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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互助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8-05-14刘应生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8年17期
关键词:建议

刘应生

[摘要]随着农村改革不断深入,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日益增多,互助县农民负担由减负向监管转变。针对当前互助县“减负”工作存在的问题,新形势下,要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完善“五项制度”、 规范一事一议,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做为当前乡村治理的一个重点。

[关键词]减轻;农民负担;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3.8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青海互助县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减负精神,深化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减负机制措施不断完善,农村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农民负担形势总体平稳,但也在一些乡镇一些领域出现了减负工作意识淡化、监管机制松动、部门合力弱化、个别乱收费的现象,做好“减负”工作仍是当前乡村治理工作的重点。

1 互助县“减负”工作的主要做法

1.1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监督机构

为加强对我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县上成立了主管县长为组长,农牧、监察、财政、教育、发改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涉农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农牧局,由农经站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1.2 开展政策宣传,统一思想认识

结合二月二交流会、千名干部下乡等活动契机广泛宣传涉农收费和惠农政策,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和政策水平,增强了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和社会环境。

1.3 实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对各涉农收费单位实行挂牌公示,对所有涉农收费项目、收费的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在收费现场进行公示,并随时进行更新。各乡镇、村委会在公示栏上对村级财务、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惠农政策补贴等进行重点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1.4 落实惠农政策,加大监督检查

认真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各项国家惠农强农政策,据统计2017年全县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7666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900万元,退耕还林补助4897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570万元,对3.82万名中小学生进行生活补助,寄宿生每学年享受补助3025万元,新农合参保农民在县市省定点医疗机构凭农合证直接报销达4587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参人数达23.41万人,发放养老金5105万元,拨付村级组织转移支付1333万元,村级一事一议补助1908万元,村干部报酬1612万元,农村低保金2096万元,特困供养1502万元,优抚费 519万元,残疾人生活补助951万元,贫困人口临时救助金794万元,自然灾害救助金266万元,农村住房补贴6228万元。继续深入开展全县118个贫困村环境综合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西山乡郑家山村等55个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惠及农户1.39万户5.82万人,投入扶贫资金12789万元。同时由县减负办牵头,从农牧、监察、财政、发改、教育、广电等6个部门抽调人员成立5个工作组分赴10个乡镇和15个涉农部门、单位开展了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落实情况,对家庭农牧场、专业大户、农牧民合作社等新型主体经营主体和村级组织的负担问题,对农牧民建房、义务教育、农牧民用水用电等领域,以及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过程中配售商品、代扣代缴其他费用的行为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由于各项减负政策措施的进一步落实,2017年全县未发生因农民负担而引发的上访案件。

2 互助县“减负”工作存在问题

2.1 重视不高,认识不到位

虽然近年来我县在减负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有的乡镇和个别涉农收费部门对减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仍然出现个别农民负担的现象。主要表现在:

2.1.1 村级组织报刊订阅额度难确定。各村订阅的报刊种类、份数各不相同,报刊征订费用也就不等。目前,我县还没有对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的限额进行明文规定,在清理中也无法确定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是否超额。

2.1.2 村级运转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财政部门要求村级运转经费须用正规税务发票报销,具体用途由村干部决定,用途是否合理,开支是否在《管理办法》规定的支出范围内,缺乏有效监督。并且开具的发票与实际用途不一致,税金还增加了村级组织负担。

2.1.3 新农合缴费补收群众有意见。新农合参保个人缴费每年出现补收现象,且补收资金事由不清,群众对此有意见。

2.2 专业人员不足,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乡镇机构改革后农经站被撤销,使大部分乡镇没有减负监督人员,或有岗无人,或由其他工作人员兼任,且对减负政策把握不准,业务不精,对减负工作不深入,导致日常监管流于形式。

3 新形势下做好“减负”工作的建议

3.1 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严格按照中央、省、市要求,不折不扣地把减负政策法规执行到位,确保强农惠农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执行不走样。尤其要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检查是否有无截留、挪用、挤占等现象。

3.2 完善“五项制度”,推进监管制度化

在新形势下要不断完善和落实农民负担监管“五项制度”即坚持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的“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将增加农民负担装进制度的笼子里,进一步推进监管制度化。

3.3 加强监管措施,规范一事一议

对一事一议筹资实行项目化管理,无具体项目用途的村组严禁向农民收取一事一议筹资款项,有条件的乡村要为农户代缴筹资费用。对村内农田水利、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项目,可納入筹集范围,需要群众代表大会议事通过,并报县农民负担监督办审批后方可纳入。向农民所筹资金要纳入村级“一事一议资金”专户管理,全额用于议定项目,严禁乡镇统筹使用或挪用资金,防止将一事一议筹劳变成固定收费项目。

3.4 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宣传培训

严格落实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和涉农收费部门“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深入村社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并妥善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基层涉农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素质和能力,将减负工作做深做细,有效开展。

3.5 充实人员配置,开展执法检查

减负工作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各乡镇、各涉农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将懂政策法规的专业人员充实到减负的队伍,使减负工作不仅有岗位还有人管。同时每年不定期开展多形式的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及时查处发现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1] 李梦茹.广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现状与发展对策[J].广西农学报,2010,25(6):68-71.

[2] 王学柱.对做好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探讨[J].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5(1):177-178.

[3] 李静.现阶段基层政府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管理模式的探索[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1,22(5):15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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