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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雍乾之际清政府对黔东南苗疆危机的应对方略

2018-03-29吕晓青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18年5期
关键词:苗疆黔东南

吕晓青

(中央民族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 北京 100081)

清以前,黔东南苗疆一直被历代中央王朝视为“化外之地”。《贵州通志》记载:“自黎平府以西,都匀府以东,镇远府以南,皆生苗地,广袤二三千里,户口十余万,不隶版图。”[1]196直至雍正年间,清政府实行大规模改土归流,逐渐将此地纳入版图。但因各种矛盾突出,未能及时解决,苗民时降时叛。爆发于雍正十三年(1735年)的苗疆危机,是雍乾之际十分重要的边疆民族事件。长期以来学界多从苗民起义的视角来研究这一事件,近来相关研究①较为侧重清政府对苗疆问题的治理。清政府对此次危机的处理不仅是其治理苗疆方略上的转折,也是将苗疆彻底纳入清朝版图的一个重要转折点。本文以清政府应对此次黔东南苗疆危机的过程为中心,以期更为深入地探讨清朝的治边之策。

一、黔东南苗疆问题的爆发与清政府的决策

黔东南苗疆位于中国西南地区,它东起黎平界,西至都匀,北达施秉、镇远界,南抵古州,与历代王朝统治中心相距遥远,历朝统治者均对其施以羁縻政策,故清以前黔东南苗疆未入版图。雍正朝初期,清政府开始在西南地区推行大规模的改土归流政策,时任云贵总督鄂尔泰,通过对黔东南苗疆地区风土民情、交通物产及商业贸易等方面的详细考察,奏请将此地纳入版图,并得到了雍正帝的许可。自雍正六年(1728年)至十一年(1733年),清政府通过武力开辟黔东南苗疆地区,并设立新疆六厅(丹江厅、八寨厅、都江厅、台拱厅、清江厅、古州厅)予以管辖。然而,因善后措施不当,雍正十三年(1735年)二月,古州、台拱一带的苗民受巫术煽动,反抗清朝统治,引发了自苗疆开辟以来第一次大规模的苗疆危机。

起初,苗民反抗仅限于古州一带,时任云贵总督的尹继善认为此不过是“奸苗图骗银钱,造言诳惑”[2]62的偶然事件,并未予以重视。然而形势远非如此,至闰四月,云南巡抚张允随报称:“新疆古州、台拱、清江生苗,悖叛熟苗,亦被进协附和,竟敢恃乘攻城,拒敌势甚猖狂。即附近之都匀、黎平、平越等府闻,亦处处摇动。”[2]246此时,整个黔东南苗疆地区已陷入危机之中,卷入苗众达十余万,形势异常严峻。

为此,雍正帝立即召集果亲王允礼,宝亲王弘历,和亲王弘昼,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以及户部尚书魏廷珍、刑部尚书张照等专门办理苗疆事务。五月,派张照前往苗疆料理兵马钱粮等一切事务。七月,鄂尔泰借病请求解大学士任,并辞伯爵封号,他在谈及请辞缘由时说:“黔省苗疆一案,系臣奏请料理。今台拱九股诸苗,肆行反复,扰累腹地,皆臣布置未妥,筹虑未周之所致,罪无可辞,深切愧愤。本欲恳请指授亲赴苗疆,协同该提镇等商谋剿抚,而疾病纠缠,不能效力苗疆,以赎罪愆。”[3]938

雍正十年(1732年),鄂尔泰在苗疆开辟接近尾声之时被诏回京,料理西北军务,故未及时对苗疆善后事宜予以处理。而接手云贵事务的尹继善,常居云南,对黔省苗疆事务并不熟悉。于是黔东南地区开辟之后的既定成果并未得以有效巩固。苗疆反复,鄂尔泰主动请辞,也可见此次事件的严重性。

雍正帝不仅批准了鄂尔泰的请辞,而且削除了其爵位。他在上谕中将苗疆问题完全归咎于鄂尔泰,指出:“前石礼哈等数人皆曾奏请用兵征剿,朕悉未允行,及鄂尔泰为滇黔总督,以为此事必应举行,剀切陈奏。朕以鄂尔泰居心诚直,识见明达,况亲在地方悉心筹划,必有成算……乃平定未久,苗即数次蠢动,近则直入内地,煽惑熟苗,焚劫黄平一带,郡邑居民受其扰害,朕询问情由,鄂尔泰亦以出于意外为词……是从前经理之时,本无定见,布置未协所致,则朕一时之轻率误信,无以自解。”[3]938

