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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时代”的“国民”话语现代性初探
——以维新派的“国民”话语为视角

2018-03-06罗崇宏

武陵学刊 2018年4期
关键词:民权平等责任

罗崇宏

(广西师范大学 文学院,广西 桂林541004)

引 言

作为本文的理论构架与研究视角——话语,是从西方旅行过来的概念。“‘Discourse’(话语)源自拉丁语的discursus,而discursus反过来又源自动词 discurrere,意思是‘夸夸其谈’”[1]。可见话语的本原就是说话。不过这个术语经过巴赫金、福柯等人的创造性使用,在当代学术场中已蜕变成为一个赋有特殊意识形态内涵的概念,话语研究自然成为当代一个极富阐释力的学术研究范式,“话语是伴随着哲学的‘语言学’转向而出现的一种新的范式,话语是一种言说,一种叙事,一种实践”[2]。在福柯那里,话语被视为知识生产的本源,同时还控制着知识的生产方式。可见,话语是以语言为介质的实践活动,既源自语言又不同于语言。话语理论既强调对于现实世界的建构意义,同时又力图去揭开话语背后权力和知识的共生关系。

就本论题而言,尽管从话语生产意义来看,我们会认为近代的“国民”现代性是言说者/言说主体的主观创造,但这并没有触及本文的核心。因为“是话语,而不是主体,生产了知识”[3]81。话语权被权力所缠绕,但从对权力/知识的运作而言,并不需要找到“‘一个主体’——国君、统治阶级、资产阶级、国家,等等”[3]81。这就涉及一个关键问题:“国民”现代性的言说主体何在?通常情况下,我们会把主体视为一个有完全意识的个人,一个行为和意义独立的、真正的来源[3]82。但在福柯那里,主体被剥夺了知识和意义的特权地位,这就依然回到上面那句话“是话语,而不是主体,生产了知识”。

这种关于主体与知识关系的论述,有助于我们厘清“国民”现代性背后的权力话语,即从表层意义上看是维新派知识分子提出了国民现代性话语,但显然这些知识分子的思想结构又受到近代整个社会观念结构的影响,也即国民现代性话语是在更大的“过渡时代”①话语影响下,并通过维新派的话语实践生成的。这就是近代“国民”现代性萌芽的根本原因与话语机制。

一、中国近代“国民”话语的萌芽

早在19世纪初期,知识分子们就已经在心目中酝酿具有现代主体性的“民”。在《尊隐》这篇大约写于1814年的文章中,龚自珍多次提到“山中之民”“山中之淬民”“山中之傲民”等民的形象[4]。虽然这些民的所指尚有争议,但至少这里的民已经不是封建时代那种臣民式的顺民形象,他们具有自己对时局的独立思考和对前途模糊而实际的看法。这篇文章中关于“民”的言述,具有自臣民向现代国民转型的特质。

在刊于1883年的《弢园文录外编》里《重民》《达民情》等文章中,王韬更是强调了对民的重视:“善为治者,贵在求民之隐,达民之情,民以为不便者不必行,民以不可者不必强”,“以是亲民之官,其为政不敢大拂乎民心,诚恐一为人所不许”[5]36。这里强调为政者的一切施政行为都要为民着想,体现了传统儒家的民本观念。也就是说,为君者不能把民看作封建时代的子民,因为自古以来就有教训,“三代以上,君与民近而世治;三代以下,君与民日远而治道遂不古若”[5]35。梁启超在1896年发表的文章中就多次使用“国人”“民”等用语,诸如“好民之所恶,恶民之所好”,“《洪范》之庶人,《孟子》之国人,下议院也”[6],“凡国之民,都为五等,曰士、曰农、曰工、曰商、曰兵”[7]27。当然以上这些“国人”“民”等用语更多的还是取自传统的臣民概念。

到了严复那里,关于“民”的言述才真正具有了现代气息。严复提出“民力、民智、民德”等三民思想,尤其是对“民智”的强调,解构了传统臣民话语。因为在传统民的话语体系里“君贵民轻”占据主流,而严复在《原强》篇中明确提出“果使民智日开,民力日奋,民德日和,则上虽不治其标,而标将自立”[8]14。这样强调“三民”之后严复似乎言犹未尽,在《原强修订稿》中再次对此进行阐释:“是以西洋观化言治之家,莫不以民力、民智、民德三者断民种之高下,未有三者备而民生不优,亦未有三者备而国威不奋者也。”[8]18由于受到西学的影响,严复极力鼓吹科学救国,开启民众智慧,强调西学而贬抑中学,他指出“是故欲开民智,非讲西学不可”[8]30,以此初步建构起现代“民”的概念。而“民智”的提出则使得臣民现代性的转换找到了一个核心点,因为“民智”概念既含有现代意识,又是“民”的主体性确立的基础与前提。

