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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仁爱:教育伦理的一项基础原则

2018-04-03王正平

关键词:仁爱原则道德

王正平

(上海师范大学 哲学与法政学院,上海 200234)

教育事业是培养人、造就人的神圣事业。在教育活动中,教育工作能否遵守和倡导教育仁爱原则,教师是否有仁爱之心,与人们的教育利益和教育道德精神面貌息息相关。那么,什么是仁爱和教育仁爱?为何要把教育仁爱作为教育伦理的一项基础原则?教育仁爱原则有哪些具体内涵和要求?在现实教育活动中,教育仁爱具有哪些价值和重要作用?本文拟对这些重要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一、 什么是“仁爱”和“教育仁爱”

“仁爱”精神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道德文化的精髓,也是中国向世界道德文化贡献的具有普遍价值的伦理智慧。由中国孔子、孟子等著名思想家、教育家所倡导的教育仁爱精神,在中国几千年的教育发展史上不断发扬光大,在各个时期培养了一代又一代有仁爱之心的杰出人才和莘莘学子,并造就了中华民族特有的崇尚仁爱的品格。

在中国,“仁爱”思想有深厚的思想渊源。在最早的典籍《尚书》《诗经》《国语》《左传》中“仁”字就出现过几十次之多,其基本含义是“爱人”。如《国语·周语》中就有“爱人能仁”。但较早对仁爱思想有明确、完整阐发的思想家是孔子。“樊迟问仁。子曰:‘爱人’。”①作为孔子“仁”中心内容的“爱人”,具有推己及人的特点。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②由“爱亲”而推及“爱人”,由“爱人”而推及“泛爱众”。尽管孔子说过“爱有差等”,但由他首先倡导的“仁爱”思想,本质上仍然是要求人们“泛爱众”,去爱其他的人。如孔子在其教育实践中提倡有教无类、因材施教,正体现了他对所有学生的爱。作为孔子伦理思想中最高道德原则的“仁爱”,其根本目的是在教育过程中培养“智、仁、勇”三者统一的理想人格。孔子强调:“智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③儒家提倡以自己的仁爱智慧服务于仁德,具有独特创见。

孟子把“仁义”作为最高道德原则,由“爱亲”推及“爱人”,由“爱人”进而主张“仁民”,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仁爱思想。他明确提出,“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④他还创造性地把人的仁爱之心与人自然的同情心即“恻隐之心”联系起来,明确提出“人皆有不忍之心”,“恻隐之心,人之端也”。⑤“人皆有所不忍,达之于其所忍,仁也。”⑥就是说,人都有同情心,仁爱就是要同情和关爱一切不幸的人。

那么,如何达到“仁者爱人”的道德境界呢?孔子把“忠恕”作为实行“爱人”的一种重要方法。正如曾参所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⑦以“忠”“恕”二字践行“仁”之“爱人”。所谓“忠”,是指“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⑧所谓“恕”,是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⑨达到人与人之间相互理解、尊重、宽容和友爱的目的。孟子则进一步提出,要“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⑩仁爱就是要求爱人,敬重长辈,爱护幼小,关心、体恤贫民。“爱人”应当遵循仁义这个原则、规范。“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

汉代思想家董仲舒则进一步阐发了孔子和孟子的仁爱思想。他说:“以仁安人,以义正我……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仁而不智,则爱而不制也;智而不仁,则知而不为也。”就是说,仁爱与仁义、智慧是密切相关的,具有非常丰富的思想道德内涵。唐代韩愈在《原道》中明确提出:“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谓义。”他的“博爱”就是指广博的爱,爱一切人。宋代著名思想家张载,更是把儒家的仁爱思想提升到“民胞物与”“厚德载物”的崇高道德境界。他说:“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就是说,真正的仁爱,是要把上天看作自己的父亲,要把大地看作自己的母亲。天底下的所有人民,都是我们的同胞姐妹;天地万物都是我们的朋友。

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仁爱思想为各个学派所倡导。墨子倡导“兼相爱,交相利”及“爱人若爱其身”,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对等、互报的,即“投我以桃,报之以李”。他说“夫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孟子》一书中,记述过墨家夷子的话“爱无差等”,比早期儒家的“爱有差等”更进了一步,倡导要爱所有的人。孟子评论说:“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可见,墨子倡导的“仁爱”不是道德空想,而是要为实现天下人的现实利益服务,既“贵义”又“尚利”,“利”不是一己之利,而是“利人”“利天下”。

可以看到,在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中作为一项重要道德的“仁爱”,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含义:一是仁爱要从善良愿望出发,爱一切人,给他人以同情、尊重、宽容和关爱;二是仁爱中应有道德智慧,遵循一定的理智和规范,努力使付诸爱的实际行动之后,产生利他、利人、利己、利社会的实际效果;三是真正的仁爱,不仅要推己及人,爱整个人类,还要推己及物,普爱宇宙万物。这为正确理解教育仁爱提供了丰厚的思想根据和基础。

中国传统的仁爱思想具有全人类的普遍伦理价值。在西方,包含有人道、慈善和仁慈等内容的仁爱思想,自古以来也一直备受全社会的重视和思想家的推崇。《圣经》较早明确提出“爱人如己”“爱邻人如同你自己”的道德信条。基督教的爱是一种上帝之爱、人类之爱。不独如此,耶稣要人们“彼此相爱”及“有彼此相爱的心”。还以他自己的献身(“十字架”)表达了他愿意献身上帝救赎人类“原罪”的无限爱心。这里所说的爱就不仅具有人际仁爱的道德伦理意味,而且也显露出神人之间和人人之间普遍泛爱的光辉。

