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权利受损时的权益保护
2018-03-28陈如莹
商情 2018年5期
陈如莹
[摘要]在校大学生从事课余兼职或实习,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普遍现象,我国法律尚未对在校大学生的兼职或实习的权利保护做出明确的规定。在校大学生实习时权利受到侵犯,不仅影响了实习生资源的优化配置,还加剧了社会的不安。因此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实习生权利保护体系迫在眉睫。本文主要通过对大学生兼职或实习的身份分析,为实习生权益保护提供一些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实习生 权利保护 劳动关系
一、在校大学生在兼职或实习时的身份
学界对于实习生的身份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有人认为大学生在实习期间具有劳动者资格。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是指依据劳动法律和劳动合同规定,在用人单位从事体力或脑力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必须具备以下这些条件:一、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年龄条件;二、具有劳动能力;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从定义和构成要件来看,在校实习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身份的。
但笔者认为在校大学生在实习期间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首先,在校大学生与兼职或实习单位之间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的意图。对于在校大学生而言,他们参加实习活动只是为了积累经验,丰富自己的阅历,没有长期工作下去的打算;对于实习单位而言,他们并不与实习生签订劳动合同,也并不给予实习生同正式员工一样的报酬和福利,甚至有的企业还向实习生收取实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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