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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组织形态重塑的干部逻辑

2018-03-22张熙郑长忠

上海党史与党建 2018年3期
关键词:兼职团干部

张熙 郑长忠

[摘 要]当前群团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是“专、兼、挂”干部队伍的建立。团干部是团组织权力运行的载体,又是团组织内部权力关系的节点,因而团干部结构调整是共青团改革的“牛鼻子”。在此背景下,理顺“专、兼、挂”的干部逻辑是共青团组织形态重塑的关键问题。

[关键词]群团改革;团干部;挂职;兼职

[中图分类号] D29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8)03-0040-04

2015年,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提出了新时期党的群团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工作方针。根据目前共青团组织干部队伍结构的实际情况和党的青年工作对团干部队伍的要求,实行新型“专、兼、挂”干部结构是共青团干部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

一、干部与共青团组织:理论与历史

共青团作为与共产党高度同构的政治性组织,干部体制是分析其组织的关键维度,也是研究和透视政党组织的关键一环。共青团组织的组织结构中包括团员和团干部。团员是团组织成员的一般身份,团组织的骨干成员即为团干部。团干部是推进党的青年工作发展的骨干力量,主要包含专职干部、兼职干部、挂职干部三种类型。所谓专职团干部,一般是指在各级团组织成立的委员会中担任职务且专门从事共青团工作的人员,负责机关的日常运转,有专门的分工。专职团干部的选拔方式比较严格,一般要按照党政机关专职公务人员的遴选机制进行选拔。所谓兼职团干部,一般是指在承担本职工作的同时, 兼任团内某一职务、以部分时间或业余时间从事团务工作的团干部和工作人员,不脱离原来的工作岗位。所谓挂职团干部,一般是指相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或者公务人员的个人愿望,以挂职锻炼形式到各级团组织成立的委员会中担任有一定限期的职务。团干部挂职的形式主要存在于体制内,是公务人员跨部门或跨级别的临时调动,主要目的是弥补干部能力不足、实现部门间资源互通、解决单位或部门人手不足等问题。

回顾共青团的历史,可以看到“专、兼、挂”干部结构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表现。中国共青团成立初期,长期存在着“党团不分”的情况,团干部通常是由年轻的党员兼任。俞秀松作为中国共产党上海早期组织的成员之一,同时也被陈独秀委派作为青年团组织的发起人。[1]这一时期,青年团的干部以兼职为主。随着20世纪20年代中期党团关系的逐渐理顺,团干部队伍的专职化越发显著,但兼职的情况依然大量存在。在国共关系破裂后,国民党大肆捕杀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很多地区共青团的工作转入地下,专职团干部数量大大减少。由于地下活动的需要,共青团干部都有另外的身份作为掩护,这是一种特殊时期的“兼职”方式。1935年,根据青年共产国际的指导和中国共产党的指示,中国共青團被改造为青年救国联合会,共青团干部分散到各类青年救国团体中去担任领导职务、发挥先锋作用。这一时期,共青团干部结构以兼职为主体,专职团干部随着共青团组织改造而消失。[2]1949年以后,共青团恢复建立。直到“文革”之前,共青团在计划经济体制之下,专职化程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兼职团干部在这一时期基本不存在。改革开放之后,共青团再次恢复了组织的功能。但是在急剧变化的新形势下,其干部结构面临着新的挑战,兼职团干部在整个团干部队伍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随着政党、国家、社会空间格局的变化,干部交流制度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之间逐渐生成,挂职团干部这一干部类型也应运而生。就此,共青团“专、兼、挂”三种干部类型同时存在。[3]

二、共青团改革与“专、兼、挂”干部结构提出:打破体制区隔的干部逻辑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共青团改革:共青团组织形态重塑的政治逻辑。在“一盘散沙”状态下的近代中国,政党成为了最重要的组织化力量,而在组织和凝聚群众力量的过程中又形成了政党的外围群团组织。在这个历史进程中,中国共青团形成了与中国共产党的稳定关系,形成了有效运转的青年工作体系。[4]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市场经济建立与网络社会生成之后,共青团工作面临的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许多在计划经济时期以及在市场经济建立之后所形成的一些特点,使包括共青团在内的群团组织的组织形态,开始有些不能适应新时期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群众的生存状态与交往方式,呈现出“四化”(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倾向。作为党的青年组织,共青团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纽带,而作为中国政治体系以及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共青团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这就意味着,共青团实际上是党联系国家、社会的一个制度性的组织化载体。因此,完善共青团与党、共青团与国家、共青团与社会之间关系,就成为共青团全面深化改革的逻辑空间与战略选择。

