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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清理村居“万能章”取得实效

2018-03-23李仁智杨桂燕李阳

机构与行政 2018年2期
关键词:村居

李仁智 杨桂燕 李阳

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抓手。桓台县在加快打造“三最”城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中积极探索创新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新办法,在清理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工作中,积极按照省市编办“突出重点,回应关切”的要求,勇于探索创新,以社会反映强烈的各类“奇葩证明”,特别是影响农村(社区)居民的各种“堵点证明”“痛点证明”“难点证明”作为清理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开展了清理村(居)无谓证明及盖章类材料工作。

一、背景

近年来,桓台县委、县政府围绕省、市政府提出的“放管服”改革“少、高、优”工作要求,在精简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能、降低审批收费等方面持续发力,在服务新兴经济领域企业发展,创新和改进公共服务方面勇于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一些基层领域,困扰企业和群众的“办证多、办事难”现象仍然大量存在,特别是由部分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实施的公共服务事项,一直未得到有效规范,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变相设卡”“奇葩证明”等问题的发生,不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影响了创业创新,降低了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另一方面,过多无谓的证明盖章也成为社区居委会“负担过重”的突出表现。各社区居委会主要承担人口计生、公共卫生、劳动保障、社会救助、医疗保障、城市卫生、综合治理等30多个政府部门延伸的40余项工作,出具各个部门要求的居民证明、居住证明、婚育证明、无交通责任事故证明等证明材料,同时还承担迎接党建考核、信访维稳、文明创建等多项工作验收和考核。社区干部普遍反映事情多,压力大,任务重。据调查,现在存在的部分证明,让人感觉莫名其妙,要求村(居)盖章的内容,相当一部分没有明确的法规依据,诸如“土地证丢失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房屋权属证明”“人口伤亡情况证明”“居民收入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无房证明”等等,这里面很多都没有依据,村(居)也没有相应证明和承担责任的能力,其中很多属于政务数据,村(居)委员会根本无法掌握,明显超出了村(居)能够掌握的信息范围和所承担的职责,个别部门这种转嫁证明的行为致使村(居)公章演变成了证明责任的“万能章”。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桓台县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难点,回应社会关切,成立了清理规范村(居)盖章证明类材料专题组,对需村(居)开具的证明盖章类材料进行集中清理,取消124项,仅保留12项(含6项代办服务事项),取消优化比例达到95%以上。

(一)清需求、减供给,全面摸清村(居)证明盖章类材料底数。村(居)出具的证明盖章类材料多是县级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在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时,要求行政相对人提报的,为实现统计数据的完整,必须从需求和供给两方面同时入手。一是从证明需求侧清理,查清证明盖章类材料的依据和数量。印发《关于报送县级部门需村(居)证明盖章类材料的通知》,对县级部门、单位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需要基层群众到村(居)开具的证明盖章材料进行清理,规范各类证明盖章类材料的源头和服务流程。二是从证明供给侧调研,查明证明盖章材料的种类及底数。在前期对唐山镇、果里镇、新城镇及城区街道办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又从全县选取9个有代表性的村庄和居委会(马王村、候庄村、西镇村、永和村、唐四村、李家庄、后埠村、西苑社区居委会、云涛社区居委会)进行实地调研,与村(居)代表和基层群众进行面对面沟通,对照村(居)办理盖章事项统计表,将近3年内村(居)开具的证明盖章类事项进行统计,经过初步梳理汇总,村(居)开具的证明材料共涉及37个部门(单位)、112项政务服务事项、156类证明盖章类材料。

