因此修缮起来比较困难。而这差异性就是某个民族的文物个性与特色,所以我们维修中要作深入的分析研究。从文物维修的专业队伍来看,专业技术人才普遍性匮乏。文物保护维修技术复杂,文物修缮的工作量巨大,而这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又少。由于缺乏相关维修保护技术和方法,使得文物修缮的效果不理想,甚至出现交大偏差。基于这样的情况,从技术、方法以及教育方面采取措施十分必要。

(三)文物保护法律和机制问题

文物修缮和保护工作应该受到法律保护,有了法律的强制性要求,文物破坏等行为会有明显的下降。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在文物保护方面已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但总体来讲,法律法规的细节强调不够,或者不完善,可操作性还不够强,一些法律条文的执行力度、标准等方面无法满足现实文物修缮和保护的需要,因此,应根据实践需要,调整、修改补充法律和机制的完善。简言之,当前的文物修缮和保护虽然受法律保护,但是法律的具体作用和价值发挥比较弱,所以,通过法律完善以及机制构建来提升综合效果十分必要。

(四)文物保护经费问题

目前的文物保护和修缮工作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经费不足。当前,我国经济政策的重点放在经济发展和扶贫领域方面,因此,划拨的文物保护方面的资金相对比较少,这严重影响了文保工作的開展。就目前文物保护工作的具体开展来看,资金主要依靠的是政府划拨,而且量十分有限,这种情况影响了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和保护工作的扩大和深入。

三、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和保护问题的解决

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和保护问题的解决需要从全方位考虑,这样问题的处理才会更具效果。以下是有关问题处理的措施分析和探讨。

(一)加强推广和宣传,强化意识

需要做的工作是加强宣传和推广,强化意识。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和保护不仅仅是政府和相关机构的工作,更是社会大众的责任,所以,每个人都要有保护文物的意识。文物保护部门以及相关的公益机构可以就文物保护做专题活动,比如社会宣传以及活动推广等,通过多样的活动举办,让更多的人意识到文物保护和修缮的价值,从而树立文物保护的意识,并参与到保护工作的具体行动中来,这样文物保护的力量会普遍壮大。有了社会文物保护力量做基础,具体的文物保护工作开展会更加顺利,群众私拆、改扩建文保单位搞旅游开发或建住宅现象就会减少,这类破坏所引发的修缮工程量也会大范围的减少,这对于文物保护工作的有效推进帮助较大。

(二)进行教育和培训,培养专业人才,改进技术

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和保护工作要获得较好的效果,需要从教育和培训入手。进行专业人才的培养,并在教育中对传统技术以及技艺进行研究和传承,这样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会更有质量。从当前的文物修缮工作来讲,缺少专业的技术人员,相关的技术限制也较为明显,应当积极借助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行相关人员的培养,可以为文物修缮提供大量的专业性人才。比如广西大学、广西师大、广西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广西文物保护中心等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高校、科研机构都有着较为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人才储备,利用他们的优势资源进行文物修缮人才的培养,或对在职人员举办培训,使从事文物保护工作的队伍规模持续性扩大,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也将会有显著的提高,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和保护工作的整体性开展,其效果会更加突出。

(三)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与保护机制

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需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驾护航。具体的法律法规制定从两方面开展:其一,对现行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然后对比法律法规和文物修缮与保护实际,从而找出法律法规的遗漏和不完善之处。其二,在法律法规的遗漏基础上做内容的补充和完善。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在法律法规完善时需要注意其可执行性,因为最终的法律法规是要可执行和可操作的,只有这样,其效果才会发挥,如果只是理论层面的内容,那么其现实价值和意义就不大了。简言之,基于现实的需要必须做好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这对于文物保护单位及修缮来讲意义重大。

(四)加大资金的投入

最后,文物保护和修缮工作的推进需要加大资金投入。从上文的分析可知,我国目前的文保工作存在的一个显著困境是资金不足,所以,文物保护和修缮的持续性不强,这严重地影响了具体的工作效果。为了解决此问题,加大资金投入十分必要。就文保工作的资金投入加大分析来看,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相关机构可以在社会调查的基础上针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专项保护资金的申请,以此来扩充文保工作的资金量;二是积极吸收社会资金作为文保工作的资金。在目前社会中,部分企业和个人是非常热衷于文保工作的,所以,文物保护单位可以将这些企业和个人愿意投入的资金吸引到文保工作中,这样,文保工作的资金会更加充足。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在文物修缮和保护方面的实践分析

