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激励失灵及其制度矫正
2018-03-28张玉磊
长白学刊 2018年4期
张玉磊
(淮阴师范学院 法律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淮安 223001)
自从组织产生以来,激励就是组织管理中的一项重要职能,在从传统人事管理发展到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之后,激励的重要性更加彰显,而激励的核心就是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为政之道,莫先于用人”,充分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完善的公务员激励机制,一直是我国公务员制度改革、构建现代公共部门人力资源体系的核心议题。然而,由于各种制度因素的掣肘,当前我国公务员激励机制还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降低了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公共行政效率的提高。因此,有必要对当前我国公务员激励失灵的现象和原因进行深刻剖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制度化的矫正对策,切实提高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工作效能,不断推进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的完善。
一、激励:现代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议题
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劳动分工和交易的出现,推动了组织管理中激励的产生,组织提供必要“诱因”以满足成员的个人动机和需要,成为组织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同时,随着组织生存环境日益复杂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人力资源愈发成为组织持续发展的首要资源,激励也由此成为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这在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中同样如此。公务员作为治国理政的主体和骨干力量,其基本职责就是为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其工作成效决定着政府治理水平的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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