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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俄罗斯学位授予制度改革及启示

2018-04-03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2018年3期
关键词:博士生学位委员会

王 莉

一、俄罗斯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的基本情况

1.俄罗斯研究生教育的内涵

研究生教育在俄语中最初使用的是“пocлeByзoBcкoe пpoфeccиoHaльHoe oбpaзoBaHиe”(大学后职业教育)一词,从层次上看,俄罗斯原有的研究生教育分为两级,即副博士研究生(acпиpaHтypa)和博士研究生(дoктopaHтypa)。2014 年之后,俄罗斯将博士研究生从国家教育发展规划调整至科技规划中,博士学位成为国家科技人才认证的一种形式,不再属于教育范畴,而副博士研究生教育则成为研究生教育的主体,并成为继本科生、硕士生之后国家高等教育体系的第三级。尽管在加入博洛尼亚进程之后,俄罗斯高等教育中加入了硕士生(Maгиcтpa)培养,但硕士生仅仅是“完全高等教育”的另一种形式,不属于研究生教育的范畴。因此,严格意义上讲,当代俄罗斯研究生教育主要是指副博士研究生教育,官方文本中主要以“acпиpaHтypa”来表述,而学位授予制度也主要是指副博士学位的授予。

俄罗斯研究生教育主要面向接受过完全高等教育的毕业生(6年制高等教育)或者硕士毕业生(4年本科+2年硕士)。继承苏联高等教育的传统,俄罗斯研究生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培养高素质科研和教学人才,因此,研究生毕业后有两种路径可以选择:一是通过完成培养计划,获得研究员、教师、教师—研究员等职业能力证书,其中研究员职业能力证书由科研院所类培养单位授予,而教师、教师—研究员证书则由高校类培养单位授予。获得证书之后,证书持有人可以申请高校、科研机构的工作岗位。二是通过参加论文答辩,获得副博士学位[1]。真正获取副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在毕业生总数中占比较低。据统计,2010~2016年,仅有20%的毕业生在毕业当年获得副博士学位,另外80%的毕业生是以获得职业能力证书的方式而毕业(见表1)。换言之,有相当一部分毕业生接受了相应水平的教育,却没有获得学位,职业能力证书是介于完全高等教育和副博士学位之间的一类教育,这也是当代俄罗斯融入博洛尼亚进程的主要障碍之一。

2.俄罗斯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的结构情况

从培养单位来看,俄罗斯研究生主要在科研院所和高校培养,2010年以后增加了职业教育机构,职业教育机构主要针对政府和企业的公务员、专业人员开展入职后的专业能力提升、职业转型等方面的教育,类似于我国的行政学院或党校系统。截至2016年,俄罗斯共有研究生培养单位1359个。从发展趋势来看,俄罗斯研究生培养单位中科研院所的比例逐年下降,由2000年的58.5%下降到2016年的53.9%(见表2)。科研院所类培养单位减少,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2013年9月27日颁布了《关于俄罗斯科学院、国立科学院重组及部分俄罗斯联邦法律条款修正》的法案。根据该法案,联邦科研机构管理署经过评定对科学院系统的科研单位进行了支持、重组或裁撤的做法[3]。科学院系统科研单位的合并与撤销导致了俄罗斯国家科研单位总数的减少,科学院系统研究生培养单位数量也由2000年的459个减少到2015年的158个,而同期科研院所类研究生培养单位也从顶峰时期的833个减少到771个。但这并没有改变科研院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中占比较高的事实,主要是由于企业、非营利组织类研究机构的培养单位有了一定的增加。但是,从研究生在校生数量来看,2016年占培养单位总数45%的高校承担了占俄罗斯研究生总数89%的研究生培养任务(见表3)。

表1 2000~2016年俄罗斯研究生毕业生人数与获得副博士学位人数(人)[2]

表2 2000~2016年俄罗斯研究生培养单位情况(个)[2]

表3 2000~2016年俄罗斯研究生在校生规模(人)[2]

从收费情况来看,俄罗斯研究生分为两种,一是由国家和地方预算经费支持的公费研究生,二是由组织或个人经费支持的合同制自费研究生。近年来,俄罗斯研究生招生规模基本保持3.2万人左右,其中自费研究生的比例在缓慢上升(见表4)。

从学位授予专业领域的角度来看,俄罗斯可以授予建筑学、生物学、兽医学、军事学、地理学、地质矿产学、艺术史学、历史学、文化学、医学、教育学、政治学、心理学、农学、社会学、工学、药学、物理—数学、语言学、哲学、化学、经济学、法学等23种学位,包括421个专业。从学位授予的实际数据来看,工学是俄罗斯授予最多的学位,2015年工学学位占学位授予总数的 23.5%;紧随其后的是医学和经济学学位,分别占总数的15.5%和12.5%[4];这与研究生在校生人数的增加情况不太一致,经济学、法学、教育学、语言学等在研究生招生中处于优势,但是学位申请人数却较低。

