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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的发展观及当代意义

2018-04-01赵红艳

社科纵横 2018年5期
关键词:辩证法黑格尔恩格斯

赵红艳

(中共青海省委党校 甘肃 西宁 810001)

《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以下简称《费论》),是一部恩格斯晚年写的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方面的著作,论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来源,列宁同志曾说:它和《共产党宣言》一样是每个觉悟工人必读的书籍。在这部著作中最有魅力,读后使人终身难忘的莫过于“黑格尔辩证的发展观”,正像恩格斯所说:这是“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它也是黑格尔哲学的合理内核,这一思想不仅对恩格斯生活的年代有价值,对我们今天来说同样具有不可忽视的现实意义,“这种辩证哲学推翻了一切关于最终的绝对真理和与之相应的绝对的人类状态的观念。在它面前,不存在任何最终的东西、绝对的东西、神圣的东西;它指出所有一切事物的暂时性;在它面前,除了生成和灭亡的不断过程、无止境地由低级上升到高级的不断过程,什么都不存在。”[1](P150)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实践发展永无止境,我们认识真理、进行理论创新就永无止境。这是当代马克思主义的新境界,它的理论根源就是《费论》当中的这段描述。因为每个时期有每个时期的时代特点和实践要求,马克思主义也一直面临着中国化、时代化和大众化的问题,所以马克思主义没有结束真理,而是开辟了一条通向真理的道路,而且这条道路没有终点。

一、黑格尔辩证法的革命意义

恩格斯在论述黑格尔哲学时,把它放在了一个大的时代背景里,先论述了法国革命,再论述法国哲学,接下来论述德国哲学,它与法国哲学一样,都是政治革命的先导,即理论先行。在暴发政治革命前需要理论的准备,毛泽东同志也曾经说过要推翻一个阶级,首先要做好意识形态的工作。但与法国哲学不同的是,德国哲学晦涩难懂,表面上看没有革命的性质,而作为德国哲学的代表黑格尔哲学却被推崇为国家哲学,是因为当时的人们没有读懂黑格尔的理论,恩格斯举例说明“凡是现实的都是合乎理性的,凡是合乎理性的都是现实的”[1](P148)(黑格尔《法哲学》里的一句话),表面的意思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现在存在的一切都是正确的、有存在的理由的,例如普鲁士王国以及它的法律、制度等是现实存在的,所以它的存在是合理的,很明显这是为现存的一切歌功颂德,“但是,在黑格尔看来,决不是一切现存的都无条件地也是现实的。在他看来,现实性这种属性仅仅属于同时是必然的东西:现实性在其展开的过程中表明为必然性”[1](P149),因此现实不等于现存,现实是必然的,必然又是合理的,所以我们能推导出来,现实是合乎理性的,现存指当下存在,现在存在着的看得见、摸得着的事物,这些事物有些是合理的,有些是不合理的,不合理一开始就包含着不合理性。理性不是事物固有的属性,不是永远合理,这个合理性是动态的,过去合理的事物,现在不一定合理,现在合理的事物不代表将来合理,它是一个从合理到不合理的过程。“这样一来,黑格尔的这个命题,由于黑格尔的辩证法本身,就转化为自己的反面:凡在人类历史领域中是现实的,随着时间的推移,都会成为不合理的,就是说,注定是不合理性的,一开始就包含着不合理性;凡在人们头脑中是合乎理性的,都注定要成为现实的,不管它同现存的、表面的现实多么矛盾。按照黑格尔的思维方法的一切规则,凡是现实的都是合乎理性的这个命题,就变为另一个命题:凡是现存的,都一定要灭亡。”[1](P149)从这段话中可以归纳出两个方面:凡是现存的,一定要灭亡;凡是合理的,终究要产生。普鲁士王国是现存,是当下存在,但是它具有不合理性,迟早是要灭亡的,因为资产阶级革命正在做准备,很快就要爆发了,而资产阶级革命具有合理性,它终究会产生,一定要爆发,也一定会胜利,这就是黑格尔这个命题所表达的真实思想。所以这个命题包含着辩证法,这也是黑格尔哲学中的合理内核,所以表面上是保守的反动的,继续深挖,就有革命的意义了,它的革命性就体现在辩证的发展观上。

二、辩证的发展观的理论特质

辩证法这一概念在不同的时代和国度,其内涵和外延是不完全相同的,柏拉图时代,辩证法是指在对话中寻求真理的过程,中世纪的神学家、经院哲学家把辩证法理解为一种辨析的方法。以前人们认为辩证法是指主观思维,所以只有主观辩证法,没有客观辩证法。辩证法是人思维的一种方式,在黑格尔以前这个观点是很明确的,它也成为黑格尔构建自己哲学体系的一个方法,就是肯定、否定,二者的扬弃、综合就是一个新命题,而这个命题又是下一个命题的开端,比如“纯存在”,它的对立面是没有规定,即“无”,“纯存在”与“无”综合扬弃后就变成一个新的概念“定在”,指有规定性的存在。“定在”包含两层意思:一是“纯存在”,二是“无”,而这个“定在”又成为下一个命题的开端,黑格尔的整个哲学体系就是这么建立起来的,这也构成了黑格尔对辩证法特征的理解:一是精神特质的体现,二是理解精神的一个方法论原则,所以对黑格尔来讲,强调了对象自身的特质,马克思、恩格斯也强调这一点。换句话说,辩证法这种思维方式,可以解释人类社会、人的精神和自然界,但不是把辩证法原则看作是对对象自身规定性的描述,这样会使我们把辩证法理解成事物自身所具有规律的一个抽象,把自然界本身的规定抽象成辩证法的规定,就好像牛顿力学是对宏观低速物体运动规律的抽象,这样会把哲学看成是知识的总汇,违背了自康德以来德国哲学发展的基本思路,即违背把哲学理解成构建知识何以可能的一个逻辑条件,而把哲学看成是知识的知识。所以我们要用辩证的观点去看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也要相信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的思维是遵循着辩证的规律,但是不要把它看作是一个抽象,即辩证法是研究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思维的一种方法。

