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经济转型期贵州省农村女性劳动力的开发利用

2018-05-14张筑平

安徽农业科学 2018年2期
关键词:开发利用贵州农村

摘要 在经济转型的背景下,在贵州省10个县区选取800户农户,对贵州农村女性劳动力的开发利用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结果表明:贵州省农村女性劳动力婚姻状况稳定,以从事家庭经营为主,外出务工大多为陪伴型,以省内务工居多,法律意识普遍淡薄。由于从事多业劳动,人均收入大多高于全国农村和贵州省农村平均水平。

关键词 农村;女性劳动力;开发利用;贵州

中图分类号 S-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18)02-0203-07

Abstract In the context of economic restructuring,800 rural households were selected from 10 counties and districts of Guizhou Province to conduct an investigation on the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of rural female labor force in Guizhou.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rural female labor force in Guizhou Province has a stable marital status,mainly engaged in family management,and most of the migrant workers were accompanying workers.Most of them were labors in the province,and their legal awareness was generally weak.As a result of engaging in multisectoral work,per capita income was mostly higher than the average level of rural areas in rural China and rural areas in Guizhou Province.

Key words Rural; Female labor force;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Guizhou

随着国家经济增速趋缓,经济增长乏力,中央提出了“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发展思路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贵州是我国最贫困省份之一,为了在2020年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只有后发赶超,加速发展经济,为此贵州省提出了“两加一推”的发展战略思路,即加快发展,加快转型,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而“三农”问题又是影响和制约贵州省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关键性因素。正是在国家经济增速趋缓,经济增长方式需要调整的背景下,对贵州省农村女性劳动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其分析结论能为有关部门了解农村女性就业情况提供参考依据。

女性作为劳动力群体中的“半边天”,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家庭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家庭生活中,女性不仅要承担生育养育子女的责任,还要承担家庭生存与发展的经济责任。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广大农村家庭妇女纷纷走出家门,离开家乡外出打工,参加社会经济建设。为了更具体地了解贵州农村女性劳动力的开发与利用情况,笔者对贵州省农村固定观察点10村800户家庭女性劳动力2016年的就业情况进行了入户调查[1],有关情况分述如下。

1 被调查农村妇女劳动力资源的基本情况

该研究调查涉及贵州全省9个州(市)10个县(区)的10个村,每村80户农村家庭共计800户,农村家庭女性劳动力共计1 008人,每户平均人数最多的是乌当区麦穰村,达1.61人/户,最少的是纳雍县包包寨村,只有0.83人/户。

从女性劳动力的年龄结构来看(表1),占比顺序从高到低依次是:41~50岁占29.17%;21~30岁占23.51%;31~40岁占19.94%;51~60岁占17.16%;61岁及以上占6.75%;20岁及以下占3.47%。按出生年月来推算占比最高的年龄段是41~50岁,主要是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上半段出生的,国家当时还没有实行人口计划生育政策,致使该年龄段占比最高。21~30歲年龄段占比也较高,是由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至90年代上半段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有所松动所至。从女性劳动力人数及在年龄结构分布上的变化,也可以看出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变化。

就女性劳动力的学历状况[2]来看(表1),初中毕业的人数最多,占到了50.69%,这一比例反映出国家政策是鼓励广大农村女性接受教育的;其次是小学毕业的人数,占到了28.47%;再次是文盲及识字少的人数,占13.99%;最后是高中毕业及以上的人数占6.85%。这一结果说明,贵州广大农村女性接受教育的程度已大大提高,不仅国家政策鼓励,而且在农村对女性接受教育的观念也发生了改变。村与村之间女性劳动力的学历状况差异较大,对初中及以上女性人数的比例进行排序,依次是:灯塔村(87.49%)、长青村(84.68%)、江西村(75.61%)、麦穰村(72.09%)、包包寨村(62.12%)、小场坝村(57.02%)、水洞村(44.74%)、褚家山村(40.00%)、镇江村(23.47%)、平初村(23.14%),比例最高的村与最低的村相差64.35百分点。这说明,虽然国家政策对女性接受教育是支持的,但贵州属多民族的少数民族省份,各民族对女性接受教育的态度是不一样的。女性接受教育人数比例高的村女性劳动力人均收入水平较高。

