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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二孩政策对城市育龄妇女生育意愿的影响

2018-02-28王思宇

新西部·中旬刊 2018年11期
关键词:生育意愿育龄妇女

【摘 要】 该文基于西安市的调查,从育龄妇女的生育数量、时间和性别上探讨其生育意愿是否受到全面二孩政策的影响。结果发现,全面二孩政策对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影响不大,只有34.2%的育龄妇女希望生育二孩,一孩意愿仍是主流。影响育龄妇女生育二孩的主要因素是经济因素。因此,政府应当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保障并维护育龄妇女权益,进一步激发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和生育潜力。

【关键词】 全面二孩政策;育龄妇女;生育意愿

一、引言

20世纪70年代末起中国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实施至今天中国的人口形势已经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如生育率进入超低水平、性别比失衡、老龄化和少子化等。过去30年中国经济的发展得益于人口红利,但现在因为少子化和老龄化的问题,将不可避免地进入人口负债阶段。当今中国,老龄化以及人口数量的结构的恶化趋势是影响中国经济更为现实的挑战。在人口学理论上讲,一个国家的总和生育率在2.1个孩子时能够实现上一代人和下一代人的平衡。而中国现在的人口总和生育率仅仅约为1.4个孩子,对此国家及时调整生育政策是对国家长远发展的重要决定。因此我国在2016年1月1日起实行全面二孩的生育政策。

过去的几十年关于生育意愿和行为的研究以及实际情况发现,中国家庭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很大程度上受到政策的约束。一是从生育子女的数量上看,尹勤等人对南京市青年生育意愿的调查中发现,近70%的南京青年的理想子女数平均为 1.21个。[1]张建武等根据2011年广东省“80后”生育意愿的调查数据发现,广东省居民意愿生育的理想子女数平均为1.81个,有72.83%的居民的理想子女数为2个。[2]二是从生育二孩的意愿上看,马小红对北京市独生子女和“双独”家庭生育意愿的调查发现,只有25%的独生子女有二孩生育意愿,“双独”家庭特别是已生育的家庭,愿意生育二孩只有24 %。[3]张丽萍、王广州基于2012-2014年中国家庭幸福感热点问题调查的数据研究发现,2014年育龄妇女的二孩生育意愿比例约为51%。[4]韩雷、田龙鹏对湖南省湘潭市的二孩生育意愿调查中发现,育龄妇女二孩生育意愿为48.8%,明确表示不想生的占比35.8%,他们预测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后并不会出现人口堆积的现象。[5]

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有两年多的时间了,“生不生二孩”一直是人们热议的话题。中国大部分省市农村实行“一孩半”政策已有很长时间,而城市大多严格实行独生子女政策。所以与农村家庭相比,城市家庭受到此次政策改变的影响更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对城市育龄妇女生育意愿是否有影响,值得我们思考和研究。

二、研究设计

1、研究假设

生育意愿是人们对于生育行为的态度和看法,不仅包括个人或家庭在生育子女的数量、性别及生育间隔等方面的主观偏好,还包括生育动机、生育目的等影响主观偏好的内在机理。生育意愿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生育的数量、时间和性别。根据国内关于生育子女数量的研究,“全面二孩”政策出台之前中国城市家庭的理想子女数平均数低于2个,多数家庭的理想子女数为1个。如果一孩生育意愿是受到原有的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而“全面二孩”政策能够改变人们只生育一孩的意愿,则做出以下假设:

假设1:育龄妇女的理想子女数与政策实施后的期望子女数差异显著。

假设2: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有二孩生育意愿的育龄妇女有明确的二孩生育间隔。

生育孩子的性别也会影响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以前关于生育孩子的性别研究是在计划生育政策下的研究,认为有男孩倾向或者无性别偏好是因为只能生一个孩子。但是“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后可以生育两个,育龄妇女很可能受“儿女双全”的传统思想影响,希望生育两个孩子的性别不同,因此可做以下假设:

假设3: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有二孩意愿的育龄妇女希望两个孩子的性别不同。

以往的研究普遍认为人们的理想子女数低于2个,影响生育选择的主要因素是经济因素。如果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受到政策的影响不显著,我们可以做出以下假设:

假设4: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前后对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没有显著影响,其生育意愿受到经济水平等因素的影响显著。

2、调查设计

本文资料收集方法以问卷调查法为主,访谈法作为发放问卷时的补充。笔者选取西安市作为调查地点。西安市作为陕西省的省会城市,是西北地区最大的城市,具有较好的代表性。研究对象是城市的育龄妇女,她们作为生育的主体,其真实的生育意愿对今后的生育行为的影响更为显著。由于育龄妇女的年龄分布在18-49岁,所以只调查处于这一年龄范围内的妇女。

抽样总体是西安市区有本地非农业户口的育龄妇女,抽样方法是分层抽样,样本总数为200个。先从9个西安市区(不包括市属县)中随机抽取两个区,再从两个区的街道中各随机抽取10个,再从每个街道中随机抽取10个家庭,如果没有符合条件的育龄妇女,则放弃该户重新抽取,直至抽取完为止。最终收回有效问卷190份。

个人基本情况包括接受调查者的年龄组、受教育程度、职业身份、家庭月收入、婚育状况。生育意愿的调查内容包括三个部分: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前后生育子女数量、生育二孩的时间间隔和生育二孩的性别,以及进一步分析影响生育二孩意愿的因素。