恩格斯在《费论》中论述辩证法的思维角度是对象自身规定的描述,不是解释对象和构建知识的方法,而是研究事物的方法论原则,即我们在研究事物的过程中应该遵循什么原则,从这个原则出发,恩格斯指出:“黑格尔哲学的真实意义和革命性质,正是在于它彻底否定了关于人的思维和行动的一切结果具有最终性质的看法。”[1](P149)所以辩证的发展观的特征就在于永远把人类的知识和人类社会看作是历史前进过程中的一个阶段,而不是结束,按照这种观点,我们就不会把人类已取得的知识和成果看成是绝对真理的体系,而只是我们走向绝对真理的过程中的一个驿站,这个思维方式是根本性的改变。在传统的哲学及自然科学里,人们认为一个观点通过实践、实验证明是正确的,就永远是正确的,没有人会对被实践证明了的东西进行怀疑,这就会阻碍事物和理论的发展,正像“爱因斯坦相对论”刚提出来时受到了很大的阻力,当时的人们没有看到“相对论”的革命性意义,因为“牛顿力学”的结论是不可突破的,没有注意到研究对象不一样的“爱因斯坦相对论”所要解决的问题是“牛顿力学”解决不了的。在自然科学史上这样的例子有很多,一些新的发现刚开始不被人们接受,主要在于人们的思想被限制在传统的观念中,但在黑格尔看来,应该打破这种观念,当我们发现一种新的观念时,首先要考虑它是否要超越传统观念的束缚以及这种新观念的研究对象与旧观念研究对象的区别。正像恩格斯所说的,应该根据黑格尔的这个观点来看待一切事物。认识领域和历史领域皆如此,不仅理论上还有实践上都应该遵循这个原则:用变化、发展的观点来看待现实生活,要承认变化,至于变化的细节那是另外一个问题。至此恩格斯赋予辩证法一个新的思维原则:要用发展的、变化的、前进的观点去看待人类的思想、社会制度和自然界等,这就是辩证的发展观。

三、“辩证的发展观”的现实意义

这个命题对今天认识真理及认识历史都具有现实意义,无论是我们的思维也好,存在也好,它都不是最终的结果,都是随着外界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变化的,一是“人的认识不可能最终完成”,人类不可能达到真理的顶端,因为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新的问题会不断的出现,要不断的实践,不断的认识,像不同时期我党的理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后党章里还会出现新的指导思想,因为社会存在不同了,社会意识也会随之更新和变化,实践发展永无止境,理论创新就永无止境。像孙正聿老先生说的“任何重大的理论问题都源于重大的现实问题,任何重大的现实问题都深层地蕴含着重大的理论问题”,如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就是因为现在生活和需要发生了变化,为了引导社会更好的发展,才提出了这样一种理论,所以理论创新永无止境。二是“人类社会不可能停滞不前”,人类的认识是不断发展的,人类的历史跟认识一样也是不断发展的,不会出现完美的社会,完美的国家。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整个人类社会,是从低到高的发展过程,像社会形态理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这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从低级到高级。共产主义社会之后,人类还会继续发展,还会出现更高的社会形态,像习近平同志所说:历史没有终结,也不可能被终结。而现在的“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也只是历史长河中的一个暂时阶段,所以习总书记告诉我们还要不忘初心,继续前行。

“人的认识不可能最终完成”,“人类社会不可能停滞不前”是恩格斯从黑格尔的辩证观中得出的两个方面,而这个思想经过恩格斯的批判改造,进一步表达了唯物辩证的发展观,世界上的一切都是变化的,只有一样东西不变,就是发展变化。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存在是,意识也是,思想是随着外界的变化而变化的,不能停留在一个水平上,就是与时俱进。辩证法也讲静止,但静止中包含着运动,马克思指出: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是批判的、革命的、批判指辩证否定,革命指发展变化,批判就要坚持问题导向,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永远有问题,遇到问题不可怕,解决了就能发展,所以我们要有正视问题的勇气,发现问题的能力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参考文献:

[1]马列著作选编[M].北京:中央党校出版社,2011.

[2]边立新.从马克思主义哲学革命中接受哲学智慧的滋养——重读恩格斯《费尔巴哈论》的的启迪[J].科学社会主义,2015(10).

[3]李孝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的若干思考[J].世纪桥,2016(11).

[4]杨楹.论马克思生活辩证法的理论个性及其当代在场[J].学术研究,2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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