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烛光的绽放 追记天津蓟州区司法局出头岭司法所原所长王武强
2018-03-21陈忠权孔令彬
人民周刊 2017年24期
陈忠权 孔令彬
2017年9月5日,阴历七月十五,中元节。
这一天,不时有村民来到天津蓟州区司法局出头岭司法所,再走走门前那条熟悉的路,再看看办公室里的一桌一椅,再聊聊那些难忘的往事……尽管距离那个悲伤的日子已半年有余,他们依然神色凝重、满怀悲伤,用老百姓最朴实的方式,祭奠一位他们共同的亲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模范人民调解员、法制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蓟州区司法局出头岭司法所原所长王武强。
2017年1月21日,距离鸡年春节仅剩一周,年仅44岁的蓟州区司法局出头岭司法所所长王武强因心肌梗死倒在工作岗位上,永远离开了他牵挂的乡里乡亲。
“群众上司法所来办事,大事小情都是天大的事,当人民公仆就得把群众的事办好。”
── 摘自《王武强日记》
一张办公桌,一个铁皮柜,一间并不宽敞的小屋,这就是王武强生前办公的地方。作为司法行政的最基层单位,王武强所在的司法所只有3个人,却担负着出头岭镇35.74平方公里、36个村的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等工作。
2012年1月,张某饲养的家犬闯入邻居王某家里,将王某年仅8岁的女儿咬伤,后抢救无效死亡。王某情绪激愤,冲到张某家中,一通打砸,扬言要张某偿命。王武强闻知此事,立即赶到村里,对两家人分别进行劝解。他释法明理,耐心开导,动之以情,促使张某换位思考、真诚忏悔、积极赔偿,取得了王家的谅解,一场风波也就此化解。
像这样棘手的纠纷,王武强调解过300余件,没有一件因调解不当转化为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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