三、结果与分析

1、描述性统计分析

通过可靠性检验,克隆巴赫Alpha系数值为0.743,说明该样本具有较好的信度,可靠性较高,能够进行下一步的分析。

2、育齡妇女的生育意愿分析

(1)理想子女数与政策实施后期望的子女数

从表2中可以看出,p值大于0.05,说明育龄妇女希望生育子女的数量受到全面二孩政策的影响并不显著,政策实施前后育龄妇女的二孩生育意愿分别为32.1%和34.2%,不管是否出台全面二孩的政策,育龄妇女中不打算生育二孩的仍占多数。因此假设1不成立。

(2)生育二孩的时间计划

在有生育二孩计划的育龄妇女中,多数妇女有明确的生育二孩的计划。计划2-3年内生育二孩的人数最多有25人,但仍然有6人有生育二孩的意愿但无计划。因此验证了假设2。

(3)生育二孩的性别

在有二孩生育意愿的育龄妇女中,第一个孩子的性别影响她们对第二个孩子性别的期待。期望生育“一男一女”的人数最多,有27人(41.5%),其次是“生男生女都一樣”有20人(30.8%),说明多数育龄妇女受到现代生育观念的影响,逐渐摆脱了传统生育观念的束缚,不会过于在意孩子的性别,“儿女双全”是多数家庭的梦想。

3、影响生育二孩意愿的因素

将自变量为年龄、受教育程度、婚育状况、家庭月收入、职业身份,因变量为是否有生育二孩意愿做逻辑斯蒂回归分析,纳入方法为有条件的向前。如表5所示,只有家庭月收入这一因素对生育二孩意愿有显著的影响,其它因素对生育二孩的意愿没有显著的影响。在有生育二孩意愿的育龄妇女中,家庭月收入越高,其生育意愿越强烈。因此,影响生育二孩意愿最主要的因素是家庭月收入,也就是经济因素。因而验证了假设4。

在不希望生育二孩的育龄妇女中,有48.4%的育龄妇女认为生育二孩“经济成本高”;有40.0%的育龄妇女觉得“没有时间精力”;有32.1%的育龄妇女“担心影响工作”。总的来说,经济成本和人工成本过高使她们没有生育二孩的意愿。在发放问卷同时,笔者和一些被调查者进行交流,她们告诉笔者,与上世纪相比,现如今从怀孕到孩子出生再到把孩子养大,付出的时间、精力、金钱更多,生育一个孩子已经让全家人忙碌不堪,如果生育二孩会给她们经济和精神上增加更大压力,降低生活质量。有几位在私企工作的女性也告诉笔者,一旦生育二孩会严重影响自己的工作,这给家庭带来更大的经济压力,甚至会引发家庭内部矛盾。

四、总结与讨论

在接受调查的190名育龄妇女中,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对她们的生育意愿影响不大。在生育二孩的数量上,有六成的育龄妇女理想中只希望生育一个孩子,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仍只有34.2%的育龄妇女有生育二孩的意愿。在生育二孩的时间计划上,大多数有二孩意愿的育龄妇女有比较明确的生育时间计划。在生育二孩的性别上,一孩是女孩的妇女更希望生育二孩,41.5%的妇女希望儿女双全,30.8%的妇女不在意孩子的性别,认为生男生女都一样。影响育龄妇女生育二孩意愿的因素中,只有家庭月收入这一因素对其有显著的影响。影响育龄妇女是否生育二孩的原因较多,不希望生育二孩最主要的原因是经济成本高。

全面二孩政策“遇冷”,并没有出现大规模生育二孩的热潮,究其原因,一方面受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到今天近40年的历史,几乎影响了两代独生子女的出现。在特殊的政策和历史背景下,人们的生育观念已经发生很大变化,呈现出低子女生育意愿的倾向。尤其在城市中,人们逐渐接受并自愿只生育一个孩子。因而,尽管国家开放了生育二孩的政策,但多年来形成的“只生一个好”的思想意识已经深入人心,被人们接受和认可。另一方面则是受到经济和社会共同发展的影响,当下以“80后”和“90后”为生育主体的育龄妇女,她们的个人背景和社会状况与上世纪相比已经发生很大变化,晚婚晚育和核心小家庭的婚姻家庭观念已经成为主流的婚姻家庭观念,其生育意愿受政府政策的约束逐渐减弱。

但不得不承认的是,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对国家、社会和家庭来说都有重大的意义。为推进全面二孩政策的有效实施,一方面政府应出台各种配套政策,加大对育龄人群尤其是育龄妇女的公共服务的经济与科技投入。另一方面应当切实维护育龄女性的合法权益,实施更加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和监督,如适当延长产妇产假,从法律上保障妇女在生育和哺乳期的合法权利,严厉打击就业性别歧视。同时加强宣传力度,正确引导育龄妇女优生优育,为全面二孩政策进一步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从根源上提高生育二孩的质量。

总而言之,单一政策的调整是远远不够的,从政策上打破制约生育意愿的瓶颈,并制定一系列配套政策,才会进一步激发生育意愿和生育潜力,以实现全面二孩政策期望的人口目标。

【参考文献】

[1] 尹勤,帅有良,温勇.南京市青年生育意愿调查分析[J].西北人口,2005(2)11.

[2] 张建武,薛继亮.广东.“80后”生育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研究[J].南方人口,2013(2)12.

[3] 马小红.北京市独生子女及“双独”家庭生育意愿调查报告[J].人口与经济,2008(1)16-17.

[4] 张丽萍,王广州.中国育龄人群二孩生育意愿与生育计划研究[J].人口与经济,2015(6)43-48.

[5] 韩雷,田龙鹏.“全面二孩”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基于2014年湘潭市调研数据的分析[J].湘潭大学学报,2016(1)55-56.

【作者简介】

王思宇(1994.6—)女,辽宁锦州人,武汉大学社会学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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