再从婚姻状况来看(表1),被调查女性劳动力中87.70%已婚,8.43%未婚,丧偶的占1.49%,还有0.99%离异。这说明贵州农村女性劳动力维护婚姻的观念较强,一旦结婚,不会轻易离婚。虽然近几年农村的人均收入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离婚率依然不高,也就是说贵州省农村女性劳动力婚姻状况比较稳定。水洞村、平初村、褚家山村、灯塔村和麦穰村这5个村离婚率甚至为0。

2 农村女性劳动力当前就业情况及所从事行业

从贵州女性劳动力当前的就业情况看(表2),大多数女性劳动力依然是从事家庭经营为主,占60.61%;其次是受雇稳定就业,占了17.56%;打零工的占13.69%;其他的占6.35%;基本没事干的女性劳动力比较少,只有1.79%。这说明,贵州省女性劳动力比较勤劳,只要有就业的机会,还是愿意找一份工作,而不愿整天在家无所事事。就村与村的比较来看,从事家庭经营人数高于10村平均值的村有5个:水洞村(71.05%)、江西村(60.98%)、褚家山村(74.74%)、包包寨村(65.15%)和镇江村(62.24%)。而受雇稳定就业人数高于10村平均值的村有5个:平初村(38.95%)、小场坝村(20.18%)、灯塔村(23.08%)、包包寨村(18.18%)和麦穰村(22.48%)。这说明,随着贵州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工业企业、服务企业和农村企业的数量已大大增加。同时,劳动用工的需求量也大大增加,才使得广大农村女性劳动力有机会受雇稳定就业。从各村打零工的占比来看,高于10村平均值的村有:江西村(21.95%)、灯塔村(16.35%)、长青村(18.02%)、麦穰村(16.28%和镇江村(26.53%)。这几个村都比较靠近城镇、集镇,才使得农村女性劳动力有较多的机会去打零工[3]。

再从农村女性劳动力所从事的行业来看(表2),首先是种植业占54.46%;其次是其他行业占24.01%;再次是工业和餐饮服务业都各占6.05%;接下来依次是商业(3.37%)、建筑业(2.38%)、畜牧水产养殖业(2.08%)、运输业1.29%和林业(0.30%)。这说明,搞好种植业可以使家庭得以生存,只有家庭的生存无后顾之忧,才谈得上家庭的发展,因此从事种植业的占比较高。至于女性劳动力占比较高的其他行业,主要是其收入水平较之工业、餐饮服务业、商业等都要高,才使得从事该行业就业的女性劳动力较多。就村域之间的比较来看,从事其他行业就业比例高的村有平初村(50.53%)、江西村(25.61%)、灯塔村(48.08%)和麦穰村(24.81%)。这说明,这个其他行业较之别的行业收入要高,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到这个其他行业来就业的女性劳动力的人数将越来越多。

3 农村女性劳动力当前就业地点及所在省份

就贵州农村女性劳动力当前就业的地点来看(表3),有75.69%的女性劳动力在本乡镇内就业,有13.79%的女性劳动力到省外去就业,在乡镇外县内和县外省内就业的人数并不是很多,分别为5.95%和4.56%,没有人去国外就业。这说明,若把本乡镇以外就业的女性劳动力都认作是外出务工就业的话,这部分人数占到了农村女性劳动力的24.30%,并且省内务工与省外务工的比例是86.51∶13.49,就是说还是以到省外打工就业为主。就村与村之间的比较来看,以到省外打工为主的村有水洞村、平初村、小场坝村、褚家山村、包包寨村和麦穰村6个村,还有江西村、灯塔村、长青村和镇江村4个村则是以在省内打工为主。这一结果应该是贵州省加速推进工业化城镇所带来的变化。