源于基督教“爱人如己”思想的西方“仁爱”“慈爱”等理念,本质上是善待他人的感情,或如此行动从而促进他人幸福的一种性情。它与“爱”“同情”“利他”相联系。“仁爱”或“慈爱”是一种利他主义的感情,它推动人们因他人本身的缘故而为他人的利益去行动。

英国著名伦理学家休谟认为,仁爱是对他人的温柔同情和对人类种族的慷慨关怀,是对与己无关的其他人类的广博胸怀和慈善心肠。他说:“没有什么能比卓越程度的仁爱情感赋予任何一个人类被造物以更多的价值,仁爱情感的价值至少一部分来自其促进人类利益和造福人类社会的趋向。”休谟写道:“当这些可亲的品质伴随出身、权力和卓越的能力而展现于人类良好的政府或有用的教育中时,它们就似乎将那些拥有它们的人提升到几乎超越于人类本性之上的地位,使他们在某种程度上近乎圣神。”他赞美了仁爱在人类的各种社会性的德性中所具有的全部真正魅力,认为“没有什么品质比慈善和人道,友谊和感激,自然感情和公共精神,或凡发端于对他人的温柔同情和对我们人类种族的慷慨关怀的东西,更有资格获得人类的一般的善意和赞许”。也就是说,休谟认为仁爱不仅是在情感上对他人的温柔关怀,同时包含了对他人和社会的实际利益的促进。

此外,西方思想家认为,仁爱还是一种有别于公正原则的德性原则。英国伦理学家拉斐尔在谈到慈善概念时说:“在西方世界,至少有强有力的传统使公正包含某种程度的慈善。”“需要公正作为社会伦理学的基础;慈善或慷慨是……个人伦理学的基础。”因此,仁爱是一种超越责任与义务的爱,一种主动给予的爱。它要求我们给他人更多的爱心,也要求我们对人有更多的“宽恕”。

美国现代伦理学家威廉·K·弗兰克纳认为,最初来源于《圣经·新约·马太福音》的犹太——基督教教义“要爱人如己”的仁爱,是西方社会人们广为接受的道德原则,并称之为“爱的伦理学”。他指出,“这就是爱的伦理学。这种伦理学认为只有一个基本的伦理规则——要爱,并且认为所有其他规则都导源于此”。仁爱或爱的伦理学,实质是一种博爱主义,要求人们在所遇到的每一个情况中,直接地、单独地应用爱的戒律,或者是根据哪些行为规则最能体现爱,然后在具体情况中,至少在有可能时遵循这些规则。他还指出,“爱的戒律是伦理学的基本原则之一,但不是唯一原则。按照这样做法,当然必须把善行原则理解为要求我们不仅要做实际上慈善的事,而且要表现仁爱,即出于爱做善事”。他写道:“人们可以承认爱的戒律并非是唯一的道德形式,但它却是一种单独的、充分的道德,事实上,是唯一充分的或最高形式的道德。”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西方思想家的“仁爱”概念,作为一种重要的宗教或世俗的伦理精神,要求人们把爱人如己作为自己基本的道德信仰和行为准则,努力去爱一切人,对他人温柔同情、慷慨关怀、宽容博爱,用自己爱的言行去促进人类利益和造福社会。

那么,什么是教育仁爱呢?教育仁爱本质上是基于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的人道主义精神的社会仁爱道德在人类教育活动中的具体体现。教育仁爱作为一种高尚的教育伦理诉求,一方面要求国家和社会以普遍的仁爱精神,为每个教师和青少年学生提供尽可能完善的教育政策、物质条件和设施,关爱每个青少年学生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要求学校的教师以仁义慈爱之心善待每一个学生,既在教育和教学工作中真诚地同情学生、尊重学生、宽容学生、关爱学生,又重视在教育和教学工作中对学生施以充满教育理智的教育专业之爱,做到爱有目标、爱有分寸、爱有智慧、爱中有严、爱中有规、爱有方法、爱有艺术,遵从教育规律,从每个学生的特点出发,为学生一辈子的幸福生活着想,把学生培养成为社会发展真正需要的德、智、体、美、劳、能全面发展的新人。同时,广义的教育仁爱,还包括教师和学生都要爱他人,爱人类,关爱宇宙万物,善待生命,保护自然环境。

二、教育仁爱是教育伦理学的一项基础原则

教育仁爱是一种既源于教育责任又超越自我利益的普遍大爱。它不仅是与教育相关的高尚道德情感、道德素养和道德品质,而且是一切教育工作必须遵守的教育伦理的一项基础原则。那么,为什么要把教育仁爱作为教育伦理的一项基础原则呢?