表4 2013~2016年俄罗斯研究生自费生占比情况(%)[2]

二、俄罗斯学位授予的管理与程序

1.俄罗斯学位授予的管理机构

俄罗斯研究生教育体系包括研究生培养制度和学位授予制度。其中,研究生培养主要是由获得研究生培养资质的高校、科研院所来完成。而学位授予则是由最高学位认证委员会和不同专业的论文答辩委员会来合作完成。

俄罗斯学位授予的最高管理部门是教育与科学部,教育与科学部委托最高学位认证委员会来负责学位授予的具体事宜。最高学位认证委员会(BaК)继承于苏联高等教育制度,20世纪30年代以来,最高学位认证委员会取代了十月革命前由大学学术委员会组织论文答辩的做法,作为国家科技人员认证制度,保证为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员提供了统一的专业资格标准,实现了对全国学位授予的统一管理,形成了更加符合苏联需要的学位管理模式。苏联解体之后,除波罗的海三国和塔吉克斯坦之外,所有的独联体国家都建立了最高学位认证委员会。1992年,俄罗斯成立了最高学位认证委员会,虽然历经更名、调整管理范围等事宜,最高学位认证委员会始终保障了本国科学家学位和学衔的授予工作。目前,最高学位认证委员会隶属于教育与科学部,主要负责论文答辩委员会的设立和变更批准;论文答辩委员会活动的暂停、恢复和终止;对论文答辩委员会授予副博士学位的决议进行审查;根据论文答辩委员会提交的答辩结果授予博士学位(2014年之后,虽然博士学位已经不再属于研究生教育范畴,但其申请仍然按照旧的程序进行);确定学位申请者发表成果的科学期刊和出版物目录;取消或恢复已发放的学位;确定学位授予专业名单等。

最高学位认证委员会委托论文答辩委员会组织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由高校、科研院所提出申请,经最高学位认证委员会批准后设立。每个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不超过三个专业,每个专业至少有5名本专业专家,其中不少于3名博士;同时要求60%的答辩委员要来自于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建单位[5]。作为学位授予的基层组织,俄罗斯在50多个联邦部委、地方政府辖区建立了论文答辩委员会网络,2015年,俄罗斯有971个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2617个论文答辩委员会。从专业领域分布来看,这些论文答辩委员会中20.5%属于人文领域(艺术、文化、历史、教育、语言、哲学等学科),17.9%属于社会和经济领域(社会、经济、政治、法律等学科),14.7%为自然科学领域(地质、地理、物理—数学、化学等学科),15.8%为工程科学领域(建筑、工程技术等学科),31%为生命科学与医学领域(心理、生物、兽医、医学、制药、农业等学科)[4](见表5)。

表5 2011~2015年俄罗斯论文答辩委员会情况(个)[6]

2.俄罗斯学位授予的基本程序

俄罗斯研究生学习期满后,在科研基础上完成论文写作,并在最高学位认证委员会规定的期刊和出版物上发表研究成果之后,可以向论文答辩委员会提出答辩申请。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结果,决定是否授予副博士学位,并向最高学位认证委员会提出审批申请,经后者同意后,授予副博士学位。需要指出的是,学位申请者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向与自己专业相符的任何一个论文答辩委员会提出答辩申请,而无须在培养单位组建的论文答辩委员会进行答辩(见图 1)。同样,研究生培养单位和论文答辩委员会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研究生培养单位不一定要有本专业的论文答辩委员会。

图1 俄罗斯研究生毕业的两种路径

三、俄罗斯学位授予制度改革及其特点

从前文数据可以看出,2012年俄罗斯研究生教育各类指标基本达到了峰值。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张,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的问题也逐步显示出来,主要表现为学位论文质量下降、学位申请动力不足、论文答辩委员会工作效率低等,社会各界对研究生培养质量也开始表现出了越来越多的担忧。在此背景下,俄联邦教育与科学部着手开展了一系列改革,目的是改善最高学位认证委员会与学术界的关系,提高高校、科研院所在研究生教育领域的自主权。

