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优化
2018-05-14夏佳莉
财讯 2018年12期
夏佳莉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从l994年分税制的改革设立到现在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此项裁度是我国实现中央与地方、各地区域之间协调发展,绽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裁度正处在一个转型期,裁度发展中的弊端正在逐渐显现:裁度结构设计不完善,资金分配不合理,缺乏有力的监督体系,同时法制亿程度低。本文根据实际情况中出现的这些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优化制度结构,完善制度运行,以此来实现制度的最终目的:公共服务的均等亿。
理论基础 制度结构资金分配 监督体系 法制化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发展历程。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指的是由于我国各级政府之间以及各区域之间存在着众多差异性,上级政府将一部分资金有条件或者无条件地给予下级政府,这就叫做财政转移支付。在1994年我国分税制改革之前,我国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个是1950-1979年的统收统支阶段,另一个是1980-1993年的包干阶段。这两阶段相比现阶段实行的财政制度具有较大的弊端。统收统支时期地方政府的一切资金来源于中央,一切资金收入也归于中央,这一措施有利于中央财政财力的充足,致力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即使对于刚刚起步的新中国来说大大增强了经济实力,但是这透明度不高,地方财政只是中央财政的一个附属。包干制度对于前者有了很大的进步,地方财政增加了一定的自主性,对于某些方面自担损益,因此承担了一定的风险与压力,但是使中央财政过于分散,地方财政为了创收,盲目建设,随意增加财政项目,导致财政滥用的现象较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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