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原生艺术的天态之维
2018-03-31龚丽娟
社会科学家 2018年5期
龚丽娟
(广西民族大学 文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6)
中国传统文化对“天”的无限敬畏,蕴含着先哲们对宇宙自然规律的科学探索,也折射出他们对传统文化哲学意蕴与审美境界的人文思索。天既是宇宙规律、自然法则的汇聚空间,亦是道德民意、审美理想的寄托位格。作为艺术所追求的至高境界与终极理想,天生、天性、天然、天态都是其高级层次,它们共同确证了艺术创造与审美活动发于原始生命的艺术原质与审美品格。天态是事物本然状态的最高境界,超脱了蒙昧、粗粝与庸常,达到了无法至法的天成境界,实现了艺术追求的高端审美目标,完成了审美活动中无目的的合目的性与有规律的合规律性的有机统合。因此,“天态是生态艺术审美和整生规律所致。于艺术和生态来说,天态是天质天量的统合形态。它既是最大的量态,也是最高的质态,是艺术与生态共趋的理想境界,是艺术与生态共成的大和境界。”[1]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生存实践中,经过漫长的审美发现与艺术探索,创造了大量丰富的、具有典范形态的生态艺术。民族生态艺术经由少数民族原生性艺术超循环发展而来的艺术样态,达到审美性与自然性的有机统合,艺术性与生态性的内在耦合,是少数民族天态艺术生境与天态审美人生耦合共生的结果。少数民族艺术的高端理想便是在天态审美场中,逐渐形成成熟完善的天态艺术系统,并最终以其纯粹的天质天量、天态天性规约引领一般艺术朝着更高的天态境界旋升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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