改革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首先,将研究生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第三级。2012年底,新的《俄联邦教育法》颁布之后,最突出的变化是将研究生教育正式纳入俄罗斯国家高等教育体系,成为高等教育的第三级。同时,根据《俄联邦教育法》出台的国家教育标准也对研究生培养内容作了要求。改革后的研究生教育内容包括学科教育、实践教育、科学研究和国家认证四部分,其中学科教育主要是指课堂教学部分,包括基础课程(外语、科学和哲学史)、学科专业课程和教学训练课程(培养研究生的教学能力)。国家认证主要是指研究生课程结束后的职业能力认证和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这一变化是俄罗斯在加入博洛尼亚进程之后,顺应高等教育欧洲一体化的选择。改革之后的高等教育体系与欧洲高等教育体系更加接近,更容易对接。其次,优化论文答辩委员会网络。2013年,俄罗斯联邦政府颁布了优化论文答辩委员会网络的法令[7]。仅在法令颁布的当年,就有 602个论文答辩委员会被暂停工作。到2016年10月,论文答辩委员会由2010年的3217个下降到2155个。第三,削减最高学位认证委员会控制功能。2012年2月,俄罗斯颁布了全新的《论文答辩委员会条例》《关于学位授予程序的修订条例》《最高学位认证委员会条例》等。新的条例以改善国家科研和教学人才认证为目标,改变了学位认证和授予的公共性、国家性,最突出的特点是最高学位认证委员会控制功能的最小化。改革之后,最高学位认证委员会不再对论文答辩委员会关于学位授予的决定进行审批,其最主要的职责是确定学位授予的专业和名称、确定论文答辩委员会成立的相关标准和要求。部分研究生培养单位可以不经审批自行组织论文答辩委员会并授予学位。第四,开始研究生控制招生指标的竞争性分配。2014年开始,俄罗斯研究生招生中的“控制招生人数”(也就是公费研究生指标)也采取了同本科生、硕士生招生同样的竞争分配模式。具体而言,每年的3月份由教育与科学部组织开展控制招生人数分配的竞争,以确定每个培养单位的控制招生人数。为了保障控制招生人数分配的科学性,教育与科学部组织成立竞争分配委员会,审查每个培养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从竞争分配通知发出之后,培养单位要向竞争分配委员会提交控制招生人数分配申请,根据培养机构提交的资料,竞争分配委员会对最终的控制招生人数进行分配计算,计算结果进行会议表决,表决以少数服从分配的结果进行,经过表决的结果会提交教育与科学部,并以法令的形式发布[8]。

通过这些改革措施,俄罗斯学位授予制度实现了以下目标:

1.学位授予质量与数量的统一

俄罗斯学位授予制度改革最初的原因就是研究生培养质量下降,特别是学位论文受到了颇多质疑。因此“质量”成为这次改革的先决条件。在新修订的学位授予条例中对于研究生课程学习、资格考试、实践训练、论文写作、期刊论文的发表都有明确的规定,特别是提出了“研究生论文必须是基于自主研究结果的写作”这一要求。在此之前俄联邦475号法令中仅仅要求“论文要有创新性,对经济社会、科技发展有重大价值”,这一描述被俄罗斯学界认为容易使得很多学位申请者“钻空子”,不开展自主研究而利用别人的研究成果进行论文写作,也就难以进行研究方法、研究思维的训练[9]。自然,提高学位论文的要求,会使得原本就逐年降低的学位申请人数“雪上加霜”。但这并没有影响俄罗斯政府改进学位授予质量的决心。因此,俄罗斯政府推进了对论文答辩委员会规模的压缩,目的是取消工作效率低、对论文答辩要求过分宽松的论文答辩委员会,以消除论文答辩中“浑水摸鱼”的情况。这种做法短期来看,可能会造成学位申请者人数处于低迷阶段,但长期来看,这是学位授予情况改善必然要经历的“阵痛”。当然,为了保障学位授予的数量,2017年开始,俄罗斯政府也在酝酿要求所有研究生必须强制性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目前这项法案已经过多轮讨论,但尚未获得正式批准。

2.推进一流大学与学位授予单位协同建设

长期以来,俄罗斯学界认为最高学位认证委员会是对科学界行政不信任的象征,是对科学界作为社会机构自我调节潜力的不信任。同时,最高学位认证委员会审批学位授予,消除了大学在学位认证中的作用,设置了论文的平均质量要求,这里就出现了“逆依赖”,即虽然保证了学位候选人的基本水平,但不能将其与特定大学关联,阻碍了大学品牌的形成,对于产生一流高校,提高俄罗斯高校在国际领域的优势地位并没有好处[10]。事实上,近年来俄罗斯顶尖大学在各种国际排名中表现确实不尽人意,2006~2015年的 QS世界大学排名榜中,莫斯科大学最好的排名是全球第93位,在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发布的2013~2014年世界大学排行榜中,莫斯科大学的排名甚至处于“第226~250位”组内。因此,在对最高学位认证委员会的功能进行重新规划的基础上,俄罗斯教育与科学部先后授予了包括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等多所一流大学、联邦研究型大学以及4个具有较高研究水平的科研院所学位授予自主权。新的法案提出给予这些培养单位独立成立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置论文答辩委员会条例以及独立监控、暂停、恢复和终止论文答辩委员会的权利。此外,上述培养单位还有权自主确定论文标准、答辩程序、学位授予程序、取消和恢复学位、独立设计学位文凭的样式等。决策者们希望改革之后,一流高校可以对本校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制定更高、更具特色的标准,以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进而增强俄罗斯高校在国际高等教育中的影响力。

