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王阳明“良知”说的三重意蕴
2018-04-03陈辉
阜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1期
陈 辉
论王阳明“良知”说的三重意蕴
陈 辉
(同济大学 哲学系,上海 200092)
作为阳明哲学中最为重要的概念,“良知”一词主要包含三方面的含义:1.天理义,仁者以万物为一体;2.无着义,强调心体无滞的节制性;3.知是知非,良知同时还是一个独立的判断系统,意念一起,当下即知道是非对错。这三点是一体之三面,相互联系且不可割裂。
王阳明;良知;万物一体;无着;是非之心
引言
众所周知,自阳明龙场悟道之后,他一生讲学都不脱“良知”概念,多处说这是他从“百死千难”中得来的,只有这个学说“无病”,且是“圣门正法眼藏”[1]1278。他对这一说法的重视和自信可想而知。也正因为涵盖了阳明学说的精粹,这一说法之意蕴甚是复杂(1)。本文将主要以阳明的《传习录》为主要文本,对“良知”意涵给出自己的分析和看法。
就文本来看,阳明对良知概念的阐发简要地可分为以下几种:首先,“盖良知只是一个天理自然明觉发见处,只是一个真诚恻怛,便是他本体”[1]84。这是从天理,即至善(真诚恻怛)的意义上说。其次,“其良知之体,皦如明镜,略无纤翳,妍媸之来,随物见形,而明镜曾无留染:所谓‘情顺万事而无情’也”[1]79。这是从“流行不滞”“不着意思”上说。最后,他又以“是非之心”说良知。“是非之心”源自孟子的四端说,在阳明之前的儒者多以恻隐之心统摄其他三心,即在说恻隐之心、说仁时,就已经包含了其余三条,如朱子的“仁包四德”说,而阳明在此将“是非之心”单独突出出来,强调了良知是独立于意念之外的一个判断系统,心之所发的意念有善有恶,而良知作为“试金石”“指南针”可以监督、辨别并且促使放失之心回归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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