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研究
2018-04-01韩景慧
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8年5期
韩景慧
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人民政协不断加强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探讨如何进一步完善人民政协协商民主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形式,探索新时代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新思路、新方法,按照山东省政协统一部署,民革山东省委成立课题组,就新时期人民政协协商民主进行调研,并形成以下调研成果。
一、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演进
人民政协与协商民主的关系源远流长,也是推动协商民主发展的重要力量。在中国的民主政治生活中,作为民主理论,协商民主起步较晚;但是作为民主实践,协商民主在中国大地早已有之。其中,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是我国最成熟的一种协商民主形式。
(一)协商民主在中国的萌芽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不久,通过对近代中国国情的深入分析,认为推翻旧中国,夺取革命胜利,建立新中国,必须建立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根据地创造性地建立起了“三三制”政权,规定,中共党员、非党员的左派进步分子、中间分子各占1/3。在政权工作中实行普遍平等选举,充分发挥参议会这一协商民主的形式。这可谓协商民主的萌芽。1946年1月,政协会议在重庆召开,开创了各党派协商的先河。会议期间,中国共产党、民主同盟等各党派开展了多次协商,达成了政治共识,结成了政治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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