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的本质内涵与逻辑成因
2018-03-31李长学
社会科学家 2018年5期
李长学
(中共中央党校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91)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化”[1]的新判断而做出的重大战略抉择,令人兴奋又充满期待,意味着我们党对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和乡村发展规律的认识提高到“战略”新境界,意味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及其建设规律的认识更加深刻而全面,意味着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重心实现空间层面上的调整与转移。从宏观部署到微观实践,需要科学认识为引领。从理论层面上廓清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与逻辑成因等基本问题,对乡村振兴的理论建构、统筹推进与落实具有重要意义。
一、从已有思想材料和比较视阈看“乡村振兴”的本质内涵
从乡村发展的角度看,我国近现代百年史也是一部乡村破坏与乡村建设史。不管是在革命时期,还是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时期,农业农村农民问题都处于基础性地位,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党也正是找准并抓住这一根本性问题,领导人民实现了民族独立,开启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创了改革开放新局面。但客观而言,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后,与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快速发展带来的城镇繁荣相比,城乡差距不断扩大,乡村逐渐衰落和走向萧条是不争的事实。进入新世纪,我们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做出“两个趋向”①“两个趋向”是我们党在2004年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的,具体指“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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