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府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现状研究
2018-05-08吴楠
山东纺织经济 2018年4期
吴 楠
(新疆财经大学 新疆乌鲁木齐 830012)
一、引言
“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由于委托代理问题的存在,加之“三公”经费的界定本就模糊,一些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往往巧立名目,利用此项经费来谋取个人利益,如以公务为由组织部门人员甚至部门人员家属出国旅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的现象更是普遍。由此可见,“三公”经费中往往隐藏着大量的政府部门个人甚至家属消费,其涉及到的财政支出数额惊人。“三公”消费的背后折射出的是严重的奢侈浪费、以权谋私甚至贪污腐败问题,其对社会、对人民造成的影响不容小觑。政府部门更是出于种种原因,不愿意主动公开自己部门的“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这就使得一些民众难以获得相关信息,从而无法通过正当途径行使自己的监督权。这种信息的不对称更是引起民众的公开质疑。基于此,继2011年国家首次在国务院常务会议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提到国事上,2014年国家进一步要求所有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预算、决算都要公开。这充分体现了政府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化、做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的亲民政府所作的努力和决心。在这样的大环境下,随着“三公”经费预算的逐渐公开透明,我国大部门政府部门的“三公”经费预算及决算连年下降。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三公”经费预算的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在此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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