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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养老金并轨后遇到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2018-03-08郭雅洁

经济师 2017年11期
关键词:浙江存在问题对策

郭雅洁

摘 要:养老金并轨改革实施以来,浙江省积极开展各项改革工作,从制度和机制上克服了“双轨制”存在的缺点矛盾。但是,养老金并轨改革过渡阶段,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问题。文章从养老金并轨改革的现状入手,对浙江省养老金并轨改革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关键词:浙江 养老金并轨改革 存在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F84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7)11-024-02

一、浙江省养老保险改革实施现状

2015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我国养老金并轨改革开启了实质性实施阶段。浙江省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于2015年8月正式启动。2015年9月,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12月份正式开展改革的相关业务经办工作。

《意见》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截至2016年,浙江省102个统筹区均已开通全省统一的管理信息系统,92个统筹区正式开展业务经办工作,改革总体进展平稳顺利。参保单位达18000家,参保人数941118人,其中退休人员283035人,参保单位数及参保人数均占应参保数的50%以上。省本级已参保657家,参保人数88649人,其中退休人员27116人。各项经办工作均走在全国前列。2016年9月底前,全省基本完成编制管理比较规范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工作,2016年底前其他符合参保范围的事业单位也参保并从基金中支付养老金。

二、浙江省养老金并轨改革实施存在的问题

(一)并轨成本高,财政负担大

《意见》明确指出,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伴随着养老金改革的深入和职业年金制度的推行,财政一方面需要负担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统筹基金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业年金;另一方面,对于此次养老金改革前参加工作而将于改革后退休的这部分“中人”,在改革之前未缴的养老金,也需要由财政全额补交,据估算,补交的养老金大约是一年的财政收入。此外,改革的成本还有改革前已经退休的“老人”的养老金和改革后实行的单位缴费。一定程度上讲,这样巨大的改革成本加大了机关事业单位的财政压力。

另一方面,浙江省低龄老年人口近年来增速加快、人数日趋庞大,数据显示,2015年浙江省60岁及以上常住人口比2010年增加了179.4万人,其中,超过80%是60~69岁的低龄老年人口。2015年60~69岁低龄老年人口总数为550.9万人,占58.9%,高出2010年6.0个百分点。浙江省低龄老年人口的数量规模、增速明显加大,这也将同时加重养老金负担。由此看来,养老金改革成本非常高昂,财政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和考验。

(二)养老保险基金缩水问题

养老保险基金的年平均收益率过低,甚至低于银行存款利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贬值情况十分严重。近年来,我国通货膨胀率居高不下,导致存于银行的养老保险基金实际收益不断递减,甚至出现负效益。《2016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含统筹试点)183.92万人,比上年增加78.04万人。其中,在职职工参保人数132.49万人,退休人员参保人数51.43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含统筹试点)年末滚存结余68.41亿元。推行养老金并轨之后,原来不需要缴纳养老金费用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在每月需要上缴个人工资总额8%的基本养老金和4%的职业年金,这部分资金都将被归入养老保险基金账户,最后由基金管理的相关部门进行投资运作。这无形中使得养老保险基金总体数量扩大,进而扩大了养老保险基金缩水的规模。

人社部近日公布了地方养老金投资运营最新进展情况显示,截至2017年3月底,首批与社保基金理事会签约的7个省份委托投资资金规模达到3600亿元,其中1370亿元资金已经到账并开始投资,其余资金将按合同约定分年、分批到位。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超过千亿元的省份共有10个,前三甲依次为广东、江苏和浙江。其中,广东省早已作为试点进入托管投资运营,而浙江省尚未托管。

因此,在保证投资安全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和改進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模式,促使养老基金保值增值成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此外,养老保险基金是退休人员的基本养命钱,在投资运营过程中,应把基金安全性和流动性放在第一位,盈利性次之,在投资标的上,应以固定收益证券为主,严控持股比例,加强监管,防范投资风险,使养老保险基金与资本市场实现良性互动关系。

(三)职业年金引发的公平问题

首先,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职业年金由国家强制执行,具有非自愿性,而企业年金则根据企业的盈利状况和企业负责人的个人意愿建立,不具备强制性,完全自愿。其次,从浙江省企业年金计划的实行分布来看,东部沿海由于经济较发达,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相对较多,特别是在杭州、宁波等地,而部分地市如丽水、江山等地规范的企业年金计划较少,分布不平均。因此,参与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数量规模和地区分布有待进一步提高和改善,这就导致企业员工与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在年金计划上产生不公平。