从贵州农村女性劳动力总的就业区域分布来看,省内占86.51%,省外占13.49%。在省内86.51%农村女性劳动力中,除10.51%的女性劳动力离开本乡到省内各地区去务工就业外,还有76.00%的农村女性劳动力留守在本乡内务工就业,这部分人就是通常说的留守妇女,在省外13.49%务工就业的女性劳动力,去了8个省(市、自治区),人数相对较多的有浙江(6.35%)、广东(3.47%)、广西(1.39%),其余5个省(市、自治区)的人数不到1%。这些省(市、自治区)都是国内经济较发达地区。就各村的情况看,水洞村的女性劳动力主要是去广东和广西,平初村的主要是去浙江和广东,小场坝村主要去江西,褚家山村和灯塔村的全部去了浙江,江西村、长青村和包包寨村的主要是去浙江,镇江村的则主要去广东。实际上对于农村女性劳动力来说,去哪里打工都无所谓,主要要考虑的一是能否和丈夫(或男朋友)在一起;二是所找工作是否能赚钱;三是是否容易找到工作;四是自己能否适应就业的技术门槛、劳动强度。

4 农村女性劳动力就业途径及受雇签订劳動合同情况

就贵州10村女性劳动力的就业途径来看(表4),首先是自谋职业,占56.94%;其次是亲属及老乡介绍,占27.08%;再次是自己在劳务市场找工作,占13.59%;最后是政府帮助联系、社会中介介绍和学校介绍3项合计只占2.38%。实际上自谋职业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既可以是家中从事种植业、养殖业,也可以是在家中进行家庭经营或自主创业。结合表3中就业地点在本乡镇内占75.69%的调查结果可知,自谋职业的女性劳动力基本是在本乡镇内。再从各村之间的比较来看,占比超过10村平均数的村有7个:水洞村(73.68%)、平初村(61.05%)、江西村(75.61%)、灯塔村(100%)、长青村(80.18%)、包包寨村(69.70%)和镇江村(61.22%)。与妇女劳动力总人口数相比,外出务工就业者还是占少数。但随着贵州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进一步加快,贵州山多、地少、水少、田少的现实,必将使女性劳动力自主创业者和务工者的比例超过以家庭经营为主的比例。

再从女性劳动力若受雇及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看[4](表4),签订劳动合同的女性劳动力占到了总人数的10.42%,将这一结果与表2中当前就业情况中受雇稳定就业占17.56%的结果进行比较,发现有几个村女性劳动力受雇并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较高,如江西村、灯塔村、长青村、麦穰村和镇江村5个村;有几个村女性劳动力虽然受雇,但签订合同比例并不高,如水洞村、平初村、褚家山村和包包寨村。因为签订劳动合同,不仅是对劳动者的一种尊重,更是对劳动者自身权益的一种保护。所以还需要加强贵州省农村女性劳动力劳动者权益方面法律知识的教育,使之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5 农村女性劳动力接受培训情况

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是技术进步,而促进技术进步的源泉是劳动力素质的提高,而劳动力素质的提高不外乎3条途径:一是通过学历教育提高劳动力素质,这主要是通过在校教育来完成;二是通过“干中学”,即在职业生涯过程中,通过经验的积累和改进工作方式来提高劳动力素质;三是通过技能培训来提高劳动力素质,即参加各式各样的培训班学习。該部分主要考察由政府组织的培训中贵州10村女性劳动力接受培训的情况。

就10村女性劳动力接受农业技术培训情况来看(表5),有10.12%的女性劳动力接受了农技培训,还有近90%的女性劳动力未接受培训。具体到各村的情况又很不一样,有水洞村、平初村、褚家山村、包包寨村和麦穰村5个村的女性劳动力没有接受过任何有关农业技术方面的培训。相对女性劳动力接受农技培训搞得比较好的村有江西村(73.17%)、长青村(20.72%)和镇江村(11.22%)。这说明村与村之间的差异也很大,接受农技培训比例相对高的村,也是农户收入水平相对高的村。这需要政府有关农业教育培训部门针对接受农技培训比例较低的村多举办农技知识普及性培训。对接受农技培训比例相对高的村,则应根据市场对农产品的需求多举办针对性强的农技培训。

