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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鉴编纂规范与年鉴学范式的构建

2018-04-03齐迎春

上海地方志 2018年4期
关键词:年鉴范式学科

齐迎春

近日,《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试行)》修订讨论会议在京召开。此项规定是“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以下简称“中指组”)在全国地方志事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在强化年鉴质量建设方面加强顶层设计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引领、规范全国年鉴编纂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①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刘玉宏在《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试行)》修订讨论会议上的讲话,2017年。

这是中指组继《全国年鉴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后又一个重要文件,这两个文件的发布不仅对我国年鉴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引领和规范的作用,还将对年鉴(地方志)学科体系建设②笔者《浅谈地方史研究与地方综合年鉴编纂》一文中提出:地方志、地方综合年鉴、地方史共同组成了地方志事业的三大主业,或者说共同构成了地方志学科建设的基础。起到历史性的推动作用。

一、年鉴规范与年鉴学范式

规:尺规;范:模具。这两者分别是对物、料的约束器具,合用为“规范”。名词意义上:即明文规定或约定俗成的标准。动词意义上:是指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某一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我国年鉴工作走向规范化发展第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举措便是2006年《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出台,《条例》首次将地方综合年鉴纳入地方志概念之中,指明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的性质和二者不可分割的关系,并且明确了地方综合年鉴的编纂主体为各级地方志机构。近年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又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年鉴事业的顶层设计文件,这些文件密切关联、互为补充,从各方面为年鉴事业的走向指明了方向、划定了标准,共同组成了年鉴(地方志)学科建设的坚实基础。

范式作为科学学中的一个概念,最早由美国科学哲学家Thomas Kuhn提出。是指某一学科的理论根基、第一原理,其重要作用在于它范例性地指出了某一学科领域的研究方向、程序、方法、标准等。在一个范式指导下的研究就是范式研究,代表着一种学术传统和学术形象,是一门学科成为独立学科的必要条件和成熟标志。

一门学科发展到一定程度,对其进行学科范式的研究是学科发展的必然走向。随着我国年鉴事业逐渐走向规范化轨道,年鉴学的范式研究必然也会提上日程,从而才能进一步构建起年鉴学学科体系。

中国年鉴学的范式是指年鉴被引入中国以来,中国年鉴工作者在思考、研究、构建年鉴学问题时所遵循、秉持的基本思想方法。这种思想方法导引着年鉴工作者遵循的编纂路向以及解决年鉴编纂问题的思维框架,并规定着年鉴学的发展方向。可以说,年鉴范式学是年鉴工作者共有的经验研究、理论研究、方法论和世界观的总和。

二、年鉴学范式在中国的发展

年鉴自本世纪初由西方引进我国之后,至今已有百余年历史。百余年间我国年鉴事业发展经历了两次高峰:第一次是上世纪30年代,以《世界知识年鉴》为代表,各地出版发行了数十种地方综合年鉴和专业年鉴,并且在具体的编纂工作中,对年鉴的定义、分类、功能、应用以及年鉴与史志的关系等做出了初步的探索,积累了一些编纂方法与经验,年鉴学思想开始萌芽。但是因历史上的原因,年鉴事业发展一度中断。第二次发展高峰出现在上世纪80年代。从《统计年鉴》开始,各地涌现出编纂出版各类年鉴的热潮,各种年鉴研究学术团体随之先后成立,年鉴学术会议逐渐定期召开。年鉴学界亦有人提出:“应联合有志于年鉴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通过科研攻关和协作,陆续推出一批年鉴学论著,逐步构建起年鉴学的学科体系”。

从上世纪80年代至今,经过30余年长足发展,我国年鉴不仅在数量、种类上已超过其他国家,在年鉴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上也走在了世界前列。纵观我国年鉴事业百年发展历程,在年鉴学思想方法上,概括来说,主要产生过以下三种倾向和争议:

1.年鉴要规范还是要创新?