其次,缴费比例的不明确性带来的不公平。职业年金有着明确的缴费比例,单位上缴8%,个人上缴4%,而企业年金则没有明确的规定,经营业绩好的公司虽然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但是对于缴费比例也只是给了一个大概的范围,并且缴费比例低于职业年金。部分人认为职业年金可能导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的养老金不公,长此以往,“隐形双轨制”将会出现,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企业不能实现制度和理论上的平等,关于并轨有利于解决公平的问题也将再次被质询。endprint

三、浙江省养老金并轨改革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合理分担改革成本

改革成本巨大,因此要从各方面分担、减轻成本压力。首先,在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分担方案的基础上,适时地调整财政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养老金改革提供资金支撑。其次,坚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精简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竞争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支付总数,从而减少一部分养老金改革的成本压力。最后,适当地探索延迟退休的实施方案,短期内可以从延迟退休人员缴纳的养老金中截留一部分以支付已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缓冲当前的改革初期的养老金支付压力。长期来看,浙江省已进入低龄老年人口规模快速增长的时期,而大多数低龄老人仍具备继续工作的身体和精神条件。同时,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浙江省人均预期寿命为77.73岁,位列全国第四。在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指出,2030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0岁。由此看来,现行的退休年龄显得有些不合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养老保险制度的财务可持续性,而不断上升的老年人口抚养比,也有损代际间的公平。因此,适当延长退休年龄可以有效地减轻养老金压力,分担养老金改革成本,促进社会保障的可持续发展。

(二)建立并逐步完善养老金投资体制

从全国范围来看,浙江省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相对较多,但任其贬值缩水就是对资源的极大浪费。人社部透露,接下来的工作重点是在大力指导养老保险基金结余规模比较大、支撑能力比较强的省份抓紧启动投资运营的同时,引导其他省份积极参与。

首先,建立并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运营细则,为投资的推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规范运作和良性运转。其次,建议采取“政府集中管理,市场托管投资”的模式,引进专业的、有资质的养老金投资管理机构,提高基金投资运营效率。在投资类型方面,坚持“分散风险、多元化投资”的原则,建议首选高收益、低流动性的基础设施投资,参与能源、交通、电信和国防等民间资本难以进入的基础实业领域,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稳定收益。由于银行和国债的低回报率以及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很容易导致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与回报不成正比,因此,不建议把大部分投资集中在低风险和低回报率的银行和国债上。同时,建议通过购买股指期货和金融期权等金融避险工具套期保值,以达到更好地规避投资风险的效果。在投资战略方面,建议制定长短期相结合的战略,降低养老金的替代率风险。最后,建立投资准备金制度,以自身积累消化投资风险。

(三)建立健全统一、公平、合理的年金制度,逐步实现相对公平

首先,企业年金的实施同样应设立制度上的保障。职业年金的实施具有国家强制性,并且有一定的缴费比例。而企业年金具有自愿性,根据企业的盈利状况和企业负责人的主观意志来决定,并且缴费比例具有随意性,这样仍旧会造成养老金不公的问题,需要国家、相关部门、企业多方面加以完善,使得企业年金真正有效发挥其作用。其次,要积极同步推进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推进浙江省中小企业人才集合年金计划试点范围。同时,应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和进行税收政策引导,使更多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帮助企业进一步优化企业年金设计方案,逐步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养老金待遇上的相对公平。最后,相关部门也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收集各方意见,不断完善具体的改革细则方案。

四、结束语

养老金并轨改革克服了养老金双轨制存在的诸多缺点,是我国养老保险历史上一个历史性突破,但此次养老金并轨的涉及范围及影响程度都是前所未有的。浙江省养老金并轨改革在不断深入推行,我们应立足省情,及时发现并采取前瞻性措施解决养老金并轨改革遇到的问题,顺利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的改革,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和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本文为2016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部分研究成果,项目名称:《浙江省城镇养老保险收入分配效应的影响因素研究》,(课题编号:2016123)。]

参考文献:

[1] 2016年度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浙江人力社保厅,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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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杭州 310000)

(责编:若佳)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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