1.教育仁爱是社会人道主义道德原则在教育中的具体体现

“人道主义”(Humanism)是关于人的本质、使命、地位、价值和个性等的思想和理论。从伦理学意义上考察,人道主义的思想内涵大致包括三层含义:其一,人道主义思想在于肯定人的“自由”“平等”的权利和倡导“博爱”“公正”的义务;其二,人道主义思想在于肯定人的价值与尊严;其三,人道主义思想在于重视与促进人的自由自觉的全面发展。在现代社会中,教育仁爱原则是人道主义原则在教育中的具体体现。它表现为对每个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尊重、关心和爱护。一切教育和教学劳动的目的在于维护、发展和提高人的权利、价值和尊严,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全面发展。苏霍姆林斯基指出:“培养人道主义情感——是确定道德修养的最重要的方面之一。没有对人的同情心,就不可能有仁爱精神。”教育仁爱精神就是教育中的人道精神。教育仁爱所体现的人道精神的要义之一,是激发师生爱自己和爱他人的道德情感。如同卢梭所说:“为了保持我们的生存,我们必须要爱自己,我们爱自己要胜过爱其他一切的东西;从这种情感中将直接产生这样一个结果:我们也同时爱保持我们生存的人。”教育中的人道精神,正是通过教师热爱学生、学生敬爱老师这样具体的教育仁爱才能实现。正如别林斯基深刻指出的,“爱应该是教育的工具,又是鉴别教育的尺度,而教育的目的是人道”。

2.教育仁爱是社会仁爱道德原则在教育中的生动体现

古往今来,不论在中国还是世界各国,仁爱都是人们倡导和崇奉的重要道德原则。应当看到,在人欲横流,道德式微、人各自私、人各自利的社会生活中,人的自保、自爱几乎是人的自然本性,而倡导爱人若己,同情、尊重、关爱他人的仁爱精神,恰恰是调解人与人之间利益矛盾、冲突的重要道德原则。休谟在《道德原则研究》一书中,专门强调了把 “仁爱”作为全社会应当遵守的一项道德原则具有的无可争辩的重要性。休谟指出:“证明仁爱或较温柔的感情是有价值的,它们不论出现在哪里都博得人类的赞许和善意,是一件多余的事情。”“仁爱”如同“友善的”“性情善良的”“人道的”“仁慈的”“感激的”“友爱的”“慷慨的”“慈善的”等语词,“普遍地表达着人类本性所能达到的最高价值”。休谟认为,人性中既包含由人的利己心决定的爱己之德,又包含由同情心引起的仁爱之德。仁爱与爱己做比较,更具有重要的道德价值。仁爱分为特定的仁爱和一般的仁爱,特定的仁爱是指对亲人的血缘亲情等,一般的仁爱是指对与己无关的其他人类的广博的胸怀和慈善的心肠。作为一种自然之情,一般的仁爱之所以成为社会性的德性、构成个人价值之一部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利他的倾向,即促进人类利益和造福人类社会的趋向,亦即对公共的有用性或“公共的效用”。休谟指出:“对公共利益的趋向,和对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和秩序的趋向,总是通过影响我们本性结构中的仁爱原则而使我们站在社会性的德性一边。”应该看到,教育工作是人与人之间情感交流的重要过程。教师以友善的、人道的、仁慈的、友爱的、宽容的、慷慨的仁爱态度对待每个学生,便能普遍地表达教育伦理所能达到的最高价值。“对人类的爱是在爱具体的人时获得的。”教师所奉行的教育仁爱原则,是超越血缘亲情的普遍仁爱,是要用真诚的教育大爱之心,促进每个学生的健康成长,促进公共利益和造福人类社会。只有恪守教育仁爱原则,教育事业才能成为爱的事业,学校才能成为培育全社会仁爱精神的家园。

3.教育仁爱是敬畏生命伦理原则对教育工作的基本道德诉求

教育仁爱,从根本上说是对教育中人的一切个体生命本真性的关怀、尊敬和热爱。敬畏生命,热爱生命是当代适用于包括全人类和整个生物圈在内的生命伦理的基本原则。法国哲学家阿尔贝特·史怀泽是当代具有广泛影响的思想家之一,他创立的生命伦理基本观点认为,所有的生命都是神圣的、平等的、有价值的,与各种形式的生命存在方式交往都必须保持仁爱和敬畏的态度。由史怀泽首先倡导的生命伦理的基本原则是,“必须像敬畏自己的生命意志一样敬畏所有的生命意志”。他明确提出:“善是保持生命、促进生命,使可发展的生命实现其最高的价值。恶则是毁灭生命、伤害生命,压制生命的发展。这是必然的、普遍的、绝对的伦理原理。”一方面,人类要敬畏和善待自我的生命,努力保持、促进和实现自我生命的最高价值;另一方面,人类要从只关爱自我生命,或与自己直接利益相关的生命,扩展到对他人的爱、对人类的爱,甚至是对一切生命的爱,这是人类道德的一次升华和巨大的进步。正如史怀泽所指出的,在利己主义横行的世界里,生命是容易受到伤害的,只有恪守敬畏生命的伦理精神,高扬关爱生命的仁爱精神,才能使所有的生命获得健康的发展。我们知道,教育仁爱要求我们在教育中担负起关心和善待教师自我生命、关爱和保护每个学生及其他一切形式生命的责任。在体现敬畏生命伦理原则的教育仁爱原则看来,在教育领域中,一切关爱、保持、促进和发展教师自我生命和每个学生生命健康的行为,都是善的、好的、道德的;一切漠视、伤害、阻碍和毁灭教师自我生命和每个学生健康的行为,都是恶的、坏的、不道德的。体现敬畏生命伦理原则的教育仁爱原则反对教师因工作缘由自损身心健康、不负责任地消耗生命,甚至自虐自杀。这一原则要求教师努力善待、尊重、关爱教育工作中所遇见的每个青少年学生的生命,努力保护、教育和发展每个学生的生命,坚决反对一切虐待儿童、殴打学生、校园霸凌等伤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不道德和违法行为。