3.学位申请人数与学位授予单位的动态协调

俄罗斯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专业结构与申请论文答辩人数结构不平衡的情况一直存在,2013年,社会科学学科、医药学科中授予学位的比例比两类学科中论文答辩委员会的比例高 2%~4%,而在自然科学学科、工程科学学科中,则恰恰相反。2010年俄罗斯共有3217个论文答辩委员会,当年只有1635个委员会开展过答辩工作[5]。与论文答辩委员会的不断膨胀不同,从前文数据可以看出近年来俄罗斯研究生招生人数、学位申请人数都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相比2012年,2016年俄罗斯研究生培养单位减少了14%,研究生在校生数减少了33%,研究生毕业生数下降了26%。为了提高论文答辩委员会的工作效率,使论文答辩委员会规模更加适应学位授予的需求,2016年调整之后,论文答辩委员会数量也比2012年减少了22%。

4.控制招生人数与自主招生人数的平衡

如前文所说,俄罗斯副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采取了“控制招生+自主招生”的模式。控制招生人数体现了国家对研究生培养单位的质量监控与潜力评估,一方面以国家和地方预算支持研究生教育,目的在于保证全日制研究生学习的规模,另一方面以在不同专业领域投放指标的不同来根据市场需求实现人才供给的调节。自主招生人数的确定一方面在不提高国家预算投入的情况下保障了研究生教育的总体规模,另一方面培养单位根据自身学科、研究平台建设等情况来确定自主招生规模,能够保障培养单位重点学科、重点研究方向的人才培养,有利于一流学科的产生。通过控制招生人数与自主招生人数的平衡,实现了集中管理与市场选择、普遍支持与特色发展的平衡,这既符合俄罗斯研究生教育制度的惯性,也顺应研究生教育市场化发展的趋势。

四、对我国学位授予制度改革的启示

1.建立博士学位授权点与博士招生指标协同增长的模式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审定学位授予单位的原则和办法》指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单位及其学科、专业,主要限于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主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确能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重点学科”[11]。也就是说,博士学位授权点的设立是为了促进博士专门人才的培养,进而促进学科学术能力的提升。但是,一段时期以来,我国博士生招生指标的增长却与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增长表现出了极度不一致的情况,在地方院校这种不一致表现得尤为突出。博士学位授权点设立与博士生招生指标增长的不同步,造成了省级学位委员会和高校在不同学科指标分配上出现困难,坚持原有学位授权点的指标配额可能会限制新兴学科、特色学科的发展,而保障后者的指标分配则可能不利于学校原有优势学科的后续发展。为避免单一授权点培养规模过小容易形成学术孤岛,难以营造学术研究氛围,难以产生人才培养效益等问题,建议尽快完善博士学位授权点与博士生招生指标协同增长的模式,保证学位授予点有相对稳定的生源,为学科的持续发展提供后备力量。

2.提高博士生招生计划的弹性

目前,我国博士生招生计划主要由政府计划来调节,但随着我国高校获得财政性经费、企业支持经费、社会捐赠经费的不断提高,高校学位点建设能力、人才培养能力也不断提升,高校迫切需要提高博士生招生计划的弹性,现有的每年增加1%~2%的博士生招生指标,难以真正促进博士生招生指标的竞争性分配,实现学科点“强中更强、优中更优”。建议参考俄罗斯采取的“控制招生+自主招生”的模式,在现有博士生政府招生计划的基础上,设立高校博士生招生的调节性招生计划。这类计划允许部分高水平大学基于自身办学能力和发展潜力自行制定招生计划,以充分发挥财政性科研项目及重大任务在博士生教育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调节性计划所需培养成本由培养单位自行解决,不列入国家和地方财政拨款体系,不享受生均综合定额拨款。同时,由博士生招生计划管理部门联合国家教育督导部门、学位管理与质量保障部门加大对自定计划培养单位及博士授权点的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完善内外结合的博士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

3.设立博士生招生与培养综合信息平台

要提高博士生招生计划的弹性、实现学位点建设与招生计划的协同增长,必须要对学位点的整体状况有充分的了解。在俄罗斯副博士研究生招生中控制招生人数的分配正是通过对每个培养单位历年研究生数据和当年发展数据的细致分析而进行计算得来的。我国博士生招生计划管理工作涉及多个责任主体,再增加培养单位的自主性,可能会使学位点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更加复杂。为此,建议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系统管理手段,整合全国博士生教育相关基础数据,构建相关责任主体充分沟通与有机联动的博士生招生计划会商机制与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更加科学合理地配置招生计划等核心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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