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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禁酒这五年

2018-02-28万鸣宇

看天下 2018年3期
关键词:禁酒令公职人员公务

万鸣宇

晚上十点半,毫无征兆的情况下,贵州省从江县公安机关全体在岗民警收到紧急集合通知,他们很快赶到单位,在机关大楼前列队等待。

彼时贵州初秋,暑热消退,不少人已经穿上了淡蓝色长袖制服。等集合完毕,数位交警支队的民警随即拿出酒精测试仪。现场人员依次上前,含住仪器,吸气吐气。这天是2017年10月10日,距贵州省正式实施“禁酒令”已有30天。三天前,从江隶属的黔东南州的公安局,也进行了类似的突击督察。

据当地官方发布的消息,这次突击督查,就是为了落实禁酒令的要求,尤其是在“十九大”期间,更要严格要求。督察的结果,全局无一人饮酒,但是有35人未按规定着深色袜子,这些人受到了相关计分处理。

根据此前贵州发布的《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全省公务活动一律禁酒,工作日期间和午间休息时,一律不得饮酒。有媒体称之为“最严禁酒令”。

针对公职人员禁酒,贵州并非孤例。最高检、保监会等部门均已发布各自的禁酒规定。全国范围内,除了贵州,黑龙江、新疆、浙江、湖南、江苏等半数省份也已出台“禁酒令”。十八大之后,针对公职人员的禁酒行动陆续推行。

层层加码“禁酒令”

贵州素以茅台闻名,白酒行业发达,饮酒风气浓厚。“过去,为了推动酒类发展,市场份额促进增长,想禁酒不太可能。”一位在贵州担任公职的人士说,在他印象中,该省过去禁酒主要涉及酒驾醉驾情况,此次专门针对公职人员的禁酒,其程度之严、范围之广,前所未有。而且禁令一来,贵州多地政府机构相继行动,督察执行情况。

其实,早在2003年,公安部就曾率先出台禁酒规定,严禁公安人员在工作时间饮酒。之后,不少地区和部门都曾颁布禁酒政策。由于政策落实、监管问责力度不足等问题,禁酒令在有些地方成了“一纸空文”。

“十八大”后,中央推出“八项规定”,开始狠抓“四风”,严查公款接待、大吃大喝,上述状况才全面收紧。2013年1月9日,海南出台规定,明确“今后省内公务接待要按标准定点接待,不喝酒”。这是十八大后首个地方版的“禁酒令”。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其中要求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

据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了解,目前很多地方上的禁酒令政策,其实都是对中央政策的细化。“首先是根据中央的‘八项规定,地方上找出一些重要问题,尤其是公款消费里面的问题,比如酒的滥喝狂喝问题,再交给纪委政策研究室或者省委省政府研究室,他们去研究,拿出一个东西来,然后再上会讨论,就过了。”

“各省有不同的情况,对于禁酒令领导的决心也有不同”,李永忠说,中央只是指引了大方向,但各地方在推行上,“地区有差异、热情有差异、决心有差异,因此就形成了各省不同版本的禁酒令”。

虽然各地版本不同,但有一个规律是,后发的通常比此前的更严格。浙江一位基层公务员接受本刊采访时说,2013年前后,是其所在单位禁酒的转折点。起初,只是规定工作日午间不能饮酒,晚餐没有明确规定;接着,是工作时间一律禁止喝酒;到如今,单位要求公务接待费用的报销凭证里,必须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2014年开始,酒类发票便不予以报销,“有种层层加码的趋势”。

这种趋势,在最高检2017年12月29日出台的禁酒新规中也有体现。新规直接将“接待活动中不文明饮酒”、“不能酗酒”等模糊表述删除,取而代之的,是对公务活动进行明确定义,如各类会议、考察调研、学习培训等。禁止饮酒的场合,也由此前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场合”,扩大为“可能影响公正办案和检察机关形象的场合”。

“特事特办”

江苏的禁酒令,出台的要更早一些。2016年7月底,江苏省委要求“省内公务接待一律不喝酒”,此时距离时任江苏省委书记李强上任还不到一個月时间。随即,江苏省内各机关网站纷纷刊文,“严格遵守省委、省政府公务接待有关规定,省内公务接待一律不喝酒”。