4.教育仁爱原则是对功利原则和公正原则的补充和延伸,是教育伦理原则体系的完善

毫无疑问,教育中的功利原则和公正原则是指导人们调解教育中各种利益关系所应当遵循的根本道德准则。功利主义道德原则,通常是指以行为和实践产生的福利或功效作为道德标准的伦理学说。功利论是一种“效果论”,判断一个行为道德上的正确与错误,主要看该行为是否在总量上给社会带来福利。边沁在《政府散论》一书中,提出了自己终生推崇的信条:“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衡量正确或错误的标准。”密尔继承和发展了边沁的思想,他在《功利主义》一书中明确把“最大幸福”原则作为功利主义的基本道德原则:“行为的正确与它增进的幸福的趋向成比例,行为的错误与它产生的不幸的趋向成比例;所谓幸福即是快乐或无痛苦。”毫无疑问,在利己主义横行的商业社会中,功利主义倡导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作为衡量一切行为和社会实践的最高道德标准,是一种重要的道德历史进步。但功利主义原则仍然存在明显的缺陷,即可以对少数人或极少数人的利益、福祉不重视、不关心。而教育仁爱原则,要求每个教育工作者爱一切学生,对所有的青少年学生抱有爱心。学校的校长和教师,仅仅关心和爱护“最大多数学生”,只为最大多数学生的利益服务,是完全不够的。而在教育实践中只关心少数所谓的“优等生”,更是有违师德要求。教师应当用善良之心关心和教育每个学生,特别是同情、尊重、关爱和帮助那些处在不幸境况及弱势地位的学生。在这里,教育仁爱原则正是弥补了功利主义原则利益关照对象不能涵盖全体学生的不足。

公正道德原则,又称正义原则,通常是指公正地对待社会的全体成员,公平、合理地分配社会的基本权利、利益、机会和义务。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提出了著名的两个原则。第一原则:每个人对与其他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第二原则: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1)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2)依系于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显然,公正原则主张公平合理地对待每一个社会成员,特别是主张采取特别措施关心和帮助那些在制度、政策安排下处于社会不利地位的“最少受惠者”,是对功利原则的重要进步。但是罗尔斯所倡导的公平正义原则优先考虑权利而不是善。公正正义原则“主要适用于社会的基本结构。它们要支配权利与义务的分派,调解社会和经济利益的分配”。而在教育工作实践中,教育仁爱原则正是主张应用道德特有的规范、条件和激励职能,促进教师在教育和教学工作中善待、关爱自己的每一个学生,特别是要用善良仁爱之心,努力帮助那些处于社会经济和文化条件不利地位的“最少受惠者”及其子女。有时候常常是学校和教师的仁爱之心,弥补了国家或社会某些经济、文化和教育政策安排的不足。教育仁爱的价值不可低估。

应该看到,不论是功利原则还是公正原则,它们本质上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是人们责任内的道德义务。而教育仁爱原则强调以仁爱之心对待所有学生,在实践中对教育工作者以爱心驱动的道德动机、道德情感、道德行为提出了一些超越自我利益的道德要求,既弥补了功利原则和公正原则的某些不足,又延伸和完善了这些原则的益处,是责任内的道德义务与责任外的道德义务的统一。正如拉斐尔指出的,“作为一种责任,慈善是‘超过要求的责任’,它超越了‘完善义务’的责任要求于我们做的事情、公正要求我们做的事情”。教育仁爱是既源于教育责任又高于教育责任的教师道德美德。教育中的功利原则和公正原则需要以教育仁爱原则作为补充。在教育伦理原则中同时倡导教育仁爱原则,才能使教育伦理原则体系趋于完善。正如莎士比亚在《威尼斯商人》中借鲍西亚所说的,“倘若能以慈悲调剂着正义,人间权力就无疑无异于上帝的权力”。

5.教育仁爱是教育科学和心理科学规律对教师提出的内在道德要求

教育科学规律和心理科学规律揭示,教育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在于,任何教育或教学过程都是人与人之间心灵情感互相交流的过程。每个学生,不论年龄大小,都是有思想、有情感、有理智的、活生生的人,都有渴望得到教师和周围人尊重、关爱和肯定的内心需求。唯有教师博大宽厚的仁爱之心、真爱之情,才能打开学生一扇扇求知向善的心灵窗户,在丰富多样的教育和教学活动中健康成长。正如中国近代教育家夏丏尊所说,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能称其为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师要有仁爱之心,这是教育科学规律和心理科学规律对教育工作者提出的内在的、基本的职业道德素质要求。无数教育实践表明,热爱孩子,关爱学生是中外一切优秀教师和教育家的第一美德。苏霍姆林斯基在回答“什么是好教师”问题时说:“一个好教师意味着什么?首先,意味着他是这样一个人,他热爱孩子。”赞科夫说:“当教师必不可少的、甚至几乎是最主要的品质,就是要热爱儿童。”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在总结创办晓庄学校的成功经验时也指出:“晓庄是从爱里面产生出来的,没有爱便没有晓庄。……有了爱便不得不去找路线,寻方法,造工具,使这爱可以流露出去完成他的使命。”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教育仁爱是开展一切教育和教学工作的道德基础。教师和所有的教育工作者只有恪守教育仁爱原则,才能履行好社会所赋予自己的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显而易见,教育仁爱作为一项与教育和教学工作密切相关的重要伦理原则,对于调节教育中的各种利益关系,调整教师道德情感和行为态度,具有重要的指导和激励作用。教育仁爱原则要求人们努力做到:以高尚的仁爱之心善待每一个教师和学生,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尽心竭力,奉献爱心;以教育大爱精神,努力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宽容学生、引导学生;以理智的教育专业爱心理念,对学生因材施教,严慈相济,严格要求;以仁厚的教育慈善信念,重视关爱那些天赋较弱、家境贫寒、学业后进、个人品质存在缺陷的特殊学生;以广博的普遍爱心,师生共同爱己、爱人、爱人类,关爱所有生命,珍爱宇宙万物。

