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价值特征及其实现
2018-03-31杜红艳
社会科学家 2018年5期
杜红艳
(1.陕西师范大学 历史文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2.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
一、引言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作为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类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但如何在当前社会发展进程中充分体现和发挥“非遗”的价值和作用却是长期热议但仍未有果的重要问题。学术界对其探讨的主要观点大致如下:一方面,强调“非遗”本身的价值特征,认为“与有形文化遗产相比,“非遗”“……代表了一种持久的形式……具有高度隐藏的功能特征。”[1]“非遗”的价值不太明显,但却是持久甚至是永久性的。”[2]另一方面,强调要充分发挥“非遗”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3]认为只有将其融入现代文化体系中,发挥新的功能,“非遗”才可能真正存活。[4]显然,在“非遗”的价值研究领域,存在着如何科学、全面、深刻地认识“非遗”的独特价值,如何将“非遗”的历史价值和现实价值辩证地统一起来,归根结底,如何将“非遗”的价值及其实现统一起来并充分发挥其现实功能等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理论问题,而要解决这一系列问题的前提和关键则是通过运用相关文化理论,对“非遗”所蕴含的独特功能和价值及其实现进行深入分析与认识,只有从理论上厘清这一问题,才能对“非遗”保护与利用的实践工作提供科学有效的指导。
文化功能主义学派是于20世纪20年代起源于英国的文化人类学的重要流派之一,其创始人和早期代表人物是B.K.马林诺斯基和A.R.拉德克利夫-布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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