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格认证长效机制的建议
2018-03-31李茂乾何润
四川劳动保障 2018年7期
李茂乾 何润
资格认证工作开展情况好坏直接影响着社保基金的安全、参保群众利益的保障。
自城乡居保制度在巴中市平昌县实施以来,全县城乡居保覆盖人数已达22.49万人,其中参保缴费人数8.57万人,待遇领取13.92万人,月均支出养老金1200余万元。
资格认证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是资格认证“难”。按规定,平昌县城乡居保领取待遇人员需到户籍所在地乡镇社保中心进行资格认证。因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遍布城乡,还有一部分老人因高龄、残疾和疾病等原因不能行走,这些因素无形增大了城乡居保资格认证的难度。
二是待遇水平“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低,影响待遇享受人员参与资格认证的主动性。城乡居民月养老金水平只能保障居民的零星开支,待遇享受人员的依赖性没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强。
三是经费保障“缺”。资格认证工作需要一定的财力物力支持,但却未列入预算项目。部分乡镇社保业务经办人员、村(居)委会社保协理员经费保障较低,导致部分人员对此项工作无责任心,工作“缺位”“失位”。
四是认证程序“多”。各乡镇社保中心每年需锁定资格认证对象,发布认证通知,开展资格认证或上门认证,最后汇总上报县居保局。
五是认证方式“少”。本地认证的城乡居民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乡镇社保中心办理现场认证手续。长期居住在异地的待遇领取人员,则将暂住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或公安部门提供的生存证明,寄回户籍所在地乡镇社保中心作为资格认证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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