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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达四百年的“现代中国文学史”

2018-05-14张治

汉语言文学研究 2018年2期
关键词:新编文学史文学

翻开王德威教授主编的上千页的英文版《新编中国现代文学史》,浏览了一下目录,我就感到非常激动:过去十年间,在自己的教学、研究中逐渐产生的一点点理想,居然已经在这里得到实现。对!这就是我们需要有的“那种”文学史!

在我看来,这部文学史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其系年写法上的时间跨度。编年史坐标上最早的一个点是台湾学者李爽学先生写的那篇,提到1635年杨廷筠在对艾儒略译文的润色中使用并界定“文学”一词。其次是莱顿大学的古柏(Paize Keulemans)写1650年荷兰的报纸上报道明朝覆灭的新闻,此后荷兰的诗人和戏剧家依据这个消息以及传教士汉学家著作写出了几部文学作品。至于下限,俄亥俄州立大学研究彝族文学和东亚口头表演传统的马克·本德尔( Mark Bender)撰写的论述21世纪中国少数民族诗歌的文章中,出现2013年的时间点,这也是这部文学史最初启动计划的时间:而在卫斯理学院宋明炜教授关于韩松科幻小说《火星照耀美国:2066年之西行漫记》的文章中,甚至出现了“未来”——小说设想,在那个时间点,中国成为世界第一强国,这在某种程度上回应了清末梁启超那部未写完的《新中国未来记》。

我不认为在这部文学史中最早和最晚的时间点具有特别的划分时段的意义,杨廷筠起用“文学”一词,只是众多现代文学史起点之可能性的其中之一:正如以科幻小说里未来的一个年代标识现代文学史之终点一样,这主要是一种象征性的表述。我想这部文学史的主编者也必然是这样考虑的。但这个时段设计本身极有意义。从1635到2066年,跨越了四个多世纪,将晚明时期作为中国现代史或日“近代中国”的开端,无论其动力源于外部还是自身,历来都有类似的说法。过去以此思路书写文学史的,当以陈伯海教授《近四百年中国文学思潮》一书为代表。不过他对于这四百年早期阶段的立论角度,还是借助于思想史所谓内在理论的讲法,认为17世纪中国从传统思想文化体系内部孕育出近代意识萌芽,此后将18世纪设计为复古潮流的逆动,随即又在19、20世纪之后,因中西文化的“撞击”和社会运动的影响,曲折地继续发展。然而,不论是否同意把近代史上溯至晚明,中国的文化与历史在近四百年所发生的变化,的确有一些连贯的特征。今天人文学科重视矜持保守的治学作风,会谨慎地选择一些细微而精确的时段进行深入考察,但这未尝就意味着放弃对长时段连续性的认识。

在我看来,无论是“近四百年”还是《新编中国现代文学史》提出的“四百多年”,在此期间中国文学面对的一个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它和世界文学建立起来的联系。尽管其中可能存在着某个时期的断裂、停滞甚至退步,但从长时段看,我们还是将之视为最重要的时代主题。今天看来,这种联系并非一方对另一方的单向影响,而是存在着丰富的互动,以及在尊重彼此传统的前提下走向共同发展的努力。

在这部文学史中处处可以看到这类具体而有说服力的证据。比如,在17世纪荷兰关于明朝覆灭的文学创作中发现了“封闭中国”与“开明西方”的刻意想象,从而反思世界秩序中的“开放”原则,是否也属于一种并不平等的强迫。又比如,在讨论王韬1862年因卷入太平天国运动而逃亡香港,又至欧洲漫游的经历时,论者列出地球另一端同年发生的一件看似毫不相干的事,即美国内战期间,南方国会通过“二十奴隶法”,规定对任何有二十个以上奴隶的男子免除其服兵役义务:

王韬对于另外半个地球上发生的这些事件并无了解,但是他逃离上海,与这桩南方立法,可以并置起来作为一个有力的提示,社会改革与为更伟大的人类自由而战,都即将在这个独特的历史时刻从东西半球发动起来——尽管这个事实很有可能被王韬的传教士朋友们加以轻描淡写,他们更乐于强调西方文明的“进步开化”之性质。

这种强调东西方现代化进程之共时性的立论观念,在全书随处可见,尤其在我特别关注的前两百多页得到了非常明确的贯彻。最为具体的论述方案,就是引入一个外部视角。正如此书主编王德威教授在接受国内媒体采访时说的:“中国文学的世界性是這个文学史的主轴之一。”因为很多选题具有明显倾向性,这部文学史使人直接感触到的,并不是以作家和文本组成的时间流,而是在清晰的年代主线上串联起来的一颗颗珠子。全书构成了一种散点投射的纪年体面貌,每个年份选出一两个文学事件,“尽管就章节表面而言似乎挂一漏万,重点却在于全书各个时间点所形成的脉络及缝隙……”。