(二)机关“专、兼、挂”干部结构提出与打破体制性区隔:共青团发展的干部逻辑。新中国成立之后,我们宏观上建立了以国家政权为主导的计划经济体制,微观上建立了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单位社会体制,用行政化方式将整个社会组织起来,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式就是将干部与职级联系起来。作为政治体系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群团组织,也被纳入这一框架之内。后来,计划经济体制与单位社会体制在整体上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当时所形成的体制安排与管理方式依然还以新的形式体现着,这就导致了所谓“体制内”与“体制外”的说法。虽然,政治运行已经形成了政治领导与行政管理的区分,但是在干部使用与管理上,却依然还是以行政化的方式进行,行政化、机关化的问题由此产生。

对于共青团来说,该问题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体现在书记班子与机关工作人员的人员来源与任职方式上,必须都是以公务员身份与科层制方式进行安排与运作,由此导致了所谓体制性的区隔。书记班子成员的“专、兼、挂”方式,其中挂职使体制内的区隔得以打破,使体制内其他不同部门之间以及不同级别的区隔得以打破,兼职使体制内外的区隔打破,使所谓体制之外的优秀青年领袖能够成为共青团书记班子成员。书记班子成员的“专、兼、挂”结合的新举措,突出了“以工作需要”与“唯才是举”的理念。上海作为改革试点,更是提出了不唯年龄、不唯学历、不唯身份、不唯职级选拔群团干部的做法,按照“减上补下”的原则补缺口,强一线。[5]该方案的实施是遵循着新的理念与逻辑,迈出了从关键环节入手推动共青团组织形态整体性重塑的实质性第一步。

(三)并非只是对共青团发展具有意义:新型干部结构提出与党的干部体制改革。从“党建带团建”的逻辑视角来看,共青团所进行的改革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改革。首先,共青团是由党领导的。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受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共青团的地方各级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共青团上级组织领导。”[6]其次,共青团改革是由党组织提出的。共青团进行干部体制改革的根本政治目的,是增強党的青年工作实效,为党有效凝聚和联系青年。所以,共青团干部体制改革本身就是党的干部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

从“团建促党建”的逻辑视角来看,由于党组织和团组织在政治上的高度一致,在组织属性和结构上的高度同构性,共青团“专、兼、挂”新型干部结构的提出对党的干部体制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为党的干部体制改革提供先行先试的经验。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实际上还承载着提供先行先试经验的使命,干部体制改革就是一个重要方面。其次,为党的干部队伍塑造新的形象。共青团干部在做一线群众工作,是党在青年群众中的形象代表,团干部队伍的形象也是中国共产党形象的体现。新型干部结构可以改变团干部在青年群众中的固有形象,进而维护党的形象。再次,为党的干部队伍输送新鲜血液。干部调整探索新的干部机制,可以让团干部队伍吸纳更多“接地气”的先进青年,从而为党的干部队伍输送有用人才。

三、共青团领导机关挂、兼职干部作用发挥:功能、空间与机制

在当前群团改革的大背景下,政党、国家、社会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重建对共青团组织提出了新的的诉求,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在巩固按行政区划、依托基层单位建立组织、开展工作的同时,创新基层组织设置、成员发展、联系群众、开展活动的方式。