从农村女性劳动力在接受外出就业培训方面来看[5](表5),10个村平均有9.42%的女性劳动力接受了外出就业培训。外出就业培训是政府针对有外出务工就业需求的劳动力而举办的培训,结合表3把在本乡镇以外务工就业的女性劳动力认作是外出就业打工者的话,接受外出就业培训的女性劳动力就占到了38.78%,这一比例相对还是比较高的。就各村接受外出就业培训的情况来看,接受外出就业培训女性劳动力占本村妇女劳动力人数比例较高的村有5个:江西村(12.20%)、灯塔村(20.19%)、长青村(27.93%)、麦穰村(13.18%)和镇江村(12.24%)。随着贵州城镇化建设步伐的进一步加快,外出务工就业的人数也会进一步增加。

6 农村女性劳动力累计就业天数及现金收入情况

对农村女性劳动力就业情况的调查,最终落实和体现在就业时间和劳动报酬上。就2015年贵州10村女性劳动力1—12月就业天数的情况来看(表6),由于春节和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的影响,农村妇女劳动力的实际就业天数大不相同。从调查结果来看,有64.68%的妇女劳动力就业天数为91~180 d,有29.86%的妇女劳动力就业天数为31~90 d,有3.57%的妇女劳动力就业天数为1~30 d,还有1.88%的妇女劳动力未就业。就各村的具体情况来看,由于有苗族村寨、侗族寨村、布依族村寨、穿青人村寨等众多少数民族村寨,使得被调查的村寨之间就业习惯有所不同,妇女劳动力就业天数在91 d(3个月)以上占比超过10村平均值的村有:水洞(95.61%)、江西村(69.51%)、长青村(68.47%)、包包寨村(89.39%)、麦穰村(77.52%)和镇江村(76.53%)6个村。而妇女劳动力就业天数在31~90 d(1—3月)占比超过50%村的有:平褚村(50.53%)和灯塔村(61.54%)。总的来说,大多数农村妇女劳动力无论是从事家庭经营也好,还是外出务工就业也好,都在为家庭的生存努力挣钱。

就2015年1—12月,贵州10村妇女劳动力就业现金收入情况来看(表6),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在被调查的10村1008名农村妇女劳动力中,有51名(占5.06%)妇女劳动力未填报现金收入,主要是由于她们所从事的家庭经营、或是务工就业的行业在调查期间还未得到现金收入,故未填写现金收入。在分析农村妇女劳动力现金收入时,也将该部分妇女劳动力剔除。就已填报的957名(占94.94%)的农村妇女劳动力来看,2015年1—12月的现金人均收入为12 672.24元,高于该收入水平的有:褚家山村(17 676.6元)、灯塔村(13 263.1元)、长青村(17 699.5元)、包包寨村(15 326.7元)、麦穰村(16 903.4元)这5个村。妇女劳动力人均现金收入最低的村是水洞村(6 908.7元)。人均现金收入最高村(长青村)与最低村(水洞村)的绝对现金收入差是10 790.8元,人均现金收入最低村只有最高村人均现金收入的39.03%,还不到一半。这说明村与村之间的收入差距很大,这既与村所在当地人文地理环境有关,也与当地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力度有关。

据我国统计局发布的2016年相关数据显示,1—12月全国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 363元,贵州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 090元,将贵州10村已填现金收入妇女劳动力人均收入(15 080元)与之相比较,比全国水平(12 363元)高21.98%;比贵州省水平(8 090元)高86.40%。贵州10村妇女劳动力2016年全年现金收入普遍高于全国及贵州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可能有以下原因:一是本地非农业自营和外出自营妇女劳动力收入有所增加,生产性投入增加;二是随着贵州扶贫开发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步伐加快,为农村妇女劳动力增收奠定了基础;三是务工就业的工资水平有所提高。

7 结论与评述

此次调查涉及贵州全省9个州(市)的10个县(区)的10个村,每村80农户,农村家庭女性劳动力1 008人。从被调查农村女性劳动力的年龄结构看,占比顺序从高到低依次是:41~50岁占29.17%;21~30岁占23.51%;31~40岁占19.94%;51~60岁占17.16%;60岁以上占6.75%;20岁以下占3.417%。从被调查农村女性劳动力的学历结构看,占比顺序从高到低依次是:初中占50.69%;小学占28.47%;文盲及识字较少占13.99%;高中及以上占6.85%。年龄结构是41~50岁的较多,学历结构是初中毕业较多。从被调查农村女性劳动力婚姻状况来看,已婚的占87.70%;未婚的占8.43%,丧偶的占1.49%;离异的占0.99%。说明贵州农村的家庭婚姻状况还是比较稳定的。