“中国年鉴蓬勃发展的前20年里,规范化一直是年鉴探讨的主题”。①李登科:《推进地方综合年鉴规范体系的建设》,《精品年鉴与年鉴编纂创新研讨会论文汇编》,2017年。“2000年以前,中国年鉴编纂者注重的是年鉴的规范性问题”②阳晓儒:《规范与创新:年鉴事业发展的永恒主题》,《年鉴论坛》第一辑,中国林业出版社2010年。。但是从2001年开始,年鉴编纂者们开始不断呼吁“创新”研究。仅从近年来发表的论文考察,在百度学术网上以“年鉴创新”为主题词可搜索到20000多篇相关论文,而以“年鉴规范”为主题词只搜索到8000余篇,不足前者的一半。年鉴发展的前期,因其新生事物的属性,各级各类年鉴编纂者均缺乏经验,因此互相模仿,形成“千鉴一面”的现象。为扭转年鉴编纂日渐僵化的局面,很多年鉴编纂者开始提出借鉴西方范式,或者借鉴其他学科范式,在年鉴的学科定位上、研究方法上以及编纂技术上(如年鉴的体例、结构、篇目、内容)等各方面尝试创新。特别是近些年来,呼吁效仿西方范式的声音渐多,甚至有些地区已经将西方范式套用在具体编纂当中,但是在模仿的实践中又完全忽略了中西年鉴在本质属性、种类及受众群体等方面的差异。例如,笔者在参加全国第四届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奖中,翻阅到某地区综合年鉴时发现,该年鉴收录了很多抓眼球的社会新闻,甚至是娱乐新闻,从这类条目的标题就可看出是照搬了当地媒体的新闻报道。这类内容是否具有收录在本地最具权威性的年度资料性工具书中的价值,是值得商榷的。笔者认为,年鉴创新要时刻警惕不能背离年鉴的两个基本属性:一是地方综合年鉴的“官书”性质,即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是一种政府行为;二是地方综合年鉴从属于地方志事业范畴,是地方志工作的一部分。因此,在年鉴创新热潮不断高涨的当下,年鉴编纂者们有必要先冷静下来,重新思考下创新的走向,不要盲目地为了创新而创新,要在年鉴两个基本属性的范围下,形成独具中国特色的年鉴学范式,进而构建起一级地方志学科理论体系。

2.年鉴的服务对象是“官方”还是“民间”?

地方综合年鉴的根本属性是“官书”。《地方志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年鉴的编纂主体:“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分别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按照规划组织编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年鉴编纂经费由政府财政拨款。编纂内容具有政府公报性质。规定“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综合年鉴,经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确定的部门批准,方可以公开出版。”《地方志工作条例》明确地方综合年鉴归属地方志范畴。编纂地方综合年鉴如同编纂地方志书一样,是“官办”“官修”,是一种政府行为。

但是,其“官书”性质不代表年鉴编纂就是为“官”,即为各级领导服务的。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只是年鉴的功能之一。年鉴资料的来源是同级党委、政府各单位、部门以及与其有某种邻属关系的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并经相应的分管领导审阅把关。出版时还要经过保密部门和上级政府确定的地方志机构审定。因此年鉴“官书”性质只是体现了年鉴的权威性。其服务对象并未将普通民众排斥在外,只是与西方一些专门性年鉴不同,它并不是一部专为某一群体提供“便民服务”的指南。若为了将年鉴推向市场,便一味照搬西方范式,就背离了我国年鉴的本质属性,也丢失了年鉴“存史、资政、育人”的功能、丢失了我们自己的传统。

坚持年鉴“官书”本质,有助于我们形成自身的年鉴理论基础与发展规律。

在中国年鉴学的发展历程中,我们要警惕将年鉴学科的发展寄托在引进后的模仿上,不要被西方范式所困扰,而是要形成属于自己的独立的年鉴学范式;要警惕中国年鉴学发展过程中,因缺乏文化自信和本土情怀所引发的走向偏差的发展轨道。从而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新时代下的年鉴学科体系。

3.年鉴编纂方法应倾向于史志还是资料手册?

年鉴在我国自诞生之日起,就承担着为志书编纂提供资料的作用。从90年代年鉴编纂出版工作在全国各地全面铺开至今,恰好是一个志书的编纂周期。相当一部分地区的二轮、三轮修志工作,已经将年鉴列为志书的重要资料来源。然而近来从修志实践中发现,年鉴在为修志提供资料方面出现了一些共性的、不容忽视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一是年鉴提供给志书的内容往往比较单薄。表面上看,年鉴内容比较详实、全面、系统,但实际上记述的深度、广度还很不够,重复性的、事务性的工作总结较多,缺乏对事物发展规律的归纳概括,特别是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很难见到。为志书提供的资料通常只是罗列年度数据。二是事物记述的发展缺乏连续性。因为部分地区对年鉴编纂规范性的执行不力,年鉴内容的收录标准随意性较大,一些内容,有的年度做了详细记述,有的年度却完全遗漏掉了。这些问题导致很多年鉴实际上变成一本年度资料手册,各年度缺乏整合,并未形成一个完整的资料体系。不同程度背离了地方综合年鉴辑存史料的初衷。

当然,出现这种问题,是因为有些年鉴编纂者自身对年鉴学科理解的偏差或能力不足,而导致年鉴成为一部工作总结化的资料手册。但毋庸置疑的是,这个问题已然严重影响了年鉴为志书提供资料的基本功能。

三、构建年鉴学范式的制约因素

笔者认为,就目前而言,制约构建年鉴学范式的两个主要因素:

1.年鉴编纂者对年鉴学科内涵的认识不够清晰。

笔者在参加全国第四届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奖时,众评委争议较多的问题主要还是因为对年鉴的定位、原理、功能、应用等方面分歧较大所致,对年鉴学学科内涵的认识难以达成一致。因此,年鉴学的范式研究具有重大意义,如可以结束学派纷争,停止理论移植与嫁接,从而使后继研究者不再从零开始研究。

