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联模式下第三方支付业务之会计处理
——以支付宝为例
2018-03-13教授
财会月刊 2018年5期
关键词:企业
(教授),
一、引言
近几年,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第三方支付应运而生。第三方支付的发展历程虽短,但其发展速度极快,给社会、经济带来了深刻的影响。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2017第二季度我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达到71000亿元,同比增长54.3%,环比增长10.9%,在国内生产总值(不变价)中占比高达36.98%。第三方支付规模之庞大,增速之迅猛,世界都叹为观止。
然而第三方支付顺势而为,促进经济发展、给人民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如:虚拟账户的资金安全问题逐渐暴露,消费者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的保护;资金流动信息不透明增加了金融监管难度,使得其成为诈骗、套现获利、转移赃款等犯罪行为的“避难所”,给打击犯罪和反洗钱工作带来了巨大的难题等。
为了规范和管理这一新兴行业,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向好发展,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在央行的指导下由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牵头组织,简称“网联”)于2013年3月31日启动试运行。《关于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由直连模式迁移至网联平台处理的通知》明确要求,“自2018年6月30日起,支付机构受理的涉及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业务全部通过网联平台处理。”至此,第三方支付行业的无序混乱时代得到终止,全新的网联时代已经来临。
二、网联模式分析
网联在我国也被称为“网络版银联”,网联是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下,由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组织并按照“共建、共有、共享”及人民银行有效监管的原则发起筹建,主要处理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起的涉及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业务的一个共有的转接清算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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