(一)共青团领导机关的挂职干部作用发挥的功能、空间与机制。共青团领导机关挂职干部不仅只是发挥原有的功能和作用,还要实现资源、信息、能力等各方面网络的对接与互通。挂职锻炼可以切实增强各方面之间的联系,挂职干部可以在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对接原有单位与挂职单位资源方面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在理想的状态下,共青团挂职干部不仅是发挥既有功能完成规定动作的“执行者”,更是挂职单位工作新面貌的“开创者”。然而现实却是在现有的管理体制下,一旦干部挂职期满,其功能和作用发挥便告一段落,其负责对接的资源、信息网络等也随之中断。这些问题的产生要求共青团确立挂职干部发挥作用的体系化机制,将挂职干部的个人社会资本转变为组织资本,以制度化的形式确立下来。由此挂职干部虽然“人随关系走”,但其任内对接的资源和信息网络将最大限度地保留下来,成为不断滋养共青团工作的源泉。此外,共青团可成立由历任挂职干部组成的顾问团,实现“一日挂职、终身负责”。一方面,挂职干部在任期内未及实现的工作目标和尚未落地的工作计划可以通过顾问团的工作职能得到落实;另一方面,共青团也可以通过顾问团实现智慧众筹,集思广益,将共青团改革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共青团领导机关的兼职干部作用发挥的功能、空间与机制。兼职干部来源涵盖党政机关、学校、科研院所、国有和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媒体机构、军队等多个领域,他们是团的工作与兼职干部所在领域对接的节点、是延伸共青团工作内容和影响力的中介,也是共青团吸引和团结各领域青年的关键所在。在兼职干部遴选过程中,共青团更是突出了“知青少年、懂青少年、爱青少年”的标准,打破年龄、学历、身份、职级限制,以期其在密切团组织与基层青年联系等方面发挥优势和作用。由此,共青团领导机关中兼职干部作用发挥的空间主要集中在发挥个人优势团结青年以及聚合民意促进社会主义民主等两个方面。单凭兼职干部自身力量和团内资源,局限在团的范围内做团的工作,在新形势下是不可想象的。因此,兼职团干部必须积极主动地整合自己所在领域的诸多资源与共青团的资源进行对接,形成资源的良性互动,搭建更多的平台将青年吸引在团组织周围。除此之外,兼职团干部也应成立“顾问团”,并将兼职干部所能掌握、对接的所有资源,包括信息、人事等整理统合成为一个系统的“资源包”,源源不断地为共青团工作提供社会资源。

四、在创新与盘活之间:并非只是领导机关兼职干部的作用发挥

共青团挂职、兼职干部作用发挥坐标的建立,为群团改革背景下重塑共青团干部逻辑提供了支点。然而仅仅依靠这些是不够的,共青团还必须拓展更多的兼职干部作用发挥路径,创新工作方法,盘活现有资源,开创共青团工作全新的局面。

(一)在狭义与广义之间:设计兼职团干部的作用发挥路径。狭义上的兼职团干部主要指团中央及各地团组织领导机关中的跨部门、跨职级、跨领域的兼职干部。广义上讲,地方基层团组织中大部分干部,高校、军队、国企民企及社会组织中的基层团支部书记,各级团代会的代表委员,都是兼职团干部。兼职团干部是团干部的骨干力量和重要组成部分。兼职干部作用的发挥及程度几乎决定了共青团工作的效果。兼职团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工作能力、工作方法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面貌更是起着直接的决定作用,因而如何设计让兼职团干部充分发挥作用和功能的路径与方法就成为了群团改革的题中之义。

(二)在创新与盘活之间:发挥共青团兼职干部作用的路径与方法。兼职团干部具有一兼多职的共同点,但由于其具体岗位的不同,在实际工作中的职能发挥又有所区别。领导机关的兼职团干部应更加注重加强与青年的联系,将更多普通群众中的优秀人物、代表人士吸纳到各级团组织中来。对应地,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共青团领导班子应注重面向基层一线,从具有团学专兼职干部经验、基层群众工作经历的人员中遴选;在作用发挥上,应充分鼓励机关内的兼职团干部发挥自己的专业和本职优势,密切联系青年,整合优势资源,实现跨领域的资源融合,为青年工作搭建更好的平台。兼职团干部中各级团代会代表应着重在聚合民意、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方面做更多工作。这些代表是各个领域内的青年领袖,是社会各界青年的卓越代表。在共青团的工作中,可以充分发挥其与所在领域中的青年在工作生活上具有相容性的优势,有效聚合民意、汇集民智,在团代会上表达青年的诉求,在国家和社会的重大事项上发出青年的声音;基层团组织中兼职团干部的作用发挥主要体现在活动的组织与开展上。作为中国共产党的青年组织,共青团的存在有两方面的使命:一是为共产党领导和执政提供巩固的青年基础;二是在每一个历史时期有效服务和整合青年。共青团整合青年的重要途径和机制就是通过基层团支部建设,而基层团组织的生命力在于活动。兼职团干部应切实深入青年,结合在对所在领域青年的了解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同时利用上级团组织工作重心下沉的契机,打破层级和领域界限,采用项目化的工作方式,通过活动整合更多青年,摆脱“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现实工作困境,破解基层团组织力量不足的问题。