通过雍正帝的这番话可知,初期石礼哈等人奏请用兵苗疆之时,雍正帝并未予以采纳,可见其本无意将苗疆纳入版图。后经鄂尔泰的陈奏,加之对鄂尔泰的信任,才决心平定苗疆。故此次事件一出,雍正帝便将开辟苗疆视为对鄂尔泰的误信,继而把苗疆问题归咎于鄂尔泰未悉心料理。通过雍正帝对鄂尔泰的谴责,可见其当时已然后悔开辟苗疆。尽管如此,苗疆既已开辟,如若舍弃,便前功尽弃。经过议政王大臣等廷议之后,一致通过了平定苗疆动乱的决议,《清史列传》记载:“廷议新疆(苗疆)不可弃置。”[4]1452

虽然雍正帝一度怀疑开辟苗疆的正确性,但开辟苗疆已是改土归流的既定事实和重要成果,故当此苗疆危机时刻,平定苗疆已是大势所趋,清政府通过廷议,确定了平定苗疆的基调,这便为清政府集中力量对苗疆用兵提供了重要前提。

二、清政府对苗疆的用兵方略

黔东南苗疆动乱实为清统治者所始料不及,清政府在讨论应对之策时,多次提到“布置未协”“筹虑未周”等字眼,可知在此之前朝廷对苗疆形势估计不足,而在此番平定苗疆的过程中,清廷也面临着诸多问题。

(一)调征兵源,多省协防

苗疆形势万分危急,卷入苗众多达十余万人,但当时黔省驻防兵力有限,因此从邻近各省抽调兵力进行增援,成为当务之急。清廷先后从七省调兵,除云贵两省外,两广、两湖、川省皆倾力调拨兵丁予以协助。

始调两广兵源。广西柳州与黔省古州接壤,“两省唇齿重地,关系匪轻”[5]90。古州事发之初,两广总督鄂弥达便准备兵力,听候调遣。因此,一接到调兵令,便立即命左江镇总兵王无党统领广西兵2000名,前往黔省应援。因广西“沿边瑶僮杂处,窃虑闻风滋事,弹压不可不严”[5]90,唯恐兵力不敷调用,于是又与广东抚臣咨商,再拨2000兵丁,于闰四月二十一日,由水路前往古州,会师左江、古州二镇,两省兵力共计4000名,统听扬威将军兼贵州提督哈元生相机调度[3]909。

三征两湖兵弁。湖广总督迈柱曾三次调拨两湖官兵前往黔省。头拨所调湖南官兵3000名,由哈元生调用;第二拨调湖北官兵2000名,派襄阳镇总兵焦应林总统;第三拨调湖北官兵2000名,由副将军董芳调遣。此外,楚省还担任了供应黔省所需的兵米、兵饷、火药炮弹,以及接济难民等事宜。至此,滇、黔、楚、粤等省所调兵力,已两万有余。

调遣川兵补充兵力。平定苗疆之初,川省便预备“汉土官兵六七千名”[5]124以备调遣,当时仅调用1500名。至冬季,黔省山高风冷,官兵难以适应,多患疾病;同时,春耕将至,为保证生产,部分兵力急需撤离队伍,回归务农。有鉴于此,张广泗向川省再次调用3000名以补充兵力,由署川北镇王廷诏统领汉土官兵赴黔,听候张广泗调遣。川兵于次年二月十五日,兵分三路:参将李文秀等由左路,游击杨泽厚等由右路,王廷诏亲统官兵由中路策应左右两路进攻乌溜、交蜡,乔落等寨。在攻打苗寨过程中,瓦寺、木坪土兵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四川总督黄廷桂称:“蛮地皆飞岩绝乡,凡搜山破洞等事,惟土兵奔走边界,较之汉兵更为勇往。”[5]128虽然川省所派兵力不多,但皆为精兵,能够补其他兵种之不足。

乡勇团练的协助。除各省官兵之外,“各府州县团练之乡勇,亦不下二万余人”[5]117。乡勇团练,皆为地方百姓自由组建的兵力,一方面可以充当官兵的后备力量,防守当地城池村寨,另一方面其参战的目的是维护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因而更为积极。各路兵力的集结,补充了大量的兵源,成为平定苗疆的先决条件。