从总体上说,以上这些涉及“民”的话语虽然还没有能够建构起一个清晰的、具有现代气息的“民”的形象,却也在近代“国民”话语转换的节点上起到了过渡和铺垫作用。而且尽管此时关于“民”的言说还没能完全摆脱传统“臣民”话语的窠臼,却也初具现代气息。传统的臣民既是维持封建统治的话语工具,同时也是君王笼络民心的话语策略。而19世纪初以来的“民”的言说则依稀可见自由知识分子的现代性诉求,其具体表现在:“民”的主体性进一步增强,以科学、理性为表征的启蒙意识进一步凸显,因而与传统的“君以民为主”的言说有所区分。而“群”概念的提出则更进一步推动了“国民”话语的现代性转换。

就目前所见到的资料来看,我们认为近代“群”概念的首倡者应该是严复。1895年3月严复在他的《原强》中提到:“‘群学’者何?荀卿子有言:‘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以其能群也。’”[9]不过从历史来看,“群”这个概念也并非严复首创,《荀子·王制》中提到“人生不能无群”,《论语·阳货》里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这里的“群”有团结、沟通之义。而严复是将英文中的sociology(社会学)译为“群学”,意指“用科学之律令,察民群之变端,以明既往、测方来也”[10]x。事实上,严复是把西方的社会学(sociology)改造为群学,也使得“群”与“社会”(society)形成相近的概念,或者说严复是把中国传统的“群”概念与西方的“社会”概念相互整合后,安顿在传统术语“群”的外壳之上形成了具有现代意义的“群”概念。其实,这也是中国现代学者常用的创造新概念的方法,即给旧词赋予新的现代意义。严复和其他中国学者在引入新观念时用了相似的办法——借用旧概念,具体地说,就是明确引用《荀子》来解释这一术语:“号其学曰群学,犹荀卿言人之贵于禽兽者以其能群也,故曰群学。”[11]

从这个意义上说,虽然严复的“群”译自斯宾塞的“社会”(society)概念,但这个“社会”概念经过理论旅行到中国之后,形成了初具中国特色的“群”概念。一方面,严复把“群”的概念与中国传统的儒家话语对接,他在《〈群学肄言〉译余赘言》中说:“荀卿曰:‘民生有群。’群也者,人道所不能外也。”[10]xi并且严复认为“群”也与儒家话语中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有相合之处。另一方面,严复在《译〈群学肄言〉序》中更是把“群”的概念与“国家”“政治”话语联系起来:“群学者,将以明治乱、盛衰之由,而于三者操其本耳”[10]vii;同时在《喻术第三》里又有近乎给“群”下定义式的言说:“群者皆一之积也,所以为群之德,自其一之德而已定,群者谓之拓都,一者谓之么匿。”[10]38

二、维新派“国民”话语的现代性构建

维新派也可以称为改良派,是与革命派相对而言的,其基本主张是“君主立宪”,如梁启超就认为“君主立宪,政体之最良者也”[12]920,它的优势在于“立宪政体者,必民智稍开而后能行之”[12]920。

尽管同为中国近代以变为行动指向的“国民”言说,改良派的变革不像革命派那样寄希望于疾风骤雨式的革命,而是力主在维护皇权前提下进行变革。从用语来看,两派也都是在革命的旗帜下进行“国民”言说的。但从语义上看,他们在建构各自的“国民”话语时,对于革命这个核心概念的语义选项不尽相同,可以说各取所需。梁启超曾在《释革》一文中对革命进行了详细解说:“‘革’也者,含有英语之Reform与Revolution之二义。”[13]显然,以梁启超为代表的改良派所选择的是革命概念中的“Reform”义项,即“Reform者,因其所固有而损益之以迁于善”[13]。相应地,革命派则偏向于以暴易暴的“Revolution”,也即梁启超所说“Revolution者,若转轮然,从根柢处掀翻之,而别造一新世界”[13]。不过梁启超也常常用“Revolution”来言说其“国民”话语并奉为圭臬,“此所以Revolution之事业,即日人所谓革命,今我所谓变革。为今日救中国独一无二之法门”[13]。梁启超乃至改良派的知识分子一般均选取变革之义的革命作为其“国民”言说的基调。

改良派的成员以康有为与梁启超最有代表性,初期以康有为首开维新变法之先河,“窃以为今之为治,当以开创之势治天下,不当以守成之势治天下”[14]122。后来以康有为为代表的改良派渐趋保守,以至于走向了改良派的反面;而以梁启超为代表的改良派则较为彻底,逐渐与革命派靠拢甚至被其收编,这其中最典型的代表就是章太炎。不过由于篇幅所限,本文中维新派的“国民”话语主要以早期梁启超、康有为的言说为主。