应当看到,由于教育和教学工作本身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一个具体的教师或教育工作者履行教育仁爱原则常常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多种限制,因而是否能够践行教育仁爱,在多大程度上或对多少学生表现教育仁爱,外界通常难以简单衡量和评价。它实质上依赖于每个教师内在的道德自觉和对高尚师德境界的自我追求。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与其他教育伦理原则相比较,教育仁爱是一项具有一定自我超越性的道德要求。在许多情况下教师的仁爱发乎内心,为外界所“不睹”“不闻”,具有“隐”和“微”的特点,难以用统一的标准和方式加以评价。但是,教师只有真正具备了教育仁爱精神,才能把教育和教学工作提高到“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崇高境界,人们才会把教育工作称为最富有人道精神的“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

三、教育仁爱原则的具体内涵和要求

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对学生的爱,是一种超越个人自然情感的神圣职业之爱。弗洛姆指出:“成熟的爱与共生性融合恰成对照,它是在保存人的完整性、人的个性条件下的融合。爱是人的一种主动能力,一种突破他和其同伴分离开来的围墙的能力,一种使人和他人相联合的能力;爱使他克服了孤独和分离的感觉,但也允许他成为他自己,允许他保持他的完整。”教育仁爱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不是单一的,而是丰富的;不是虚幻的,而是实践的。教育仁爱作为教育和教学实践中的一项基础道德原则,有自己特定的具体内涵和要求。

1.以教育之爱,关心每个学生,了解每个学生

弗洛姆指出:“爱的主动性还在这一事实中显明自己:它总是包含着一些基本因素,这些因素在爱的所有形式中都存在着。它们是关心、责任、尊重和认识。”在教育工作中,“爱包含着关心”,“爱是对我们所爱的生命和人或物成长的主动关注”。如果我们爱一棵树苗,却不时常去关心它成长的情况,敏感其细微的变化,看看它是否需要浇水,是否害了虫,那我们就不是真正地爱这棵树。同样,如果教师爱一个学生,却不去经常关心他或她的成长和变化,那就不是真正地爱学生。美国心理学家、教育学家罗杰斯从人格心理的角度出发,坚决主张给予儿童“无条件的关怀”,因为只有这样,儿童个体才会不断获得心理上的调节,成为完善的人。教师要用善良之心关心每个学生,就需要悉心了解每个学生的家庭背景、身心特点、学业状况、个人爱好及其变化。乌申斯基指出:“如果教育学希望从一切方面去教育人,那么就必须首先也从一切方面了解人。”苏霍姆林斯基也指出:“尽可能深入地了解每个学生的精神世界——这就是教师和校长的首条金科玉律。”了解学生,亲近学生,进入学生的内心世界,才能发现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可爱之处,更好地理解学生,关爱学生,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以德性之爱,尊重每个学生的人格、个性和自尊心

对教师而言,尊重学生是教师的重要德性,又是教育仁爱的内在要求。从根本上说,教师要遵循康德所说的“把他人同时当目的”这个基本德性要求,把学生个人的成长与发展作为自己开展一切教育和教学活动的目的,而不仅仅是把个人的利益和幸福作为唯一的价值目标。康德指出:“不论是谁在任何时候都不应把自己和他人仅仅当做工具,而应该永远看作自身就是目的。”教师对学生的仁爱,与对学生的尊重息息相关。尊重学生,是爱学生的一种显性道德义务。弗洛姆指出:“尊重意味着能够按照其本来面目看待某人,能够意识到他的独特个性。尊重意味着关心另一个人,使之按照其本性成长和发展。”

首先,教育仁爱要求教师尊重学生的人格。教育工作本质上是教师以自己健全的人格,影响和塑造学生良好人格的过程。蒙台梭利说:“儿童有着他自己的人格,他自身具有创造精神的美和尊严。这种美和尊严是永远不能磨灭的,所以他的纯洁而非常敏感的心灵需要我们最审慎的爱护。”尊重学生的人格,可以具体分为:其一,尊重学生作为自然人、社会人的法律人格,即教师应当关心、呵护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养成,在任何情况下,不能伤害学生的人身安全,更不能虐待学生。其二,尊重学生的心理人格,即教师应当关注和保护学生的心理健康,遵循青少年、儿童心理成长的规律,引导学生的心理人格养成,锻炼优秀的心理素养,在任何情况下,不能伤害学生的心理健康。其三,尊重学生的道德人格,即教师应当悉心保护学生做一个好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的良好追求,引导学生趋善避恶,健康向上,在任何情况下,不能无端地怀疑学生、斥责学生,否定学生道德品质进步的能力。