(二)重任良将,整饬军务

清廷在从各省调遣兵丁应对苗疆危机的同时,也派遣大臣赴黔统筹。前文提到雍正帝任命张照为钦差抚定苗疆大臣,赴黔料理兵马钱粮等一切重大事宜。至五月,各省兵源已至,雍正帝任命哈元生为扬威大将军,统领滇黔万余官兵,从清江上游前进;董芳为副将军,率领五千楚兵从下游前进;两粤兵从黎平一路进至古州。然而,直至七八月份,形势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更加危急,果亲王允礼称当时的情形为“清江、胜秉围困数月,存亡未卜,台拱、施秉被攻甚急,旁无救援”[5]100。造成这一现状的直接原因,便是将领内部矛盾重重,亟待解决。

其一,经略苗疆大臣心怀私欲,不能实心任事。张照在料理苗疆事务的过程中,并未以大局为重,赴黔之后一度提出了“弃置苗疆”的论调。乾隆帝曾评价张照:“前朕奉旨与王大臣等会议时,佥云苗人现在跳梁,此时断无弃置之理。惟有俟事平之后,再行计议。彼时张照亦力主此说,今何以自相矛盾如此?且折内忽云弃置,忽云痛剿,仍是两歧之见,究不知其意之所在,甚属糊涂。”[6]167

张照本因在廷议中支持平定苗疆,得到雍正帝的信任,才被任命赴黔料理军务。但他赴黔后,却传旨哈元生弃置苗疆,哈元生不从,于是与其滋生嫌隙,并转而与董芳互相勾结,共同排挤哈元生。同时,张照怀挟私心,借机参劾鄂派势力,据乾隆帝所言:“张照在京时,见皇考申饬大学士鄂尔泰,因其向来料理原未尽善也。继有解任之旨,而张照遂以私意揣度,每次陈奏,过甚其词。”[5]110张照处理苗疆问题并未以大局为重,而是心怀私念,最终因“不以苗疆重务为计,立意阻挠”[7]300而被定罪。

其二,将领内部不和一度成为掣肘镇压苗民起义的重要原因。张广泗曾说:“伏念军机重务,首在将领协和。”[5]108可见军事首领的协作对于战事的重要性。然而,在平定苗疆的过程中,将领不和的现象时有发生。哈元生与董芳作为征苗主力,并未和衷共济,而是一味地互相参劾,甚至希图划界而治,心怀私欲,以致战局一片混乱。此外,哈元生任贵州提督之时,刚愎自用,与贵州巡抚元展成矛盾重重,以至于在用兵过程中,前方军务与后方民务难以协调办理,延误军机。

八月,乾隆帝即位后,对苗疆军务予以大力整饬,将张照诏回京城治罪,并任命熟稔苗疆军务的张广泗为经略,总理苗疆事务。哈元生因“筹谋无术,调度失谊,其所报斩获、报开通皆不无粉饰,以图掩过”[6]152而被革职。后经张广泗请求,令其戴罪立功,暂留提督之职,交于张广泗遣用。贵州巡抚元展成,因其办事不利,玩忽职守,被押解回京治罪。乾隆帝对将领进行重新调派,扫除了不以大局为重、私相报复、阻碍军务的障碍,体现了其平定苗疆的决心。他曾多次对张广泗强调:“朕以苗疆关系重大,因见张照不能胜任,是以即位第二日,即简命卿往,卿若不能早奏朕功,永成安定,则朕忽忽(匆匆)办理为可笑之举矣!卿当为朕全用人之颜面,倍加勉力。”[5]124在乾隆帝看来,苗疆的平定是其初即位的第一件大事,其成败不仅决定了是否能完成先帝的遗愿,也直接关乎他的决策是否为明智之举,最终是否能树立威信,在朝中站稳脚跟,因此乾隆帝平定苗疆的决心异常坚定。

其三,官员之中敷衍退缩现象多发。苗疆问题初发之时,滇黔官员中多存在潦草塞责的现象,如张广泗奏称:“清江、台拱等处自镇将以及备弁,皆系新任之员,不但才具平常,即询以苗疆地势,亦茫然不晓。”[8]23更有因畏惧而逃避的官员,如元展成曾上疏称平越府知府朱东启患病,告假回籍料理,实际上是因其“畏惧苗疆,而为此规避之计”[3]924。这些问题无疑成为用兵过程中的一大隐患。因此,统治者对敷衍塞责、庸劣不堪、胆小退缩的官员均加以严惩,以提高军队整体的作战能力。