有时这些珠子反射出另类的光芒。比如白安卓(Andrea Bachner)教授写甲骨文在清末的发现,他注意到传统之前的上古和传统之后的当下之间的辩证关系。时间性的颠覆意义,在现代中国思想学术界自有种种回响,将那些声音列入讨论本来似乎就够了:然而白教授在结尾神来一笔,转而提到马华文学中的一部短篇小说名作——黄锦树的《鱼骸》,使这个话题多了一重海外华语文化圈的视角,立时兴味大为复杂起来。这是此前的中国文学史只注重内部传统的研究方式所不容易接受的。

这部合著之《新编中国现代文学史》,虽然论题千变万化,各家作者的语体感觉也极为不同,但在写作形式上整齐统一。全书160多篇,每篇都限定在2000多字,这颇为考验各家的表述能力,当然也会因所论主题和涉及文学作品之文体的差异性而呈现出不同维度上的困难。大家都尽量在引文证据上进行减省,很多直接引用的资料都不再标注出处,于是营造出一种印象式简述的概览风格。这让我想起宫崎市定的《中国史》写法,该书结语曾说:“历史学不是单纯的史料堆砌,应当是事实的理论体系。”这句话换在此处,似乎也可以改作:文学史不是单纯的作品文本举例鉴赏,应当是文学现象的理论体系。但宫崎市定的写法贯彻于一种真正的印象写作,几乎未引据任何文献,全凭记忆力与洞察力展开论述。《新编中国现代文学史》里的各篇,其实大多是原作者在自己同主题的已刊论文基础上简化而成的,就好像是套熟了的招数,以即兴的方式演绎出来。因此,如果是极为细致的阅读,对于论说中看似随手拈出的证据进行查考,就会发现有些引语来源颇为生僻。可以举出几个例子:比如,邓津华(Emma J,Teng)教授写1862年王韬避祸香港时,引了一句“ahandoned at the southern fringes of civilization”。如果是一种印象式的译述,我们可以在《漫游随录》《蘅华馆诗录》《弢园尺牍续钞》等书中寻得若干类似的话,比如“从今便作天南叟”“天南遁”“遁迹天南”“留滞天南隔九州”等,因为王韬毕竟自号“天南遁叟”或“天南遁窟老民”,这类字眼似乎更代表他的自我定位。但邓教授答复说是采纳了冼玉仪著作里引的一句“放废南裔”,见于《弢园尺牍》卷六“与补道人”。虽然与英译更为贴合,但显然并不特别具有代表性,若仅从英译进行还原,几乎是大海捞针。再如,吴盛青教授为了说明庚子文学中的珍妃之死这个主题如何在士林传诵,举了一个特别的例子:北京一个叫张蛰父的人,几个月间写给一位福建军伍朋友的信中,不断抄录时人咏珍妃事的诗作。这个掌故也是非常不容易查到的,见于1930年5月3日《故宫周刊》“珍妃专号”所载“《百炼庵谈故》一则”。又如,哈佛比较文学教授唐丽园(Karen L,Thornber)在讨论陈敬容描写上海城市噪音的诗作时,引用的是一首从未收入其作品集的《都市黄昏即景》。而胡志德教授讨论钱锺书文学创作的文章,竟然是以他在1970年代初在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一家书店被老板介绍阅读《围城》的经历为起点,以此标志着西方学者对钱锺书的重新“发现”。文中还提到小说家曾直爽地称自己的作品是best-seller(畅销书),这也不常见人提及,实际是载于《书林季刊》中编者钱锺书自己所写的英文书讯。

因此,这部现代中国文学史虽然以英语写成,但即使是放在汉语的阅读圈子里,其中隐藏的学术含量和文献信息都是极深厚的。它并不是一种我们通常印象里海外汉学家的文学史,满足于介绍概况、猎奇趣味、另类角度或是理论花样。

中国文学史的建立,本来就是参考了从西方文学史类似著作中建立的“范式”。西方人的古代著作,如亚里士多德《诗学》那样的思路,以几个经典作家作为笼罩一切的典范,而不重视一代又一代的历史演进。在18世纪之前,出现了一些文学史写作的萌芽。意大利哲学家弗朗切斯科·帕特理齐(Francesco Patrizzi,1529-1597)所著《论诗》(Della Poetica,1586)一书已经有对于整体文学史观的研究意识。博学的荷兰学者杰拉德·约翰·沃修斯(Gerald John Vossius,1577-1649)《论希腊文著史各家》(De Historicis Graecis,1623-1624)和《论拉丁文著史各家》(De Historicis Latinis,1627)也都被认为是文学史著作,但从题目看就知道并不涉及小说和诗歌。德国学者彼得·兰贝克(Peter Lambeck,1628-1680)欲作《文学史序论》(Prodromus Historiae Literariae)而未完,从构思看来也是古代文献的整体总结。

大概18世纪后期,西方学界才自觉形成文学史著作观念。但起初的文学史也类似于文献学的书目。在界定“文学”这个概念时,采用的literature/Literatur这个词更接近于文献的意思,诗歌、小说起初都会被排除在外(戏剧属于诗歌),所以最开始的“文学史”只包括了散文体非虚构著作。这都类似中国历史传统非常悠久的书目著作。比如法国的本笃会教士,这是最有学问的教派之一,他们组织编写过《法兰西文学史》(Histoire litercuire de la France,1733-1763),计12卷;在1814年由“碑铭与美文学院”继续撰述:2005年出版到第43卷,才写到14世纪文学。早期的十几卷写法也是文献排列,后来都有人重写。因为到19世纪以后,西方人才开始重视以艺术为中心的角度,浪漫主义文学家强调想象力的文学,逐渐改变了文学史的写法。这种思想观念的变化是通过大量的讨论推动的,各种报纸、沙龙、讲座、会议营造了一个批评的自由空间。人们不再把历史、哲学、法律甚至动物学的著作当成是文学才能的主要表现,开始重视艺术经验、情感影响等因素。