其次,教育仁爱要求教师尊重学生的个性。每个学生都有自己与众不同的个性,如不同的体力、气质、性格、兴趣、智力、情感等,教育仁爱精神要求教师了解和尊重学生的个性特点,并根据学生的不同个性,按照国家的教育方针将他们培养成为社会所需要的人才。尊重学生的个性不仅合乎教育科学的规律,也是教育仁爱的特定要求,离开了对具体的各个富有个性特点的学生的尊重,热爱学生只能是一句空话。赞科夫说:“当教师把每一个学生都理解为他是一个具有个人特点的,具有自己的志向、自己的智慧和性格结构的人的时候,这样的理解才能有助于教师去热爱儿童和尊重儿童。”教师尊重学生的个性,应当努力做到:其一,把学生的个性看作正当的、合理的,只有把学生的个性差异看作天然合理的,才能在教育实践中容许它存在,引导其个性向积极的方向发展。其二,善于发现学生个性的长处,相信“天生其材必有用”,善于敏锐地察觉学生的天赋才能,不失时机地给予肯定和诱导。其三,为学生的个性发展创造尽可能多的有利条件,在学校和课外活动中发挥和促进学生的自然禀赋,把他们培养成为社会所需要的有用之才。第斯多惠说:“应当考虑到儿童天性的差异,并且促进独特的发展。不能也不应使一切人都成为一模一样的人,并教以一模一样的东西。”教师尊重学生的个性,促进学生个性的健全发展,正是教育仁爱的重要体现。

第三,教育仁爱要求教师尊重学生的自尊心。学生的自尊心,是“自我教育之母”,是一个人的荣誉感、健康的自爱心、不甘落后的上进心的源泉之一,是教育工作赖以展开的重要心理基础。苏霍姆林斯基说:“人永远赖以自立的是他的智慧、良心、人的尊严。”尊重、爱护和培养学生正确的自尊心,既是教育仁爱内在的道德要求,又是教育规律的具体要求。教师的责任和技巧,就在于机智而敏锐地发现和保护学生求上进的自尊心,适时地加以引导,否则会给受教育者带来痛苦,并压抑他们求知求善的上进心。如果学生的自尊心受到教师的无辜损害,必然会引起学生内心的愤怒和反抗,造成师生情感对立,使教学和教育利益受损。陶行知先生曾告诫说:“你的教鞭下有瓦特,你的冷眼里有牛顿,你的讥笑里有爱迪生。”教师有仁爱之心,就应当尊重学生的自尊心,友善地评价和对待学生,反对轻率、武断、粗暴对人。

3.以智慧之爱,对学生严慈相济,促进全面发展

教师对学生的仁爱,不是宠爱、溺爱或盲目之爱,而是爱中有严,严中有爱,严慈相济,按照教育规律和社会要求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智慧之爱。孔子说:“爱之能勿劳乎,忠焉能勿诲乎?”就是说,教师真的关爱学生,就要为学生的发展付出辛劳;教师真爱学生,就应当不知疲倦地向学生传授真知和做人的道理。《礼记·学记》指出:“凡学之道,严师为难。师严然后道尊,道尊然后民知敬学。”在教育和教学工作中,如没有对学生的严格要求,教师对学生的爱就变成了有害的空话。赞科夫指出:“不能把教师对儿童的爱,仅仅设想为用慈祥、关注的态度对待他们,……教师对学生的爱应当同合理的严格要求相结合。”苏霍姆林斯基也指出:“教育者最可贵的品质之一就是人性,对孩子们深沉的爱,兼有父母的亲昵温存和睿智的严厉与严格要求相结合的那种爱。”

教师对学生严慈相济的智慧之爱,是教育专业之爱。其一,要按照教育方针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严格训练和教导每一个学生。教师对学生的严格要求,不是随意任性的,而是严格有理的。对于平时表现好,学业先进的学生,教师也有责任严格教导他们,在他们心中“播下智慧与德性的种子”。其二,严格教育,要遵循教育规律,掌握教育分寸。教师对学生的严格要求,应在遵循教育规律,有益学生全面发展的前提下,注意教育方法、态度、措施和要求上的合理、适度和恰到好处。要避免过分苛求。其三,要爱严统一,严慈相济,严中见爱,全面要求。教师对学生的严格要求,绝不应是对学生冷漠无情,动辄训斥,任意苛求,而应始终以对学生诚挚、深沉的爱为前提。要让教育对象能理性地感知严格要求正是教师对其命运和前途的关心,它有益于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苏霍姆林斯基指出:“只有这种关心才能如水载舟,载起我们教育界称之为严格要求的那条很难驾驭的小舟。没有这种关心,小舟就会搁浅,你用任何努力也无法使它移动。”

