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为什么会有“耻文化”
2018-04-27俞天任
小康 2018年11期
俞天任
2006年夏天的一天,突然想约一位关系户朋友下班后去喝一杯,但朋友居然提了条件,第一要去接他,第二是酒馆要在他家附近,能走着回家。笔者觉得奇怪,怎么喝杯酒有了这么多麻烦,上市公司就这么牛啊?这是他反问了一句:“你不知道福冈前几天出的事?”
当然知道,那是一次交通事故。坐着一家五口的一辆车被一个酒驾者从大桥上撞到了海里,造成坐在车里的三位年龄4岁、3岁和1岁的孩子淹死。这个悲惨的事件因为酒驾者是福冈市政府的职员而被媒体放大瞩目。
听到朋友“公司已经下了通知,绝对禁止酒驾,如有违反,绝对严惩不贷”的说明,我禁不住敬佩了一下:“你们到底是上市公司,很注意自己的形象”。
关系户有些不解:“怎么你们事务所还没打招呼?那你们的管理有问题”。正说到这里,笔者突然发现原来早就来了有关严禁酒驾通知的电邮,只不过自己没注意。
日本的公司对雇员的管理并不只限于“八小时之内”,甚至私生活也是这样,下班之后的不少私事也会被公司干涉。因为雇员出了麻烦会影响公司的形象,而“公司的形象”在日本不是个抽象的概念,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东西。
在日本人看来理由很简单:犯下了那么严重的罪行的人的家人也应该受到社会的制裁。同样的道理,如果是普通的雇员犯有严重过失,哪怕不是业务过失,公司也会受到来自社会的制裁,这种制裁大公司有能力承受,而一个中小企业很可能就会被制裁垮掉,在日本的传统文化中,企业的概念和家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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