(一)梁启超从“群”到“国民”的言说过程

由前文可知,严复的“群”概念多与“社会”相关,而梁启超则视“群”为“会”“学会”形成的前提。1896年梁启超在《论学会》一文中首先论述了“群”之于现代“民”的重要性,“群故通,通故智,智故强”[7]38,如果失去“群”,则“曰鳏寡孤独,是谓无告之民”[7]38。不过“群”又有区分,需作取舍,“群之道,群形质为下,群心智为上。群形质者,蝗蚊蜂蚁之群,非人道之群也;群之不已,必蠹天下,而卒为群心智之人所制”[7]38-39。而心智之“群”则是形成“学会”的关键。当然梁启超的“群”概念受到其师康有为的影响,《说群序》中提到:“启超问治天下之道于南海先生,先生曰:‘以群为体,以变为用。’”[7]548可以看出“群”还有浓厚的传统话语色彩,是一种与“帝王之术”“天下”等相联系的概念。同时,梁启超也吸收了严复翻译的《治功天演论》与谭嗣同《仁学》中的思想,进一步把“群”运用于现代社会分析,“若是乎群者,万物之公性也”[7]5。这里又引申到“合群”“自然规律”等意思,平等是其最重要的内涵,即“万物之公性”。当然,“梁启超关心的是如何将中国人集合或整合为一个有凝聚力的组织良好的政治实体”[15]69,因而梁启超把“群”与中国政治的参与、合法性和政治共同体的问题联系起来进行思考,凸显了当时的政治危机,最后用于分析我国的“民”身上缺少的元素:“群组而居、自成风俗者,谓之部民;有国家思想、能自布政者,谓之国民。”[16]梁启超直接把“群”与现代“民”的话语建构联系起来,并且“民”“群”概念的提出为梁启超后来给现代的“民”正式命名提供了很好的语义基础。

从“群”的概念到后来的“社会”概念的变换,在从“臣民”到“国民”话语的转换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关于“群”与“社会”的关系严复在《〈群学肄言〉译余赘言》中说:“社会者,有法之群也。社会,商工政学莫不有之,而最重之义,极于成国。”[10]xi可见,严复已经把“群”与“社会”作了初步的区分,“社会”是一种公益化、平等化人群通过契约而组成的一个群体世界(这是西方启蒙时期的主要思想),这一概念的引入是建立在对国家、民众的重新认识与构建之上的,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同时,由“社会”组成的国家才是合理的,进而才能在其中产生国民。在从群→社会→国家→国民概念的演绎过程中,“革命”话语的提出有画龙点睛之功,在此不再赘述。

不过,“群”概念的使用比较短暂,戊戌变法以后就基本被“社会”概念所取代了。前文所提到的严复的贡献就在于创制了“群”这个概念,至于说后来用词发生了变化,其基本的语义却大体一致。可见,同一个词——“群”可以表示不同的概念:如古义“群”和现代义的“群”;而不同的词也可以在某段时期内表达同一个概念:如“群”和后来维新变法时期的“社会”,这主要源于概念背后“话语”言说语境的不同。具体来说,作为话语言说主体的近代启蒙知识分子,期望引入西方社会学理论改造中国传统的“臣民”话语,而要做到这一点先要用“群”的概念来型塑一个新型的国家概念,即将国家看作是一个所有民众都能享用其共同权力的“社会”。“社会”这一概念的偏重点是全体民众的契约关系,而不是臣与民之间的利益关系、等级关系。在这里之所以强调“社会”的概念,是因为“社会”概念为“国民”话语的言说提供了进一步的理论基础。

在走向“国民”话语的言说过程中,还有一个与“社会”同等重要的概念是“新民”。梁启超在《论幼学》(1897)一文中较早提出了这一概念:“康诰曰,作新民,国者,民之积也。未有其民不新,而其国能立者。彼法国、日本维新之治,其本原所自,昭昭然也。”[17]1898年梁启超又在《〈经世文新编〉序》中说:“《书》曰:‘人惟求旧,器惟求新。’又曰:‘作新民。’”[18]梁启超不光提出“新民”概念,并且强调了“新民”对于国家的重要性,因而给传统的“新民”概念赋予了现代意义。这里“新民”中的“新”可视为一个修饰限定词,后来“新”又渐次演化为动词,意为“使……新”,如梁启超在《新民说》中所提“新民”就活用为动词。

不过,近代的“新民”概念也不是梁启超最先提出的,光绪二十一年(1895)维新派的早期代表陈炽就有“新民”言述。在《新政策》一文中陈炽论述了各国的治国之法,论及中国有“四事焉”:“一曰教民之法;二曰养民之法;三曰安民之法;四曰新民之法。”[19]文中把“新”与“教”“养”“安”等施动词对应使用,使得“新”具有使动用法,即具有“使……新”之义。因而这里的“新民”概念更接近《新民说》中的相关言说:“自新之谓也,新民之谓也。”[7]548据此,梁启超详细地阐释了“新民”的特征:“新民云者,非欲吾民尽弃其旧以从他人也,新之意有二:一曰淬厉其所本有而新之,二曰采补其所本无而新之。”[7]548梁启超把“新民”中的“新”解释为“淬厉”与“采补”,显然是把它作为一个动词来使用。于是“新民”就可理解为“使民新”而不是“新的民”,那么是谁使民自新呢?梁启超的答案是“自新之谓也,新民之谓也”[7]548。这里有个关键词“自新”,即自我更新而不是求助于外力。在梁启超的“新民”话语中,并没有所谓的“启蒙者”与“被启蒙”的对象,而是自我启蒙,“新民云者,非新者一人,而新之者又一人也,则在吾民之各自新而已”[7]548。不过从梁启超后面的“新民”言述中,我们不难看出让民自新只是一个理想状态,最终还是要由启蒙知识分子使之新。

