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P2P网贷平台的法律规制
2018-04-22吕蕾邓芯炎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18年3期
关键词:风险
吕蕾 邓芯炎
摘 要:网络信贷正在日益改变金融资源循环的模式,并对正统金融配置失衡起着有力的抗衡与补正作用,但是网络自身的特点也加剧了这种资金供求链断裂的风险。同时,既有法律的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或规则本身的含糊不清也成为网贷一时尚难以跨越的障碍。
关键词:网络信贷;风险;规制
一、我国P2P网贷平台概述
首先要明确一点,本文讨论的P2P网贷平台为线上网贷平台,而非线下网贷平台。目前,学界对于中国的P2P网贷平台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权威法律定义。本文根据2015年底银监会起草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定义为“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企业”。
1.我国网贷平台的资质要求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中对于P2P网贷平台的法律性质并无明确规定。同时在银监会新起草的《暂行办法》中,第一次提出了对于网贷平台的相关资质要求。按照相关要求“网贷机构必须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并同时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同时其机构名称中应当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
2.我国网贷平台的信息审核
与传统的民间借贷中介不同,网贷平台的业务流程更加简单。而对于借款用户和贷款用户的信息审核则呈两极化趋势。以拍拍贷为例,借款人需要提供一系列信息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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