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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换支付二维码取财行为之定性分析

2018-04-23陈悦

法制博览 2018年3期

摘 要:科技的发展为法律带来深刻的影响。基于此,本文通过分析实际案例,阐述了偷换支付二维码取财行为在顾客和商家都不知情的前提下,属于一种秘密窃取财物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同时,提出了盗窃罪和诈骗罪的区别、偷换支付二维码取财行为的犯罪程度定性等内容。通过论述以上分析内容,来为司法人员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支付二维码;行为定性;偷盗罪

中图分类号:D923.6;D924.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8)08-0190-01

作者简介:陈悦(1995-),女,汉族,江苏昆山人,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社科与法学学院,硕士在读,研究方向:刑法学。

随着我国移动支付的发展,很多人在消费时,会采用扫码来支付。就是指通过智能端扫描商家的二维码进行付款,商家会收到款项的交易过程,但这一过程也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近日发生的偷换商家支付二维码,获取钱财案件,成为了法学界争论的焦点。本文从刑法角度出发,通过分析案例,认为偷换支付二维码取财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一、盗窃罪和诈骗罪的区别

最近,发生了一项“偷换支付二维码”案件,引起网民的热议。案件的内容是A将B商店的支付二维码更换成为自己的二维码,使得B商家的营业收入都进到A账户中。次日,B发现二维码被替换,造成损失70000元。在为A被抓获的时候,法学界对于A的行为定性产生了争执,有的人认为A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而有的人认为A的行为只存在偷盗行为,不涉及到诈骗。那么,A究竟构成哪种犯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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