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的不同筛查策略及诊断标准的探讨
2018-03-13李敏慧
李敏慧,韩 冰
(1.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常州第二人民医院产科,江苏 常州 213003;2.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妇产科,江苏 苏州 215006)
背景:GDM在不同的种族及地区糖尿病,发病率在存在差异。全球的GDM平均发病率为16.9%,东南亚发病率最高达25%,北美洲发病率最低为10.4%[1]。目前没有统一的GDM筛查策略及诊断标准。现通过对不同的GDM筛查策略及诊断标准进行比较,为改善GDM围产结局提供选择。
1 妊娠期糖尿病的历史发展轴
O'Sullivan,J B[2]认为糖尿病的早期阶段通常在孕期表现出来,于1954~1959年间,使用100 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ral glucose tolerance test,OGTT),设定了界值:空腹血糖(fasting plasma glucose,FPG)、服糖后1 h、2 h、3 h血糖分别为5.0、9.2、8.0、6.9 mmol/L。于1973年他再次提出50克葡萄糖1 h筛查血糖测试,界值为餐后1 h血糖≥7.2 mmol/L[3]。从此以后诊断标准开始了历史性的变化(见表1)。
2 一步法与两步法
2008年在九个国家的15个中心,年龄在18岁以上的25505名孕妇,参与的高血糖与妊娠不良结局(hyperglycemia and adverse pregnancy outcomes,HAPO)[4]的研究设定血糖界值:FPG≤5.8 mmol/L,2 h血糖为<11.1 mmol/L,且界值越高不良结局越多。由于血糖与妊娠结局的显著相关性等到重视,以此研究为基础,2010年IADPSG提出了“一步法”(见表2)GDM诊断标准,为 GDM领域的“里程碑”[5]。但也有学者认为,对通过“两步法”(见表2)确诊的患者进行干预,可降低巨大儿、肩难产等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不增加新生儿低体重风险。

表1

表2
3 中国妊娠期糖尿病的筛查策略及诊断标准
2007年4月《妊娠合并糖尿病临床诊断与治疗推荐指南(草案)》[6]建议50gOGTT,1h血糖≥7.8 mmol/L者需行75 g或100g OGTT。FPG、1 h、2 h和3 h血糖界值分别为5.8、10.6、9.2、8.1 mmol/L。诊断标准为:(1)2次及以上FBG≥5.8 mmol/L。(2)OGTT 4项中任2项达到上述界值。(3)50 g OGTT,1 h血糖≥11.1 mmol/L及FPG≥5.8 mmol/L,符合任一项即为GDM。同年,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提出对于24~28周孕妇可直接行75 g OGTT或通过“两步法”诊断,采纳ADA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