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8-04-012018年10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

税收征纳 2018年12期
关键词:所得税法保险费责任险

(2018年10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有关税务处理问题公告如下:

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本公告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特此公告。

猜你喜欢

所得税法保险费责任险
关于企业福利费扣除标准的几点探讨
环境污染责任险对企业利好还是利空?
社会保险费征收主体的选择
浅谈我国所得税与会计的关系
浅析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上市公司利润的影响
非经常业务会计准则和所得税法差异的协调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教学中保险费计算问题研究
最昂贵的酷车车险
呼唤工程质量责任险制度的实施
关于发展我国产品责任险的相关对策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