可见,梁启超在现代语境中把传统“新民”概念进行整合,从而提出了现代“国民”概念词群中较早的新概念“新民”,从某种意义上看,梁启超是真正具有现代意义的“民”的命名者。当然,梁启超对“新民”的重新命名绝不是标新立异,而是有其直接的现实功利性,在后来1902年《新民丛报》创刊号上他有这样的告白:“本报取《大学》新民之义,以为欲维新吾国,当先维新吾民。中国所以不振,由于国民公德缺乏,智慧不开,故本报专对此病而药治之。”[20]维新国家的希望在于维新国民,但是近代中国的国民在德和智上都存在缺陷,而《新民丛报》就是梁启超为医治国民而开的药方。

此外,在梁启超的“新民”话语言说过程中,严复的“三民”思想也被梁启超拿来为其所用。为了追求国家富强,抵御西方侵略,梁启超把民德、民智、民力等质素融合进现代“国民”的建构之中[7]547-650。在自1902年开始于《新民丛报》上连载的《新民说》一文中,梁启超就把严复的这种“三民”思想放入自己的独立思考之中,并不无忧虑地说:“若以今日之民德、民智、民力,吾知虽有贤君相,而亦无以善其后也。”[7]548也可以说,严复“三民”话语中“民”的这种主体性的确立,为传统“臣民”向现代“国民”的流变迈出了非常关键的一步。

不仅如此,梁启超还把其“新民”言说建基于对中国传统“臣民”话语(“淬厉其所本有”)的批判基础之上赋予其新意。梁启超认为中国传统的臣民是只知家不知国、只知己不知群、只知私德不知公德的人群,因而“新民”之说势所必然。在《新民丛报》发刊词中,梁启超强调:“本报取《大学》新民之义,以为欲维新我国,当先维新吾民……”[21]由前文可知,“新民”一词并非梁启超首创,儒家经典《大学》里说“大学之道,在明德,在新民”,就强调道德修养对于人的革新作用。不过梁启超赋予了“新民”一些理想的人格:强烈的上进心,爱自由民主,遵纪守法,有强健的体魄。这样“新民”就被构建成为一个表征现代历史前进方向的崭新概念。

需要强调的是,“新民”里的“新”字可以有两种理解:其一作动词,“新民”就理解为“革新民众”;其二作形容词,“新民”就是“新的公民”或“新的国民”[15]107。不论作动词还是形容词,“新”都与源自西方的启蒙话语不无关系。就梁启超上面言说中的“淬厉”“采补”用语而言,其主要倾向于把“新”用作动词“革新”,其所支配的对象应该是传统的臣民,通过增补、改换的方式把传统臣民改造为与启蒙话语相契合的“国民”。因此本论文中我们主要把它理解为“革新臣民”。而且梁启超的“新民”也与上文所提到的“群”的概念密切相关,即都强调基于革新意义上的集体主义(合群)的道德观,不管是国民的公德还是私德都是群体的基本素质。从“群”到“新民”,梁启超实际所构建的是集体主义而不是个人主义的“国民”概念。

可以说,“国民”用语的频繁使用一般可视为“国民”概念出现的标志。尽管中国近代首次使用“国民”用语的文本尚难准确考证,但可以肯定的是,梁启超、康有为、孙中山等人都是现代“国民”概念的较早命名者和使用者。不过在梁启超那里“新民”与“国民”的概念几乎同时采用(1897),甚至更早使用“国民”概念。1896年梁启超在《时务报》上发表的翻译文本《中国论》中就开始使用“国民”一词[22];1897年梁启超又在《论变法必自平满汉之界始》中提到“凡属国民,皆有爱国忧国之职分焉”[7]70;1898年梁启超在《〈仁学〉序》中说“视同胞国民之糜烂而不加怜,任同体众生之痛痒而不知觉”[23]170;1898年10月梁启超在《戊戌政变记》中更是多次使用“国民”概念:“选编国民为兵,而司其教练”“国权日削,国民日困”[23]216。当然梁启超在这些文本中使用“国民”,更多的是一种“语境”性的用词选择,而不具有完全自觉的现代“国民”意识。

