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与法律的关系
2018-04-23张金鑫
法制博览 2018年3期
摘 要:“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作为我军早期军事法制思想的萌芽,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军事法制思想的重要内容。它作为我军建立之初建设的重要法纪,不仅是我军取得革命胜利与人民拥戴的法宝,更深刻地呼应了武装冲突法的宗旨与精神。
关键词: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军事法制建设;武装冲突法
中图分类号:D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8)08-0122-02
作者简介:张金鑫,信息工程大学人文社科教研室,讲师。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我军优良傳统的集中体现,它形成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作为人民军队基本的纪律要求,它对加强部队的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发挥了重大作用,同时又对当时我国军队法制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提出:我国军事法制建设的起步
纪律是法律制度的雏形,军队纪律是军事法制的雏形。在红军成立初期,尚不具备大规模制定军事法制的环境和条件,这时主要以军纪建设为核心,来达到加强军事法制建设的目的。
1927年,随着南昌起义、秋收起义、广州起义的展开,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一批杰出中国共产党人创建了人民军队。然而,面对国民党军的不断进攻,人民军队在创建过程中遇到了诸如“围剿”中的生存问题、群众误解冷漠、红军成分复杂急需塑造新型人民军队等等重重困难和危机。面对内忧外患,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站在人民军队建设的高度和根本基点上,吸取千百年来农民起义的经验教训,根据革命中的实际情况,思考和解决红军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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