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共同体到社会:一个村庄经济活动的变迁
——以鲁西南地区X回族村为例
2018-03-07马速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18年3期
马 速
(云南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昆明 650091)
一、研究引入
(一)研究背景
当今中国农村,已不再是人们传统意义上的农村,人们不再仅仅靠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来维持自己的生活,现在的农村都在进行着“新农村”的转型或是改革。农民逐渐脱离以农业为主的生活,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渐渐渗透到生活中。本文从鲁西南一个回族村的经济活动入手,描述它的变革,并分析其变革背后的社会性和制度性因素。
(二)田野点介绍
X村是鲁西南C县所管辖的一个行政村,位于C县城东南约15公里。X村是一个比较大的村子,村内有条中央主干道,民居分散在路的两旁,并向周边不断延伸。X村分为东庄和西庄两个部分,以村内自然形成的“夹西坑”为界。X村是以“沙”姓为单一姓氏的村落。在十年前,X村也曾出现“苏”“张”等姓氏,都是一家,后来,苏氏一家已搬往曹县,张氏一家也在镇上买了店面,做生意。X村的村民俱为回族,信仰伊斯兰教,村内有一座清真寺,已有数十年的历史。
二、X村在经济上的共同体时代
(一)何为共同体
“共同体”这一概念源出于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对社会与历史发展形态的分类。“共同体”是他对社会形态的一种分类,和涂尔干的机械社会有某种形式的异曲同工之处。“共同体”从社会形态上表明了人类共同生活的某种方式,在这种境域下,人们的相互关系是建立在亲密的、不分你我的私人关系基础上。因而,亲属、邻里和友谊这些以血缘、感情和伦理团结为纽带的互动关系成为“共同体”这一形态的主要表现形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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