(二)拉网式摸排清理,确保清理工作“无死角”。恪守“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对各职能部门(单位)要求村(居)开具的证明盖章类材料中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予以取消,取消了如民政局需求的“收入证明”、房管局需求的“无房证明”等97项证明,做到证明出具有“底气”。对有法律法规依据但超出村(居)委会的管理范围的16项证明盖章类材料进行调整,改为镇(街道办)出具证明盖章,坚决砍除困扰老百姓办事的“死疙瘩”。同时,注重处理好合法合规与合情合理的关系,对3项虽无法律法规依据但确需村(居)开具的证明盖章类材料(如:助学金申请证明)进行了严格论证,并在县编办网站中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对确需保留的事项,有针对性地逐条制定了管理办法。开展清理规范工作,规范证明盖章类材料开具标准。对保留的证明盖章类材料的制式文本进行了全面汇总,并按照上级政策文件规定的格式范本形成了统一开具标准。确无格式范本的,详细研究开具证明的目的和作用,整合相似度较高的证明材料,由政府部门(单位)统一格式、内容等相关要素,做到一份“证明材料”,得到有关部门(单位)的统一认可。如,将人社局办理死亡退保事项和丧葬费领取事项需求的证明统一为《继承人关系证明》、民政局办理低保事项和五保事项需求的证明统一为《家庭收入和财产证明》等,实现一份证明材料的“多用途”,避免了申请人重复提交证明盖章类材料的问题。

(三)创新服务方式,让“万能章” 合法合理、高效便捷。化被动为主动,针对部门间信息壁垒的现状,建立了镇(村)代办机制和电话核实机制,基层群众在办理镇(村)代办服务项目时,不需亲自跑腿办理,只需将相关材料交至村(居)委会或镇(街道),由村(居)委会或镇(街道)负责帮助办事群众办理后续事宜。对相对人获取难度较大、耗费时间较长的再证明材料,可运用电话核实机制,主动与相关部门(单位)沟通核实,从源头上破除因部门(单位)、各科室间信息不流通,造成的“群众跑断腿”的现象。在清理整合村(居)开具各类证明、盖章类材料的基础上,在人社、工商系统探索实行政务服务“容缺受理”或“容缺办理”。对申请材料存在个别形式欠缺、不影响后续审查和判断的,可在申请人书面承诺按商定时限补正的前提下,先予以受理或办理,或实行由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并进行公示、办事部门先予以办理的办法,并相应强化部门(单位)事后核查与监管的职责,降低申请人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截止目前,50%的村(居)证明盖章类事项可通过镇(村)代办服务进行办理。

三、启示和思考

(一)提升服务意识,强化工作落实。长期以来,由于基层部门人员短缺等方面的原因,往往把本应由审批机关查验的事项交由村(居)代为证实,让申请人“折返跑证明”代替部门人力和精力的付出,同时,与村(居)形成责任共担,规避了本应由部门承担的责任风险。应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意义,增进部门共识,增强工作合力,促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改革,营造改革浓厚氛围。同时,调整充实督查力量,严格督查考核,严肃督查问责,确保将责任落实到岗,细化到人,全力推动各项改革政策落地生根。

(二)明确办理标准,畅通流转网络。目前办事流程不规范,证照信息不透明、不对称仍然是困扰基层群号办事创业的难题。部门提供服务主要以接收材料为主,工作方式和途径比较单一,致使企业和群众在办理有关事项时,只能按照部门的要求被动提供各类证明盖章类材料,但对证明盖章的合法性、合理性知之甚少。建议建立“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联动机制,严格落实事项标准化,程序标准化、服务标准化和监督标准化要求,确保上下协同。加快政府服务平台系统建设,通过“电子预审、物流流转”“电子审批”和“网络权限开放”等多种路径,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三)加快信息共享,发挥智能服务优势。各部门间缺乏信息沟通,造成群众多跑腿。部门(单位)收取证明盖章类材料的目的,无非是对相关数据信息的验证、核实,而目前各部门(单位)的数据信息均是本系统内部垂直网络生成,出于安全、保密等方面的原因,形成了一个个信息孤岛,想要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系统内信息資源还存在很大障碍,一定程度上造成了 “群众多跑腿”。建议依托省政府服务网,加快建立县级政府大数据中心,打通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开发综合受理功能模块,无缝衔接部门自建系统,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大力推动网上申报办理,改进优化网上预审工作。加快实施证照快递送达,探索申请材料、批文证照双向快递,进一步便民利企。□E:CWK

关键词:奇葩证明 万能章 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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