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吾有身
——中国传统身体观的基本相态解读
2018-04-02张永飞
社科纵横 2018年11期
关键词:主体
张永飞
(大理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云南 大理 671003)
人人都拥有自己的身体,身体就是我们的生命,我们都可以说“我熟悉自己的身体”。《道德经》记载“为吾有身”,以现象学的立场来看,意味着“我不仅是拥有一个身体,而且我就是我的身体”,也就是将身体还原到了存在本体论的层面——身体是我们生存于世的根本。看似简单的身体现象,无论在西方哲学还是在中国传统哲学中,都承载着深刻的哲学命题:古希腊以“认识你自己”作为警世箴言,“身体”既是认识的主体,又是认识的对象;儒家以“修身”作为“积极入世”的起点,“身体”既是实践活动的发起者,又是实践活动的承受者。因此,中国古人所思考的哲学问题,无不与身体相关。以《孝经》为例:“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忠于事君,终于立身”。可以看出,在中国古代传统的价值观里把“身体”视为我们立命处世的根基。在《道德经》中也有“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的论断。“身”,归根结底是我们产生悲喜忧患情感体验的泉源。儒家以“修身”为出发点,齐家治国而达天下治;道家以“养生”为着眼点,寻道悟道而达“天人合一”。儒家和道教看似形态有很大的差异,但“儒道互补”却是中国传统文化既存的一个基本事实。无论是儒家的“修身”还是道家的“养生”,其终极问题都是对“身”的关注与思考。身体观在一定意义上也就代表了人们的价值观、世界观和宇宙观。对中国传统身体观基本相态的阐释,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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