从被调查的农村女性劳动力就业情况来看,还是以从事家庭经营为主,占60.61%;受雇稳定就业的也不少,占17.56%;打零工的也占了一定的比例,为13.69%。从具体从事的行业来看,最多的是种植业,占54.56%;其次是其他行业,占24.01%;再次是家庭工業和餐饮服务业,均占6.05%;剩余的行业所占比例都不高。

从被调查农村女性劳动力当前的就业地点看,有86.51%的女性劳动力在贵州省内务工就业,还有13.49%的女性劳动力到浙江、广东、广西等8个省(市、自治区)去外出务工就业,在贵州省内就业的农村女性劳动力中,占75.69%的女性劳动力在本乡镇内务工就业,占5.95%的女性劳动力在本乡镇以外本县内务工就业,占4.56%的女性劳动力在本县以外本省内务工就业。这一结果是贵州加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所带来的变化。

从被调查农村女性劳动力就业途径及受雇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看,以自谋职业为主,占56.94%,靠亲属或老乡介绍的占27.08%,自己在劳务市场找工作的占13.59%。实际上近几年随着贵州省加大各行业的投资力度,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贵州省正处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推进期,很多农村女性劳动力都不用到外面去打工,只需在本县或本乡镇就可“离土不离乡”就业[6]。从受雇并并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来看,有些村签订合同的比例高,有些村签订合同的比例低,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比例低的村的劳动力在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教育。

再从被调查农村女性劳动力受培训的情况看,接受政府组织的农技培训的人数占到了被调查总人数的10.12%,接受政府组织的外出就业培训人均占到了被调查人数的9.42%,虽然2项占比都不高,但也是政府有关部门尽了力才达到的结果。

最后从被调查农村女性劳动力累计就业天数及现金收入情况来看,有33.43%的女性劳动力累计就业天数在1~180 d,有64.68%的女性劳动力累计就业天数在181~360 d。就已填报有现金收入的957名农村女性劳动力,占被调查农村女性劳动力的94.94%,1—12月的人均现金收入为15 080元,该收入水平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收入水平 21.98%,高于贵州省农村平均收入水平86.40%。

为了使贵州广大农村女性劳动力在贵州加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在政府的引导下,充分发挥中心集镇的辐射和带动功能,为广大农村女性劳动力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真正形成以城镇带动乡村,以工业带动农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城乡一体化格局;二是政府有关部门创新劳务输出工作机制,完善管理、服务体系,扩大农村女性劳动力劳务输出的领域和规模,拓宽农村妇女劳动力增加收入的空闲;

三是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城镇化的扩张导致大量农户失去土地,作为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失地女性劳动力的技能培训,使失地后的农村女性劳动力能转移得出去,各项社会保障能稳得住,收入能增加。

参考文献

[1]郑真真,解振明.人口流动与农村妇女发展[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2] 张务伟,杨学成.农村女性劳动力就业特征研究:基于山东省2088位城乡劳动力调查[J].调研世界,2012(6):33-36.

[3] 王昌锋.西部地区推进农村人口城镇化的对策研究[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11.

[4] 曾绍阳,唐晓腾.社会变迁中的农民流动[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4.

[5] 白菊红.农村人力资本积累与农民收入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4.

[6] 张筑平,吴宗建,袁忠勇,等.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劳动力转移模式的新变化[J].安徽农业科学,2015,43(5):309-314.

猜你喜欢

开发利用贵州农村
农村积分制治理何以成功
“煤超疯”不消停 今冬农村取暖怎么办
贵州,有多美
沉醉贵州
多彩的贵州 多彩的茶
我与贵州茶一起
审计供给侧改革背景下的审计成果利用探析
天台县忍冬科野生观赏植物资源及开发利用
云南食用花卉开发利用浅析
档案的开发利用在供电公司全面管理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