“十八大后,中央想把严重的腐败态势遏制住,想把世风给刹住,禁酒就成为标志性的一张牌。”李永忠说,尽管八项规定没有要求禁酒,但是禁酒能够遏制过分猖獗的公务宴请,所以有些省份就开始带头出台相关政策。

但公务饮酒的场景非常复杂,很难做到一刀切。贵州的禁酒令中也明确规定,遇到重大外事活动和招商引资活动,确实需要酒类,也要一事一购买、一事一审批,由分管该单位或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审批,同时报同级纪委备案。

招商,是很多地方“禁酒令”网开一面的特例。王立祥是江苏某市开发区从事招商的工作人员,他们部门就是特许可以公务饮酒的。据他介绍,这个开发区设有专门办公室,负责公务接待用酒的采购、管理。每当有接待任务,需要用酒时,他都得填报用酒申请表,写明接待事由,申请酒类的品种、数量等,之后找直属领导签字,再交由这个办公室的负责人审批。库存里本地酒居多,他一般根据客商的喜好挑选酒品。

“有些特事特办,大项目领导会重视”,酒也可以选更好的。王立祥接受本刊采访时说,审批制度虽然严格,但也有灵活性,遇上突发接待任务,或是审批领导不在时,他也可以先用酒,事后必须补齐手续。

即便有特殊政策,跟之前相比,也严格了很多。根据要求,王立祥他们用酒价格不得超过500元。“我听我同事说,十八大前,一桌饭可能真的是五六万的水平,”王立祥说,“现在改善了好多”。

另有一些职能部门,因其工作的重要性,在禁酒方面则有更加严格的管理。诸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一旦出现突发情况,必须快速应急响应。

一位经常与公职人员接触的人士告诉本刊,他曾与一位安监局长出席同一个宴会。席上有重要接待对象,局长不得不喝酒,就此事特别向该市市长报备。“这个是安监局的局长亲口跟我说的”,该人士向本刊透露,“比如你今晚要招待贵宾,可能要喝酒,就直接和市长说,即使今天晚上有什么情况,市长心里也有个准备,如果打你电话找不到人,就找其他人。”endprint

“官大一级多喝三杯”

到现在,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都还记得《人民文學》在九十年代初刊登的一部作品,《沂蒙九章》。

“《人民文学》创刊以来,前所未有的,整个一期只刊登一部作品”,李永忠回忆道,这部作品,把当时官场上弥漫的酒桌文化刻画得淋漓尽致。他还记得其中的一首打油诗,顺口就念了出:“革命小酒天天醉,喝坏了党风喝坏了胃,喝得夫妻关系大倒退,最后跑去找纪委,纪委的领导说,不喝也不对。”

“我有一部作品,就是专门写官场酒文化的书。《中国式酒局》。”作家许开祯说,他曾在政府部门任职,后辞职写官场小说,在他看来,之前的官场上,酒局既是加强官员之间联系,联络感情的主要方式,也是官场办事的最主要阵地。酒局不止涉及到公务消费,还纵容和滋生了各种地下交易。“你要办某件事,有可能在办公室谈不成,但在酒桌上,只要领导喝高兴了,事情很可能就当场成了。所以在过去,官员最怕的是酒,因为天天喝,喝不下去了,但又一天也离不了酒,因为一旦没了酒,官员的存在感就没了。”

让李永忠印象深刻的一个案例是,有位省级干部接待部队领导。在此之前,他已经接待过一批官员,喝了不少酒。餐桌上,面对部队领导劝酒,省长面露难色。“省领导这边的人就解释,刚陪了兄弟省的官员,所以现在就不能喝了。”李永忠回忆道,“这个军队的领导就说,XX省的人不欢迎我们,我们还是走吧。省长一听招架不住,他就一个人,对方八九个人,一杯杯喝,一杯有二三两呢。结果这位省领导回去的时候,只知道傻笑了,他爱人急得够呛。”

官场上的酒文化,一定程度上也是权力文化。“很多地方,是官大一级多喝三杯,是个通行的规矩。官大一级压死人,体现在酒桌上就是这样。这可能助长了人们对权力的崇拜。”李永忠说,因为工作关系,他经常到基层去调研,他和遇到的一些市县领导干部交流时,提到禁酒令,“(他们就说)‘八项规定不出来,禁酒的规定不出来,还真不知道要喝死多少干部”。