为振作官兵士气,清廷除对有问题的官员予以处置外,还对有功的官兵即时奖赏。如晏斯盛所奏:“黔省历来用兵,多得土兵之力,前锋冲突,一以当十,本年征调威宁一处,多不应者。闻前此有事之日,功赏专归官兵,而土兵口粮盐菜以外,别无所及,且亦均为农民,平日不食粮饷,四时各有耕作,无人应调,必需顾募,价与长夫相等。一闻征调,多所畏缩。”[5]107因此,乾隆帝十分注重对兵丁的及时奖赏:“此次四川汉土官兵甚为出力,统俟汇报,自当加恩叙赏,将朕旨先令知之。”[5]167赏罚分明,对于平定苗疆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因地制宜,灵活应战

西南地区历来被视为“化外之地”,清廷对此地用兵极少,故此次平定苗疆多是在探索中完成的,通过掌握苗民的特点,予以逐步突破。

苗寨地界相连,声息相通,苗众易被煽动,因此其态势发展很快。同时,西南各省相邻较近,民族成分复杂,苗众遍布,“苗人界连五省,种类虽异,而顽劣之性大率相同,附近熟苗、傜、僮,自用兵以来,不无观望”[5]185。故在调遣四川兵丁之时,乾隆帝曾提醒四川总督黄廷桂:“乌蒙虽无事,不可稍涉疏忽,若防范微有丝毫不密,当此逆苗接壤,易为煽动之秋,略生事端,则汝与杨馥不能任其咎也。”[5]128为解决这一问题,清兵注意加强各省防范,从根源上断绝其联系。如在攻打空稗、台雄、鸡摆尾等寨时,尹继善曾提到此等苗寨“难以轻纵,必须剪除,而逃窜之余匿,必尽招抚归寨,庶免复肆勾结”[5]148。这样便斩断了其相互串通的可能,有利于各个击破。

苗民注重相互援助。清军每进攻一处,苗民皆有两处前来救援。原任台拱镇总兵卜万年,三次进攻九股台雄寨,三次失利;哈元生进攻丹江、鸡讲,历时两月方开通运道,究其根源则是“我只一路前进,他路绝无声援”[5]119,于是便形成了“苗众我寡,苗强我弱”[5]119的局面。为此,清兵在进军过程中,时刻注意会师。如尹继善提出“兵聚则势强,分则势弱”[5]114的总方针,率领官兵分丹江、台雄、鸡摆尾等三处一齐进攻,集中兵力攻打,避免了孤立无援、势单力薄的现象。

此外,苗寨多分布在重岩叠嶂之间,易守难攻。为此,霸州营田观察使陈时夏提出:“用附近苗民驾轻就熟,悬以重赏,遇有寇警,饬令前驱”[5]185,即采用“以苗制苗”的策略。同时,清廷所调遣川省的瓦寺、木坪以及云南的沙练等土兵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如四川巡抚杨馝称:“际以瓦寺、木坪土兵,惯陟山险,钻林搜菁,乃其长技,会同各省官兵,八路穷搜。”[5]168清军在用兵过程中,借苗人和土兵的优势,使其为前锋,并以八旗官兵为主,善于获悉苗人的作战特点,探索相应的战略加以应对。

(四)剿抚并用,取信于苗

雍正年间的改土归流,虽言“剿抚并重”,实则是“先剿后抚,以剿为主”的政策,故后期招抚措施处理不当,苗民屡服屡叛。乾隆帝和张广泗等经略苗疆大臣均意识到,改土归流时期,对苗民剿杀过重,但一味绥靖,更会使隐患滋生。因此,张广泗采取因人而异的策略,“一寨之中,一室之内,而顺逆善恶迥然不同者,必须逐细清查,分别办理”[5]204。同时,以诏布威信为主,即使惩治首恶之苗,也“必先明白晓谕,声罪致讨”[5]175。对于寨小势弱、被迫附从的苗寨,则只令其上缴器械,其余不再追究,使苗民能够意识到“顺逆两途,凡属凶顽,任其险阻幽深,必在所剿灭;凡系良善,即使平夷易取,必予以安全”[5]175。清廷对苗民采取分别处理的方法,剿抚并用,同时安抚苗众,不采取奸计夺寨,以取信于苗民,实为平定苗疆的重要方略。