(三)发挥共青团兼职干部作用:一项具有战略性意义的工作。在改革的新形势下,共青团干部兼职化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趋势。未来,兼职团干部能否切实发挥作用,实际上决定了共青团的生命力,兼职团干部的普遍化也是共青团走向群众化的重要标志。兼职能够使团干部多方面的能力都得到培养和锻炼,兼职团干部既要做好本职业务工作,又要做好兼职团务工作,工作性质交叉、工作量大,因此必须选拔综合能力突出、知识面较广、热爱团的工作、具有创新精神的人才担任。团干部的兼职化有利于使团的工作与社会各领域的工作形成有机融合。兼职团干部在工作中方便利用职业优势形成资源合力,有效延展共青团工作范围。同时团干部的兼职化也将更加有利于团组织团结和联系青年,提高共青团整体工作水平,进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五、挂职兼职干部作用发挥与共青团组织形态重塑:共青团改革的“牛鼻子”

确立“专、兼、挂”干部结构是共青团改革的突破口。而提出“专、兼、挂”干部结构只是组织重塑的起点,需要不断深化并牵动整个组织改革持续深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共青团干部队伍的大換血,引领整个共青团改革创新的发展进程,重塑共青团组织形态。

(一)干部结构调整与党组织的权限:共青团改革成为可能的前提。共青团改革中干部结构调整是党赋予的权限,共青团要积极用好这个权限。共青团在改革的进程中必须要坚守原则,在党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改革,不能丢掉本性,更不能肆意妄为。在党团关系中,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要加强对共青团的领导,注意团的干部的选拔和培训。”[7]可见干部在党团关系处理中的重要性。党对团的领导主要体现在政治领导上,而具体抓手就是通过团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在干部的维度上,团组织具有向上输送之责,要为党培养和输送干部;党组织具有向下监管之责,要关心和关注团干部成长。基于干部队伍在党团关系中的重要地位,共青团改革首先进行干部结构调整符合党的要求,是党组织赋予共青团的权限。打穿体制性区隔、实行“专、兼、挂”新型干部结构,在解决共青团“四化”问题中发挥着“牵牛鼻子”功能与效果,是完成共青团改革中党组织履行权限部分的最重要的任务,是党建带团建的新发展。新型干部结构调整之后,团干部的遴选将更加突出先进性、群众性、广泛性、代表性。专职干部更加看重基层工作经历,要具有群众工作经验。兼职干部要注重从有议事能力的先进青年典型、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专家学者中选拔。因此,团干部结构新调整必将有利于增强“三性”(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符合党的青年群众工作实际。

(二)“从0到1”与“从1到N”:挂、兼职干部作用发挥与共青团组织重塑。对于共青团来说,中央意见、群团工作会议、改革方案出台等等举措都意味着共青团全面深化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第一步,实现了“从0到1”的突破,但对于共青团组织形态整体发展来说,还有很多路要走。如何从“1到N”,既是考验下一步全团的内容,也关系到共青团改革是否能够做到切实到位。从关键对策落实来看,还需要解决磨合适应与开发激活等问题。当然,其他人事、财政等新体制在现实中的落实也存在许多冲突等,也是急需解决的。对于共青团来说,兼职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讲并不是一个全新的举措,实际上从领导机构来说,常委会、全委会与代表大会才是本质性领导机构,而所谓机关工作人员等,是负责日常性工作的运行,通过“专、兼、挂”改革,实际上是改变负责日常性工作的人员结构的问题,而如何发挥常委会、全委会与代表大会中的、非机关工作人员中的常委、全委的委员与代表的作用,是下一步改革中需要考虑的问题。在组织形态应时代环境而变化的过程中,共青团只有不断突破既有的工作模式和思路,同时又坚守最重要的原则和底限,才能经受住历史与时代的考验,不断开拓党的青年工作新局面。

参考文献

[1]林代昭,潘国华.社会主义在中国的传播与实践[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176.

[2][4]《上海青年志》编纂委员会.上海青年志[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

[3]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Z].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

[5]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OL].中国政府网,2015-07-09.

[6][7]中国共产党章程[Z].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作者张熙系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郑长忠系上海高校智库-复旦大学政党建设与国家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政治学系副教授

责任编辑:刘 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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