广西壮族自治区是我国少数民族最为集中的省份之一,也是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自治区,其中世居的民族有12个,京族更是该自治区的特有民族。全境民族发展和民族传承遗留了较多的历史文物,截至2016年7月,经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批准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就有140余处。就全境的历史文物分析来看,其突出的特点是多元化和民族性,所谓多元化,具体指的是文物的样式、内容比较多元;而民族性主要指的是该地的文物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文化蕴含。当前,广西正在大力发展旅游业,这些文物自然成为了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资源,所以做好文物的保护工作十分必要。

对当前广西的文物保护和修缮工作做具体分析,发现其存在着两方面比较突出的问题:其一,文物保护和修缮方面的人才极其匮乏。上文提到广西境内的文物具有鲜明的民族性,主要是因为其中较多的文物是少数民族发展所遗留的。对于这些文物,要做保护和修缮就必须对少数民族的文化特征、建筑审美以及民族工艺等进行全面的分析与评估,这样,修缮工作才能够保证文物的原汁原味。目前,广西在文物保护和修缮方面加强了重视程度,但是,因为缺少专业的少数民族文物保护和修缮人员,所以文物保护和修缮的推进有些缓慢。有时侯对传统技艺把握得还不是准确到位,有待提高。其二,建筑艺术构件维修达不到原有艺术效果。在涉及到绘图、雕刻、壁画,有人物、山水、花鸟、虫草等饰物时,不敢轻易碰触,有畏惧之心,保守对待。其三,文物修缮和保护资金方面整体投入的资金量还比较少。近年来,广西以经济发展为核心,重要的工作在经济建设方面,至于文物保护,投入的资金相对有限,文物保护和修缮基本都是选择性进行,大范围的文物保护和修缮工作有待推进。

近年来,国家大力提倡文化产业的发展,相应地文化旅游也有了更高的热度,广西作为少数民族较为集中的区域,民族风情和自然风光吸引了不少游客。地方政府为了进一步推动当地旅游产业的发展,积极进行区域内文化资源的开发,其中重要的内容便是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和保护,至此,广西的文物保护和修缮大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变。立足于区域发展和当地特色,针对少数民族文物保护的相关问题,广西文物修缮和保护做了三方面的尝试:其一是由地区高校牵头成立专门的针对少数民族文物保护的研究小组,进行少数民族文物的特色研究,为文物保护和修缮提供理论支持。广西大学、广西师大以及广西民族大学等先后成立相关小组,通过区域采风、调研等活动对文物保护单位做实地考察,并深入民族聚居区进行民族文化以及技艺的探究。这些活动总结了大量的民族文物资料,对民族文物的特色了解起了帮助作用。在资料研究的基础上,高校还立足于专业性人才的培养,由此培育了大批从事少数民族文物保护和修缮的工作人员,解决了文保工作人员不足的困境。其二是广西当地的文物保护单位为了更好地进行文物保护和修缮,积极尝试与企业合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从具体分析来看,广西地区的多家文物保护单位积极地和区域文化企业进行合作,一方面,文物保护单位帮助企业做宣传和推广;另一方面,文化企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修缮工作提供资金。这种合作模式不仅提升了企业的市场口碑和价值,文物保护单位的资金缺量也有了补充,简单来讲,文保单位和文化企业的合作实现了双赢。其三是广西当地针对文物保护实践,借鉴其他省份在文物保护方面的经验,积极地进行了制度创新和立法创新。一方面,制度创新使得文物保护和修缮工作的管理先进性有了提升,而且具体的管理更加现代化和数字化,保护和修缮的效率与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另一方面,法律的创新将过去文保工作的法律缺陷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比如贵港市人大常委于2017年8月31日批准通过了《贵港市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保护条例》,使得文保工作的法律依据更加清楚,对破坏文物等进行了細化约束,为文物保护提供了保障。总之,广西当地积极地做了以上三方面的尝试,文物保护和修缮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和保护工作还存在着比较突出的问题,这些问题给具体的保护工作开展造成了不便,所以,在具体分析文物保护工作问题的同时,对问题解决的措施进行讨论,可以有效地完善当前文物保护工作策略,实现文物保护效果的提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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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齐.“村镇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问题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2017.

作者简介:冯桂淳(1963-),男,汉族,大专,广西贵港,文博馆员,研究方向:文物保护与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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