梁启超真正具有现代“国民”意识的言说始于《清议报》的创刊,1898年11月23日梁启超在《横滨清议报叙例》中有这样的言述:“此正我国民竭忠尽虑,扶持国体之时也。是以联合同志,共兴《清议报》为国民之耳目,作维新之喉舌……维持支那之清议,激发国民之正气。”[24]《清议报》是梁启超与康有为在戊戌变法失败流亡日本后创办的期刊,梁启超在《横滨清议报叙例》中明确点出其办报宗旨为“维持支那之清议,激发国民之正气”。显然在这种特殊时代语境中诞生的《清议报》,其时代功利性是不言而喻的,而这当中“国民”意识的自觉显得尤其重要。因此可以说,“梁启超‘国民’意识的自觉始自1898年底,标志性文章即为《横滨清议报叙例》”[25]。1899年梁启超更具体地论证了现代“国民”,并把“国民”与“国”相联系。“国民者,以国为人民公产之称也。国者积民而成,舍民之外,则无有国。以一国之民,治一国之事,定一国之法,谋一国之利,捍一国之患,其民不可得而侮,其国不可得而亡,是之谓国民。”[26]810梁启超把“国”视为“国民”的“公产”与前提,而“国”又是由“国民”聚积而成,没有“国民”也就无所谓“国”。当然这里的“国”与“国民”均为具有现代性意味的概念。

“国民”是国家之民,而不是封建时代的君之臣民。国家由“国民”组成并且由其来治理,“民与国,一而二,二而一者也”[26]663。既然国家由“民”组成,那么“国家之主人为谁?即一国之民是也”[26]663。这种凸显主体性的“国民”,与封建时代以国为一家私产的臣民有本质区别:传统臣民被视为毫无政治权利的人,而“国民”不仅能够作为国家主体,而且有权参加国家的政治生活。梁启超还把“国民”与“国家”之间视为相辅形成甚至是同一的关系,“故有国民即有国家,无国家亦无国民,二者实同物而异名耳”[7]452。

虽然“国”由“民”组成,但“民”只是“国”的组成部分。梁启超对于“国”的概念也进行了阐述:“领土、国民,要素之有形者也;统治权,要素之无形者也。三者结合为一,字曰国家。”[26]954梁启超又把“国”进行拆解,分析其组成要素,“国”字古代作“或”字,按照《说文解字》解释:“从口,所以表国民也;从一,所以表领土也;从戈,所以表统治权也。”[26]663在梁启超看来,“国民”是组成“国家”的有形要素之一。进一步说,“国民”的生成要以“国家”为前提,“国民云者,国之民也,惟有国斯称国民”[27]。

然而,与其他近代知识分子一样,梁启超也有“无国”的焦灼,“中国号称有国,而国之形体不具,则与无国同”[7]450。因而梁启超在建构现代“国民”概念的同时,也在极力建构现代“国家”概念。为了更进一步阐述“国民”为“国”之“民”,梁启超还把“国民”与“民族”概念进行区分:“故夫民族者,有同一言语风俗,有同一之精神性质,其公同心渐因以发达,是固建国之阶梯也。但当其未联合以创一国之时,则终不能为人格、为法团,故只能谓之民族,不能谓之国民。”[7]452梁启超认为“民族”缺少形成“国民”的重要要素:人格、法团,不过“民族”与“国民”的本质区别在于能否“联合以创一国”。后来汪兆铭在《民族的国民》中继承了梁启超的“国民”概念,认为:“国民云者,法学上之用语也。自法律论言,则国民者有国法上之人格者也。专制国则其国民奴隶而已,以其无国法上之人格也。”[28]“国民”不仅仅是国家的分子,而且是立宪国家的基本身份,享有独立的人格,既有义务又有权利。

最后,梁启超认为现代“国民”的生成除了需要“群”“社会”“国家”等概念的奠基之外,现代“国民”概念要求“国民”具有人格的独立性。上文所谈到的“群”(社会)是一种公益化、平等化人群通过契约而自组成的一个群体世界,这也是“群”还不能形成现代“国民”的重要原因。“国民”的独立性有两层意义:一是国家意义上的;一是个体意义上的。“国民”的独立与“国家”的独立相辅相成,是一种群体自主性和主体性,不是独立于世界之外另有其他的个体。发表于《云南》杂志上的《国民势力与国家之关系》一文就提出:“有完全独立之国民,斯有完全独立之主权”[29]46,“独立之国家,必具有独立之国民”[29]65。梁启超则提出:“独立者何?不藉他力之扶助,而屹然自立于世界者也。人而不能独立,时曰奴隶。”[30]

可见,“独立”是“国民”的特权和重要品格,它是臣民人格与国民人格的重要区别;更重要的是它牵涉到一个国家的独立与否。“独立”品格的提出与近代中国主权受到西方列强的侵犯、国民独立人格的缺乏有很大关系。梁启超由此批判做学问的依赖古人、治理国家的依赖外国、做官的依赖君主、百姓依赖政府等现象。中国的问题不在于国家不独立,而在于民不独立。“故今欲言独立,当先言个人之独立,乃能全体之独立”[31]541。同时,梁启超又把“独立”与“群”进行区分,“合群云者,合多数之独而成群也”[31]541。可以看出,“国民”的独立又是一种个体意义的主体性的彰显,是民智的体现与要求,而非国家意义上的与其他人和组织断绝往来。在这里“独立”与“群”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而不是相对的。“独立之反面,依赖也,非合群也;合群之反面,营私也,非独立也”[31]542说的就是“国民”要兼具“独立”与“群”的人格。