最早开始以文学史的眼光研究中国文学的西方汉学著作,包括法蘭西学院雷慕沙署名“阿而伯小子”的《中国语言与文学论》(Esscu sur la langue et la litterature chinoises,巴黎,1811),德国汉学之父威廉·硕特(Wilhelm Schott.1802-1889)的《中国文学述略》(Entwurf einer Beschreibung der chinesischen Literatur,柏林,1854),俄国汉学家王西里的《中国文学史纲》等等。虽然今天的文学史书写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我们仍可以在这部最新的现代文学史中找到西方汉学传统的影子。比如,对洪秀全所撰《太平天日》等小册子的讨论,我们早在20世纪之初翟理斯(Herbert Allen Giles,1845-1935)的那部《中国文学史》中就看到对有关“墙头文学”或谓“传单文学”(wall-literature,or,handbill literature)的关注。

哈佛大学出版社策划的这部《新编中国现代文学史》,从属于一系列大型国别文学史,其中已刊部分,包括《新编法国文学史》、《新编德国文学史》以及《新编美国文学史》。与《新编中国现代文学史》一样,这几部文学史都采用了相同的体例:上千页的内容由一两百篇短文组成,各篇短文依照时间序列以离散的时间点标示核心文学事件。其中《新编德国文学史》一书特别值得关注,书中的很多论题,诸如9世纪前后的加洛林王朝文艺复兴、十字军运动中的人类学思想以及北方文艺复兴时期对于世界的探索,等等,都具有一种开阔的视野。这也许就是这个文学史系列中特别重要的观念。而这部《新编中国现代文学史》无疑也会成为这个系列里的典范之作。在此我们似乎可以重新注意一点:看似因研究对象不同而不会产生交集的各国文学史论述,实际上在世界文学的视域下本就是可以互相启发的。而今天中国大学中文系内的外国文学史,往往自成体系,属于中文学术框架所要求的“外国文学史”,往往具有很多的认知错误。比如将中国文学史的分期方法反过来套用于西方文学史,时常会出现20世纪以前的西方作品一概划分至“西方古代文学”的荒谬现象。于是狄更斯、雨果乃至陀思妥耶夫斯基,都成为了西方世界的“古代作家”。

由此反思中外文学史,应该认识到:真正需要改变的,是中国现代文学的时间性,判断它的时段应该在一个更为长久的视野里进行。我们的现代和西方文艺复兴,其实有很多同步之处。比如,文艺复兴时期发现的新的古典文本,在晚明来华传教士的中文著述中也有所体现。伊拉斯谟以近世拉丁语重新改写的名言警句,也会成为高一志笔下的隽语。清初北京天主教堂西乐中的“钟鸣琴响自高低”(尤侗《外国竹枝词》),早就包含了17世纪巴洛克派的特色。康熙时期关于乐理学问的《律吕纂要》,作为其底本的基歇尔(Athanasius Kircher,1602-1680)《音乐全书》(Musurgia Universalis,1650)也正是当时西方的前沿成果。由此来说,现代文学的中西之同,就在于跨语言、跨文化交流背景的必要性。其实,我相信文学交流的需要和实践,是自古有之的。但在“现代”的阶段,这个交流变得更为本质化了。

正如本文开篇所指出的,四百多年的时间跨度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而具体的时间起点并不那么重要)。百年是今天记述人类历史的一个比较大的单位,超越了一般个体生命经验。四百年,在中国来说还有个特别的意思,就是超越了传统意义上所谓“周天“之数,那就是宋代理学家邵雍《皇极经世书》所言“阴数以十二起,阳以三十”的基本运算规则。三十年作为一世,取“三十而立”之意,一代新人在社会立足,就是一世。而十二世为一运,总共三百六十年,代表着《三国演义》说的“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就是我们所见的中国历史中兴亡成败一个完整过程的最大单位。秦汉以后,中国历史没有超过三百六十年这个周期的阶段,长时间的治乱循环都短于这个周期。

因此,四百多年这么一个时段使我们认识到:中西文学发生交流从而促进发展变革的时段,是摆脱了以往历史的兴亡治乱政治秩序之影响的,不是因为某种政治动机或策略驱动才发生的,它有更本质性的动力存在。这种处于中西文化交流视野中的“中国现代文学史”,也就因为时段的拉长,而自然地开拓了一个更为恒久稳定的状态。这个认识更新了我们此前以断代文学史作为基本单位的时间意识。这超过了中国传统中一般历史经验上的治乱循环周期,挑战着我们习以为常的文学史观念。

作者简介:张治,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中文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中国现代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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