三、处理苗疆善后事宜

清廷此次统一苗疆,自雍正十三年(1735年)二月起,至乾隆元年(1736年)十月清廷完全撤兵,历时近两年,对整个清朝而言,损失惨重。因此,乾隆帝十分重视苗疆的善后处理,并时常告诫张广泗等人须本着“一劳永逸”[5]182的宗旨予以妥善安置。

(一)抚恤难民

此次平定苗疆历时近两年,波及七省,战火四起,流民无以为家。因此,安顿难民不仅是战后的当务之急,也是战事中必须随时解决的问题。战争的爆发致使大量难民逃至阮州一带,清廷派船由水路输送粮食,以资接济。同时下令:“着将阮州今年地丁钱粮,全行蠲免。”[3]950战事结束之后,又命地方官员安排流民复归故土,并拨给牛具籽种,以使人民得以安顿,并规定“着将今年黔省钱粮通行蠲免,其被贼残害之州县,蠲免三年钱粮”[3]945,使平民能够安居乐业。

加强守备。此次苗疆问题的出现,主要在于清政府对改土归流后的隐患估计不足。上自雍正帝、鄂尔泰等人,自开辟苗疆后,久经疏忽,布置未协;下至哈元生等贵州提督、各镇总兵等,不能预为防范,且苗患发生之时,不实行镇压,而是置若罔闻。苗疆平定后,张广泗在本着“内地固不可空虚,而新疆亦仍严密”[5]215的原则,奏请在苗疆添加兵丁,包括在古州朗洞添设一营,镇远改营为镇,凯里再设一营,黄平、都匀、荔波、黎平、天柱等地设立协营的建议。乾隆帝对此仍不满意,他指出:“但所添兵丁计一千三百余名,以之分布各处,朕意似少觉不敷,现在安设营汛,是否足敷巡防之用,目前断不可以节省钱粮而为迁就之举。”[8]141于是,又在朗洞营添兵200名,荔波营添兵200名,台拱、丹江各添兵200名,原设同知、通判各添兵100名,共计600名。同时,其新设巡道,增派兵丁3000名[5]232,进一步加强了对苗疆的军事控制。

(二)安屯驻军

自苗患平定后,“新疆(苗疆)内地凡系附逆苗寨,统计其户口人丁,实去其十分之五六”[5]212-213。苗民数量的大量锐减,致使苗疆出现田多人少的现象。这些土地即使归属苗民,仍无法全部耕种,导致大量田地荒芜。经过一番权衡,乾隆帝提议在苗疆添设屯军,一方面是从防止田地荒芜方面考虑的,另一方面主要为了安定苗疆,即“俾无事则尽力南亩,万一有警,就近即可抵御”[8]141,实质上是对苗疆的一种变相弹压。同时,还可将所获粮食充做军粮,以补充粮饷,解决旗兵生计问题,可谓一举多得。但苗田过多,单纯的八旗兵丁人数不足,于是又从前所招募且现已归农的兵丁内挑选,如果再不敷用,则就近招募年轻力壮之人充任。这样便形成了每十户设一小旗,每五十户设一总旗,每百户设一百户的屯军体系。

此外,为避免发生屯军扰累苗民的现象,张广泗又在屯堡章程中,明确规定了约束屯军的行为。这些规定包括划清苗田与屯田的界限,防止并查禁屯军侵占苗田,并对侵占行为予以惩罚;设立百户、总旗、小旗,严肃屯户军纪,防止屯户滋事扰民。此外,逆苗绝产属于公产,虽划归屯军,且可以世袭,但不可随意买卖,并明文规定买卖屯田的处罚措施等[5]243。屯军的设立在保证了大量开垦荒地不致被遗弃的同时,也是对苗疆地区设兵弹压的一种形式,有利于保障苗疆地区的安宁。

(三)佥立头目

此番动乱使乾隆帝意识到苗疆的管理不宜操之过急,并对苗疆地区的控制采取保守态度。有关苗民的管理问题,朝廷议论纷纷。王士俊提议:“将征服各寨,大则三十寨为率,小则以五十寨为率,择土司中之才能素堪稽服群苗者,使管辖之。”[5]192即利用土司对苗寨加以管理。张广泗反对这一提议,认为土司用法严苛,唯恐再生激变,且苗人从未设立过酋长,如强立一土司予以管辖,苗人不会听其约束,并提出了在苗寨佥立头人的建议。