(二)康有为的“国民”言说

尽管康有为的“国民”话语不如梁启超那么系统和有影响力,但是作为在近代极有影响力的知识分子,康有为的“国民”话语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彼时相当一部分知识分子真实的心路历程。

作为改良派先驱的康有为的“国民”话语一开始就充满了不彻底性和保守性,其思想反映了“中国农业社会与西洋工业社会的矛盾”[32]。虽然作为维新派的领袖,康有为较早具有现代“国民”意识并进行“国民”言说,比如他也多次较早地使用“国民”一词:“震厉维新,鼓荡国民”(1889),“为国民所托命,复宗社土地”(1898),“中国不亡,国民不奴”(1898)[14]257-305等。然而,当梁启超等人在19世纪末为“新民”与“国民”概念摇旗呐喊时,康有为仍然对“臣民”话语情有独钟,他希望通过光绪帝推行立宪新政。可以说,尽管康有为被视为维新派的主角,但康有为思想的主要方面极少可作为维新派的根据[33]。比如在1895年给清帝的上书中康有为依然使用“臣民”用语:“闻日本索偿二万万,是使我臣民上下三岁不食乃能给之”[14]123,“与内交泰于臣民,而外扬威于四海”[14]157,“窃愿皇上师之,纡尊降贵,与臣民相亲,而以明季太尊为戒”[14]158。在这些给清帝所上的奏疏中,康有为把国民称为“臣民”或“民”。他似乎并不认可梁启超等人所提倡的“新民”或“国民”,或者说,康有为的“国民”话语中掺杂着浓厚的臣民意识。事实上,在《康有为政论集》中自1877—1897年间所写的文本我们很难看到“国民”字样的用语,他基本都是使用“民”统称之。及至1898年康有为才开始在文章中提到“国民”一词:“则国民必瞭而曚,其在后乎”[14]224,“皇上受祖宗之托付,为国民所托命,爱宗社土地而保之乎”[14]257,“盖孔子立天下义,立宗族义,而今则纯为国民义”[14]282。

不过这些文本中又交替出现“众民”“民”等用语,可以看出此时康有为所说的“国民”与梁启超所提倡的“国民”还不是同一个概念,我们甚至可以把康有为此时的“国民”依然理解为“臣民”概念于皇权的幻想与忠诚使得康有为很难在短期内从“臣民”意识走向“国民”意识,1898年6月,康有为在一些奏折中仍然沿用“臣民”用语:“天下臣民咸晓然于圣意所在”[14]259,“变法自强,臣民捧读感泣”[14]261。

在这一点上康有为与梁启超等差距甚大。1902年梁启超在《新民说》中阐述了君与民之间的依赖关系,并把“国民”的地位提升到君之上,如:“故君相常依赖国民,国民不依赖君相。小国且然,况吾中国幅员之广,尤非一二之长鞭所能及者耶?”[7]548梁启超认为中国幅员辽阔,依靠少数的“君”要想使之富强只能是“鞭长莫及”。谭嗣同则在“民贵君轻”的基础上,提出君民平等的思想,如《仁学》中说,“生民之初,本无所谓君臣,则皆民也”,认为君与民都属于民,且都是为民办事之人,“君也者,为民办事者也;臣也者,助办民事者也”[34]。著名学者钱玄同在“五四”前夕也表达过类似观点,“民国的主体是国民,决不是官,决不是总统。总统是国民的公仆,不能叫做‘元首’”[35]。看来同为“国民”话语,辛亥革命之前的维新派总是难以摆脱“臣民”话语的窠臼,而此后特别是“五四”前夕“国民”话语开始向“民众”话语过渡。此时的知识分子话语中已难以寻觅“臣民”痕迹,已经从以前的“国民”与“君”对照变为“国民”与“总统”的对比,“公民”概念彻底融于“国民”话语之中。

不过,从用语频率上看,康有为1898年之后文本中的“臣民”用语渐次减少,“国民”“新民”等用语逐渐增多,如在《请厉工艺奖创新折》一文中提到,“孔子时圣,以其知新,故新民为先,礼时为大”[14]288,这也是康有为文本中较早出现的“新民”用语。这篇文章中也同时出现了“国民”“众民”等用语,如“我守旧闭塞无知无欲之国民”,“以中国之广土众民,发明新民之义,以知新为学识”[14]289。

可以说,康有为文本中“新民”概念的出现成为其现代“国民”话语生成的重要标志。虽然康有为不像梁启超那样专门著文阐述现代“国民”概念,但从其用语变化中我们可以把1898年视为其从“臣民”到“国民”话语的转折点。这其中的原因主要与戊戌变法有关。自1898年6月起,康有为在政论文章与奏折中不厌其烦地鼓吹仿效日本明治维新,实行变法。与梁启超直接在文本中对“国民”概念进行言说不同,康有为在其相关文本中把“国民”与“革命”“变法”“维新”等概念连用,从而赋予“国民”现代意涵。如:“偃然卧国民愤怒革命之上……”[14]299“国民不奴,惟皇上是恃……”[14]300“国民,振厉维新,精神至大……”[14]305