4.以仁慈之爱,关爱处于不利状况和条件下的学生

教育仁爱不仅要求教师公正地关爱和对待每个学生,而且还要求教师以博大的仁慈之爱,特别注意关照和爱护那些个人天资禀赋较弱、家庭出身贫困、身体残障不便、品性发展扭曲、相貌不佳、成绩落后、学业面临各种困难的青少年学生。面对这些所谓的“困难生”“后进生”“差生”,教师是厌弃、歧视、排斥,还是同情、关怀、帮助,正是衡量一个教师是否具有教育仁爱精神的试金石。应当看到,如果你是一般的自然人,你可以选择回避或不喜爱这些处于不利状况和条件下的学生,但如你选择了教育工作这个神圣的教书育人职业,教师的职责便要求你升华自己的道德境界,以伟大的人道和仁爱精神激励自己,真诚地关怀个人发展面临困境的青少年学生,不放弃对任何一个学生的爱护、教育和培养。马卡连柯是人民教师爱学生的楷模,他说:“教师应该充满对每一个他要与之打交道的具体的学生的爱,尽管这个学生的品质已非常败坏,尽管他可能会给教师带来许多不愉快的事。”他的教育名著《教育诗》生动地记录了他热爱学生、教育学生的感人事例。他怀着对教师工作的高度责任心向教师们呼吁:“同志们,让我们接受这个定额——在教育工作中,百分之一不合格的都不能有。”“连一个被浪费了的生命都不准许有。”

5.以生态大爱,珍爱生命,爱护环境,保护地球

教育仁爱本身就含有启迪师生爱己、爱人、爱物的道德大义。中国传统仁爱思想,一贯倡导“天人合一”的宇宙生命统一论,强调“天道”与“人道”合一、自然规律与人类道德法则统一,强调“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尊重一切生命价值,兼爱宇宙万物。真正的仁爱,是“厚德载物,民胞物与”,“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谊”,“赞天地之化育,可以与天地参”。现代生态伦理学创始人莱奥波德指出:“任何事物当它趋向于保护生物共同体的完整、稳定和美丽时,它就是正确的,当它趋向于相反结果时,就是错误的。”在人与自然冲突加剧,自然生态遭受严重破坏的今天,教师有责任以教育仁爱精神,在教育和教学工作中以身作则,并带领学生从爱己、爱人走向爱物,从看得见、摸得着的小事做起,珍惜和节约一切生态资源,保护动物、植物,珍爱生命万物,以生态伦理特有的生态大仁爱,创造美丽中国,保护地球家园。

四、教育仁爱的重要价值与作用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现代化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在教育改革进程中,由于受到市场经济急功近利观念的影响,教育仁爱精神等一些有益的伦理价值观念受到冲击和淡化。目前中国教育现状的最大弊端之一,是不少学校和教育机构逐利为先,过度竞争,道德冷漠,金钱至上,使得在教育领域这种最需要爱心的地方缺少了爱心。以教师爱生为标志的教育仁爱精神缺失,实际上已成为当前教育改革和教师队伍师德建设的一个瓶颈。因此,只有社会上下充分认识教育仁爱的重要价值与作用,才能在学校和各类教育活动中创建弘扬教育仁爱精神的管理和激励机制。

教育仁爱作为教育伦理的一项基础原则,在学校教育乃至全社会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中都具有教育、教学、心理等诸方面十分重要的价值与作用。

1.教育仁爱具有教育价值,有创造良好师生道德关系、促进教书育人和立德树人的积极作用

教育仁爱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教师面对的教育劳动对象是成长中的青少年一代,是有思想、有情感、有理智的活生生的人。教师热爱学生是教育学生、塑造学生美好心灵的重要条件。渴望得到周围人特别是师长的爱护、关心和尊重,是青少年学生普遍存在的心理特征。教师在工作中,只有对学生抱有殷切的喜爱、诚挚的友善、平等的尊重,才能引起学生对教师的崇敬、信任和亲近,才能创造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常言道:“亲其师,信其道。”教师对学生的爱,是开启学生心灵之门的金钥匙。通情才能达理。教师对学生提出的要求,讲述的道理,都会经过学生情感的过滤或催化,或者促进教育过程,或者阻碍教育过程。当学生体察到教师对自己无微不至的关怀和谆谆教导是出于善意、为了自己好,就会尊敬老师,乐于听从并接受老师讲的道理,把老师的要求转化为自己的行动。相反,如果教师对学生态度冷漠,缺乏感情,就会使学生形成逆反心理。因此,教育学生,一定要以关心爱护学生为前提,通理先通心。爱是教育的道德基础。教师只有对学生怀揣仁爱之心,倾注爱的暖流,学生才会把教师看作知心朋友,乐于接受老师的教诲,使教书育人、立德树人工作具备重要的情感氛围和精神条件。