当前,年鉴学处于前范式时期,年鉴学共有的核心理论并未形成。要建立年鉴学的范式,需要年鉴编纂者共同遵循一整套规定,即年鉴编纂者所共同秉持的信念、价值标准、理论背景、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共有的经验研究是基础,共有的理论对年鉴学范式形成起着决定作用,共有的年鉴学方法论和世界观是形而上的部分。

当前年鉴学研究方面虽出版有一些论著及数量不在少数的论文,但研究角度多以年鉴编纂的经验方法为主,较少涉及抽象概念和对理性规律的探讨。尚未形成年鉴编纂者一致认可的科学内涵。如,以年鉴学的视野观察事物,进而形成统一的学科理论和研究取向,形成一致的应用方式和评价体系等。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秘书长,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冀祥德在2017年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评价发布论坛历史分论坛上的讲话中提出方志学科的发展方向:“方志学是集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法学、社会学、文学、考古学、民族学、文化学、统计学等多学科知识为一体的综合学科,是一个蕴含无限生机的新兴学科,能否从这样一个角度,推动方志学向一个独立的学科发展,是我们这些年一直探索与思考的问题”。这段论述同样适用于年鉴学研究。

年鉴编纂者要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的年鉴学范式有清晰的认知,充分领会年鉴学的学科内涵,这是构建起中国特色年鉴学范式的思想基础。

2.对年鉴理论研究人才的培养出现断层。

关于修志人才,胡乔木曾在1991年谈及,说“过去修志是一些很有学问的人去做的,它本身是一项学术性的工作。”“志书中任何一个门类都是一门专门的学问”,“从事方志工作,还要搞学问,要把它作为学术工作来抓”,“搞地方志还要靠学者。”

多年来修志编鉴的实践证明,虽然地方志(年鉴)工作不是每一个门类都需要研究型人才来做,但修志编鉴写史的质量要求和地方志(年鉴)学科体系的构建,却亟需在地方志机构培养一些有志于此的学术研究型人才,建立起一个相对稳定的、有较高学术素养的专家队伍。从目前年鉴学科专著出版方面考察,近些年并未出现更多更新的年鉴学术成果,与这些年一些地区地方志系统重行政管理、轻学术指导的趋势不无关系,年鉴学术研究人才即将面临断层。

年鉴编纂的主体直接决定着年鉴的质量,当然,要求所有参与编纂年鉴的人员都是专家是不现实的,但是作为年鉴工作的组织者和年鉴文本的主编,却十分需要具备一定的管理和学术方面的资质。近些年,一些市县志鉴编纂机构,因为自己无力承担修志编鉴工作,将其承包给没有任何资质的外聘人员,许多质量不合格的年鉴纷纷出版,对年鉴事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而在志鉴编纂机构里,因长期不接触修志编鉴工作,很多人业务能力不断萎缩,在自己的工作领域里成为了门外汉,长此以往,极不利于年鉴事业的健康发展,更遑论建设年鉴学科体系。

另外一个问题是,年鉴理论研究者和实践者处于隔离的状态。年鉴理论者通常并不直接参与编鉴,而年鉴编纂者却得不到理论的滋养。一门学科理论范式的危机根源就是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正是因为本应相互滋养的理论和实践相严重脱节,我们才会照搬西方范式或其他学科范式,导致年鉴理论对年鉴实践的诠释能力和指导能力弱化。

在众多年鉴编纂实践者中,不乏对年鉴理论的热爱者与思考者,若能将他们的经验及时进行转化与升华,就可以为年鉴学科体系建设添砖加瓦。这就需要为他们提供一个提高学术素养的平台。例如可以利用高校或研究所提供一些非学历化的教育培训;鼓励年鉴研究者申请社会科学课题项目;增加年鉴研究者学术交流的机会。真正的思想者,并不是那些蜗居于书房的人,而是那些始终能与实践保持密切联系,并从那里汲取灵感的人。

为推进地方志事业的转型升级,中指组在促进年鉴学术交流与进步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尝试。各类学术会议“以文与会”的方式不但激发了很多年鉴编纂者的研究热情,更为年鉴热爱者们提供了一个表达观点、交流思想的平台,开拓了年鉴研究者的视野。一支年鉴学科研究的专家队伍也随之正在形成。

四、结 语

如何从年鉴的规范性研究逐步完成年鉴学范式的构建,从理论的高度说明各种年鉴现象,揭示各种年鉴现象的运动规律,在年鉴的根本问题上达成共识、形成统一的年鉴基本学科理论,进而构建起独立的年鉴学科体系,仍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年鉴同仁共同努力,不断求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全面推动地方志从一项工作向一项事业转型升级,需要全国方志人,戮力同心,弘扬精神,奋力发掘弘扬方志文化。新时代,是方志文化引领中华文化日益走向世界文化舞台中央,向世界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的时代。”①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秘书长,中指办党组书记、主任冀祥德在中指办、国家方志馆、方志出版社举办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会上的讲话,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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