可见,康有为的“国民”话语与其保皇、立宪等观念分不开。他的立宪理念与梁启超基本相近,“上师尧、舜、禹三代,外采东西强国,立行宪法,大开国会,以庶政与国民共之,行三权鼎立之制”[14]339。康有为从继承与革新两个角度提出了维新变法具体的政治体制改良主张。但是这种立宪的前提是皇权神圣不可侵犯,他认为“君民同治,满汉不分,则以万里之地,四万万之民,有霸地球之资焉”[14]598,否则,像革命派那样把皇权打翻在地,则会造成不必要的流血牺牲,并认为君主是世袭还是选举产生没有太大差别,“无关国民之安危大局”[14]599。

显然,与革命派的“国民”话语不同的是,康有为的“国民”话语并不包括排满思想,而是“君民合治,满汉不分”,并且“语言政俗,同为国民”,不应该“于一国之内,示有异同”[14]304-341。在这一点上,康有为的弟子梁启超也有相似言述:“凡属国民,皆有爱国忧国之职分焉,不容有满汉君民之界也。即以家天下之理势言之,则如孪体之人,利害相共,尤不能有满汉君民之界也。”[7]70在这种“满汉不分”观念驱使下,康有为极力批判民主共和治下国民的无知,“吾国民之知识至幼稚,故与之言排满革命民主共和,则单简而易知,与之言君主立宪、虚君共和,则极深而难识”[36]1006。他认为中国实行民主共和最终会导致国家分裂、灭亡,“吾国民也,欲中国之亡乎,则行民主勿改也”;而国民却盲目信奉共和,“国民之妄想共和也,如饮狂泉,若服迷药”[36]1034。但至少在辛亥革命之前,中国近代许多知识分子的“国民”话语中都包含浓厚的排满思想,他们所划分的“国民”并不包括占据社会统治地位的满族群体。

然而,辛亥革命之后作为保皇派的康有为,其思想的局限性与保守性使其逐渐远离时代话语中心。康有为的“国民”话语也延续了之前的保皇与反对革命的主题,尤其历数革命的危害性:“吾国民阅历太浅,徒执人已弃之唾,而不知其所含之毒,奉为至宝。”[36]652甚至认为革命是“国民乃逞一时之忿”,最终结果是“必自缢”[36]657。可以说反对革命在康有为的“国民”话语中是一以贯之的言论,且影响了早期梁启超的“国民”话语。1896年梁启超在《论变法必自平满汉之界始》一文中即明确表明了其对革命的态度:“今我国民智未开,明自由之真理者甚少,若倡革命,则必不能如美国之成就,而其糜烂将有甚于法兰西、西班牙者。”[7]70他们师徒二人均认为改朝换代式的革命只能给社会带来灾难。不过,辛亥革命后出现的一系列复辟称帝闹剧,以及军阀割据的混乱局面似乎也证明了康、梁对革命所造成的社会动荡的担忧不无道理。

虽然说康有为的“国民”话语有诸多保守性与局限性,但是作为维新派的领军人物,康有为也较为系统地提出了现代性的“国民”概念。1898年在《保国会章程》中,康有为明确提出“保全国地、国民、国教”[14]233。纵观其“国民”言说,我们可以找到几个关键词:责任、平等、民权、文明等。

就责任来说,针对中国当时救亡图存的社会现实,康有为认为国民应该对其国家有强烈的责任感,“生于一国,受一国之文明而后有知,则有国民之责任”[37]3。如果不负责任,则“其国亡种灭而文明随之隳坏,其负责亦太甚矣”[37]3。康有为“国民”话语中的平等意识强调国民之间“无贵无贱”,不能“妄分流品”。不过康有为关于平等的言述中更具现代性的意识是男女平等:“同为国民,与女子为公民,又于男子无损也,何事摈之而侵天界乎?”[37]132认为男女平等还会带来很多好处,“以女子为公民,可骤添国民之一半,既顺公理,又得厚力,何事背天心而夺人权哉”[37]132!因为“国者合人民以为国,人民者无间于男女者也”[37]131,既然国家是国民的国家,那么国民就不应该有男尊女卑的偏见。康有为又进一步由平等延伸到民权,“夫今救中国之法,何为最急乎?若民权公议者,亦今日之至急者矣”。那么民权如何实现呢?“以土地者国民之公有,而金钱者国民之自出也”[14]580。民权的巨大作用在于“民可有权,国即能强,即驾于万国之上”[14]599。可见,康有为“国民”话语中对民权的主张,所针对的是传统的君权与王权,其现代性意识也就不言而喻了。同时,康有为“国民”话语中的文明也类似于现在的文化素质,这种素质与国家的兴衰密切相关,“文明之国民愈智,劣下之民种渐微”[37]74。