2.教育仁爱具有教学价值,有创造良好的教学心理机制、提高教学质量的直接促进作用

教师在教学劳动中借以对学生施加影响的各种手段和工具,恰如马克思所说的,是“劳动者介于自己和劳动对象之间,用来把自己的活动传导到劳动对象上去的物和物的综合体”。教育仁爱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教师爱生的高尚道德品质和情感具有特定教育工具的作用,它有益于在教学劳动中建立良好的“教”与“学”的心理氛围和机制,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教育心理学研究表明,在教学过程中,师生之间的情感状态是和谐一致还是对立冲突的,直接影响着教学劳动的效果。人的情感与认知过程是紧密关联的,由教师爱生创造的良好师生关系是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直接因素。著名的“皮格马利翁效应”经典地说明了这一点。该实验中的教师受到罗森塔尔教授的暗示,当其在接触“最佳发展前途者”的儿童时,总会嘴角上浮起温和的微笑,容易发现这些学生的优点,一旦学生回答问题好,立即给予鼓励。学生在老师的信任中得到了暗示,感受到了爱的温暖,增进了自信心和上进心,获得了比其他同学更好的发展。每个人都有一种希望自己在他人看来是重要的心理倾向。无数教学实践表明,教师对学生的爱,是激励学生智力开发和求知欲的重要条件。如果教师对自己教授的学生态度冷漠,缺乏爱心,就会伤害学生自我价值认同,造成师生关系不佳,影响学生的学习情绪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反之,如果任课老师对学生充满爱心,就会增强学生自我肯定的心理倾向,提高学生学习中的主体积极性。另外,教师爱生,容易造成学生们对老师的信任和爱戴,便会“爱屋及乌”,把对老师的爱转移到这个教师所教授的那门课程上,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教育仁爱具有互爱价值,有促进师生自爱与互爱、提高教师职业劳动幸福感与学生学习生活快乐度的重要作用

教育仁爱在师生关系上集中表现为教师与学生的“自爱”与“互爱”。在明智的道德观念中,合理的“爱己”或“自爱”不仅不是自私,而且是“爱人”“爱物”的基础。弗洛姆指出:“人对自身完整性和唯一性的尊重、对自我的热爱和理解,与对另一个人的尊重、热爱和理解是不可分割的。爱自己和爱其他任何人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教育仁爱精神内在地要求教师与学生首先做到“自爱”,即对自我的价值、人格、道德、利益和尊严有积极的肯定和维护;在此基础上,关爱和维护教育劳动共同体其他所有人的价值、人格、道德、利益和尊严,从“自爱”走向“爱人”,实现师生“互爱”。教育仁爱精神追求的道德价值目标,是使师生在互爱中成为爱克哈特所说的“一个爱自己、同样地也爱其他所有人的伟大而正义的人”。应该看到,师生之间的爱不是单向的,而是双向流动的。教育仁爱既要求教师关爱学生,又引导学生敬爱老师。因为只有双向的互爱才是建设性的爱、可持续的爱。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如果你作为爱者用自己的生命表现没有使自己成为被爱者,那么你的爱就是无力的,而这种爱就是不幸的。”当然,在师生互爱关系中,教师首先负有关爱学生的道德义务。教师对学生真诚的、理智的爱,迟早会激发学生对老师纯真的、感恩的爱。爱与被爱是师生在教育和教学过程中感受到职业劳动幸福和学习生活快乐愉悦的精神源泉。教师对学生的爱,能激起学生愉悦的心情,更好地学习,使爱成为学生在学海中扬帆远航的动力;学生对老师的爱,能使教师感受到当一名教师特有的人情温暖和职业幸福,激励自己更加敬业,使爱成为教师职业生涯中辛勤耕耘、不息进取的内驱力。师生之间的爱与互爱,触动着人内心最柔软、最敏感、最重要的情感中枢,创造着人间最美好的心灵感受和幸福愉悦。教育中的仁爱,是教育天地中不可须臾离开的阳光、雨露和春风,哺育和滋养师生内心的美好、快乐和幸福。有了教育仁爱,学生的学习生活才有无限的愉悦和快乐;有了师生互爱,教师的职业生涯才有无限的欣喜和幸福。

4.教育仁爱具有爱心培育价值,有培养广大青少年学生爱心、推动全社会人际友善亲爱的道德促进作用

现代学校教育的本质,是教师以高尚的仁爱之心,培养学生爱己、爱人、爱生命,引导青少年学生同情生命、尊重生命、关爱生命、善待生命,使个体生命和群体生命、人类生命和其他生命一起得到最高形式的发展和完善。当前,不论是学校还是整个社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金钱至上、唯利是图、人情冷漠、行为势利、贫富差距拉大、社群阶层撕裂、仇恨心理加剧、人际和谐遭到破坏等不良道德现象,学校和家庭教育突出重视培养青少年学生的同情心、恻隐心、仁爱心和人道精神,具有特别重要的道德价值。夸美纽斯说:“信仰、仁爱与希望应为实用而教授。”苏霍姆林斯基在谈到青少年心灵美培养时指出:“爱人吧!对人的爱是你的道德核心!应当这样生活,让你的道德核心健康、纯洁、强大无比!”仁爱和人道是一切社会道德的基础和核心。教师是未来国民精神的父亲,学校是培养青少年一代有仁爱之心的美好家园。应当看到,要使世界充满爱,创造社会人际友善的道德价值,学校和家庭首先要弘扬仁爱精神,培养学生和子女的同情心、仁爱心。教师和家长如能以身垂范,自己充满爱心,并在学校和家庭生活中,从细微处入手,小心翼翼地精心教育和培养青少年一代的爱心,有益于逐步创造全社会有爱心、献爱心、讲友善、重互助、懂感恩的良好道德氛围,有益于从仁爱和人道精神出发,创造互助友爱、人际亲爱、美美与共、和谐共荣的理想社会。

注释:

①《论语·颜渊》。

②《论语·学而》。

③《论语·子罕》。

④《孟子·离娄下》。

⑤《孟子·公孙丑上》。

⑥《孟子·尽心下》。

⑦《论语·里仁》。

⑧《论语·雍也》。

⑨《论语·颜渊》。

⑩《孟子·梁惠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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