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商品房市场去库存措施的有效性研究
2018-05-07欧阳宏虹熊柳
现代商贸工业 2018年14期
关键词:措施
欧阳宏虹 熊柳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 泸州 646000)
2015年至2017年,“去库存”是四川省中小城市调控商品房市场的重要基调,主要采取了棚改货币化安置、购房补贴、贷款优惠、税费减免等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泸州市是四川省省辖市,位于四川省东南川滇黔渝结合部。最近三年,泸州市政府通过系列优惠措施,实现了商品房库存量的大量下降。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难题,故本文对已实施措施的有效性进行了剖析。
1 泸州市商品房市场去库存采取的措施
2015年泸州市出台了《关于2015年促进房地产建筑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28条措施》及《补充通知》,2016年又相继出台了《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涉企政策稳定经济增长的意见》、《泸州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等文件,采取多种措施推进去库存进程。实施的新政措施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1 购房补助发放措施
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底购房,政府补助新房200元/平方米、二手房60元/平方米。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在主城区范围内购买进入政府补助项目目录库商业、办公用房及商品住房的(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政府各自给予购房户200元/平方米的补助。其中,购买商业、办公用房的,合计补助最高限额10万元。
对农村居民在主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将户籍迁入购房所在地转为城镇户籍的(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除外),政府另给予每套1万元补助。
1.2 国有土地上被征收住宅货币化安置措施
2016年6月1日起,主城区范围内,新启动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推行货币化安置,不再新建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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