维新派的“国民”话语除了康、梁等人的言说之外,一些以《云南》杂志为阵地的留日学生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与忠君思想不同,他们将个人命运与国家前途联系起来。虽然《云南》杂志是清末革命党人创办的以宣扬民主主义为宗旨的期刊,但由于有些文章的“国民”话语最终还是停留于社会改良,因而我们把这部分人的言论也归入到维新派的话语之中。他们的“国民”概念也与国家有关:“国民者,富于国家观念,与国家为一体之民也”[38],“国家者,国民之国家,非少数贵族之国家,更非君主一人之国家”[39]。同时,“国民”与法律、权力等相关,“国民者,继续生存于同一之地域及共同政治之下,而皆有参政权,且于法律中皆平等自由之一公法人也”[39]。这些“国民”话语中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与梁启超颇为类似。

另外,这些留学生还阐释了他们言说的这种“国民”与近代中国国家利益的相关性:“国民为国家之根本,有国民而后有国家”[40],“有完全独立之国民,斯有完全独立之国家”[41]。可见“国民”关系着国家的生死存亡,也即梁启超所说何种“国民”决定了国家是何种面貌和未来走向。

结 语

本文所论述的“国民”话语主要限定在1900年前后。梁启超将这一时期定义为“过渡时代”,因为这不仅是“国民”概念开始出现的时期,更是与传统相对的现代性意涵悄然渗透进“国民”概念的时代。在这个新旧交替的“过渡时代”,新的“国民”概念的提出成为时代希望的表征,正如梁启超所说:“过渡时代者,希望之涌泉也,人间世所最难遇而可贵者也。”[42]3这个“过渡时代”不仅是英雄豪杰的舞台,也是一个民族由奴隶跨越到主人的必由之路。不过,“过渡时代”的希望同时也是挑战。就国民而言,“过渡时代”的国民“可生可死、可剥可复、可奴可主”[42]4。其具体表现在,国民深恶传统的专政政治,却无法建立新的政体替代;近代学子鄙视传统考据词章的浅陋之学,却不能开辟新的学术领域取代旧学;国民厌恶“三纲”等繁文缛节,却不能研究新的道德理念取代“三纲”。这样一来,整个国民群体可分为新、旧两类,一类为死守故垒的老朽,一类则是充当过渡先锋的青年。

前文已叙,梁启超等人把国家置于“国民”话语的中心地位,使得“国民”成为既具独特个体性的个别,又是抽象意义上的政治群体。那么,晚清知识分子在构建“国民”话语时为何总是把关于国家的构想置于其上呢?这恐怕还与当时另一个主流话语——社会达尔文主义相关。自1895年严复翻译《天演论》以来,社会达尔文主义理论便旅行到中国,其理论核心是“生存竞争,优胜劣汰”。也即既然国家由“国民”凝聚而成,那么国家也与“国民”一样成为拥有独立人格的有机体。就像梁启超所说:“国也者,积民而成。国之有民,犹身之有四肢、五脏、筋脉、血轮也。”[7]547国家的兴衰系于“国民”,同时也成为“国民”素质的表征。从这个意义上说,在有臣民而无“国民”,有奴隶而无主人的传统社会,自然不存在现代意义的国家。由此看来,梁启超等人极力建构“国民”话语实践,其旨归却在建构一种抽象意义上的主体性的“国民”,而非具体的被宰制的“国民”客体。也即是说,占据梁启超“国民”话语核心位置的,“绝非国民本身,而是他们所构成的有机整体——国家”[43],由此,建立现代国家之重要与急迫远甚于个人自由的解放。因而在他的“国民”话语中,“不是把个人从政治生活中解放出来的西方现代自由主义,而是把个人纳入到公共政治生活的古典自由主义”[44]。

可见,“国民”与国息息相关,民是国之民。当然国家一词古已有之,但是中国古代的“国”与“天下”常常混淆不清。在传统的农耕文明中诞生了华夏中心主义的观念,天下概念也就应运而生。直到19世纪西方现代物质文明打开了中国这个天朝王国的大门,一些有识之士逐渐意识到中国并非天下的中心,天下由许多国家组成。更为重要的是西方现代性的入侵,淡化天下的同时却增强了国人的主权意识。这样“以‘华夏’为中心到列国并立,使‘民’与‘国’的关系更加密切,从而为‘国民’地位的最终确立提供了观念基础”[45]。换句话说,正是19世纪以来西方思想的进入,引起了国人对国家属性的思考,并进而认识到一个先进国家的建立,是与民众的平等境遇密切相关的。这也使得改良派的先觉者逐渐意识到民众在国家主权独立中的革命性力量,因为现代国家的建立不可能依靠封建时代的顺民,只能是初具某种现代倾向的民众。因此这种现代的国家意识势必要内化为现代的“国民”意识。

注 释:

①梁启超发表于1901年6月26日《清议报》的《过渡时代论》一文认为,“今日之中国,过渡时代之中国也”。本文即采用了梁启超“过渡时代”这一表述,把讨论问题的时间段限定在1900年前后约5年左右的时间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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