“头人”,即苗寨中“稍明白、能言语、强有力者”[5]241。苗民习俗主要听从“头人”指示。因此,清廷决定选择本寨善良守法且能够保持其风俗之人,按照苗寨大小,设一二人或二三人,“佥为寨头,注册立案,各本寨散苗,听其约束”[5]241,并设立章程,对“头人”加以约束,使其遵纪守法。这样便达到了“以苗制苗”的目的,避免了因设立土司而导致的滋生叛变,同时也避免了强制推行保甲之法所引起的苗民反抗。苗疆与内地情形不同,因俗而治是当时最为适当的政策。

(四)革除苗疆积弊

黔东南苗疆危机引发了清廷上下的深刻反思,乾隆元年(1736年),邹一桂上奏《苗民被欺积怨折》,指出苗民反抗的根源在于内地军民欺苗过甚的积习。黔省苗少民多,故“劳苦力役”“田畴之耕种”“官府之徭役”“民间之佣作”“富豪之奴婢”[5]228皆为苗民充任,他们视苗民为异类,对其任意打骂,“用其力而不偿其值”[5]228;地方绅衿与官府串通,霸占民田,致使苗民失业;看守要路的苗疆汛兵,遇到苗民负货经过之时,对其短价勒索;在买卖货物方面,皆以苗民之物为贱,苗民只能贱卖,而苗民购买汉民货物时,又遭铺户抬高价格,勒索刁难。因此,邹一桂认为治苗的根本在于“军民人等一洗从前积习”[5]230,于是奏请乾隆帝下旨申饬军民平等对待苗民,以缓和民族矛盾,减少对苗民的压迫,这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邹一桂进奏,引起了朝廷的极大反响,总理事务王大臣将此折抄发给张广泗。经张广泗访查之后,于乾隆三年(1738)详细归纳了苗疆的弊端,并在所设革除积弊的章程中,规定了革除苗疆的诸多弊端,得到朝廷认可。如严禁苗疆采买之弊,革除“采买固安”[5]238,并在通衢附近的营汛屯堡等地设立市场,预定日期,使苗民商贩当场公平交易,并拣选专门人员予以监察;禁革苗疆劳役,明文规定雇募苗夫的价钱,“毋许滥派、短少、欺凌、作践,如敢故违,即行分别参处”[5]257;革除塘夫派累之弊,规定在偏僻州县,添设铺夫,传递公文,不得役使苗民,革除值塘苗夫之设;慎选苗疆通事,令通事“只许奉差传译苗语,不得私意至苗寨需索扰累”[5]259,违反者降级调用。如此一来,对于苗疆的弊端予以明文废除,从法律上予以规定,使得苗民权利有所保障,是处理民族关系的一大进步。

四、结语

雍乾之际黔东南苗疆危机是雍正朝改土归流以来首次边疆民族矛盾的总爆发。在平定苗疆过程中,清廷进行了深刻反思和及时调整,采取剿抚并用的策略,在征讨的同时,注重对苗民的招抚,对“首恶之苗”与“附逆之苗”予以区别对待,以达到威德兼施的目的。在对苗民的善后处理过程中,汲取经验教训,积极调整策略,革除苗疆弊端,减少对苗民的压迫,照顾苗民利益,较为妥善地缓和了与苗民的矛盾,实现了苗疆近六十年的稳定。此外,在用兵苗疆的过程中,统治者逐渐发现并调整了清军潜在的问题,解决了清廷内部的分歧。与此同时,还积累了大量用兵西南的作战经验,明显提高了战斗力。虽然此次平定苗疆耗资巨大,并使黔东南苗疆民众饱受苦难,但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角度来看,其进步意义不言而喻。

注释:

①参见王慧琴《清代贵州古州苗民起义》,《民族研究》1985年第2期;罗康隆《苗疆六厅初探》,《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88年第5期;杨胜勇《清朝经营贵州苗疆研究》,中央民族大学2003年博士学位论文;马国军《论雍正开辟黔东南苗疆政策的演变》,《清史研究》2007年第4期;杨军昌《“苗疆再造”与民族关系》,《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3期;白林文《清代贵州苗疆六厅治理研究》,华中师范大学2016年博士学位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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