2016年,《法制晚报》曾做过一项统计发现,在此前三年里,官员非正常死亡的原因中,喝酒致死位列第二,其中包括接待上级领导“痛饮”致死、单位交流喝酒致死、公款吃喝接风洗尘致死、私人宴请致死等。

中央纪委宣传部与央视联合制作的专题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就曾详细披露了黑龙江省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因私公款消费、大量喝酒致陪酒人员死亡的案件细节。当时付晓光带着亲属等六名陪同人员,到一处景区旅游,林业局党委书记出面陪同。这位书记当时患有心脏病,刚从北京治病回来。吃饭期间喝酒,一位当地工作人员想替书记喝,但被付晓光阻止。这名林业局的党委书记只好端起酒杯,喝下不少。第二天早晨,他被发现在宾馆房间内去世, 经法医鉴定为酒后心脏病发作死亡。

公职人员因酒误事的现象同样层出不穷。据《潇湘晨报》报道,去年11月,湖南永州一位主审法官因醉酒导致休庭。据在场的一位老村长介绍,下午三点案件开庭,主审法官醉酒开庭,路都走不稳,是由原告方的儿子搀扶着落座的。在庭上,这位法官酒气很重,说胡话,整个人东倒西歪的。开庭半小时左右,便倒在桌上不省人事。现场书记员电话向上级请示后,宣布休庭。

“宁可趋严,也不敢放松”

“八项规定出来之前,还有机构囤了一批酒。”江苏检察系统一位工作人员接受本刊采访时说,当时虽然规定很严厉,但大家也不知道是真是假,都是边走边看。有人觉得,万一有什么事情,采购不方便,就事先采购了一批酒。

政策执行过程中,也确实遇到了不少问题。尽管多地均已出台“最严禁酒令”,有些公职人员却仍旧积习不改,顶风饮酒过嘴瘾。常见的作法是钻政策的漏洞,采取“中午没法喝,晚餐夜宵放开喝”的方式。一些酒兴难除的地区,不少官员更是通过种种方法遮掩,继续违规喝酒。比如名酒倒进矿泉水瓶里,开车躲到乡村的农家乐。为满足官员宴请宾客的需求,有些机关的食堂经过改造,设置了单独的包间,与员工正常就餐的地方隔离,私密性好。

这也突显了官场禁酒之难。对“禁酒令”暗中有些怨言的公职人员,李永忠将其分为三类:酒瘾严重的“酒棍”、“酒徒”,无酒不欢者;习惯“酒桌办公”者,将喝酒当作媒介,打开话匣子;以及从酒品买卖中的谋利者。

但最终,禁酒令没有像一些官员设想的,刮一阵风就过去,反而越来越严。

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曾协调省税务部门,调取了2017年1月至7月三万多条发票信息,从中筛选出93条问题线索,涉及50家单位。经过核查,查实问题线索9条,涉及金额57.9万元,并对违规购买、饮用高档酒,且有弄虚作假、转嫁费用等情节的涉事人进行了处分。下属各县,力度也丝毫不弱,镇远县在禁令推出十天内,清理了86个单位的公务接待用酒库存。雷山县则连发了三份通知,强调各级部门立即落实省委的禁酒规定,还曾于11月13日突击暗访了15个单位、12家白酒经销商店。

针对违反“禁酒令”的问责措施也在层层加码。过去违规以警戒处理为主,一年累计三次才会上升到通报批评、影响该年评选先进等,因饮酒造成严重后果时,才可能面临党纪、政纪处分。“过去,领导考虑到绩效考核、政绩等原因,也会包容下属的一些问题,发现公务喝酒,也不一定处理,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江苏检察系统一位工作人员解释,现在情况不同了,这个事情不再与考核挂钩,处理问题领导也不再有顾虑。

如今,很多地方一旦发现违规饮酒行为,即要严肃查处并及时报告,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党纪检纪处分。上述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现在遇到违反禁令的情况,经常会在全省或者本级系统通报。

吉林长春市一位乡镇党委书记也坦言,以前上级部门检查指导,中午、晚上都得喝酒接待,有时甚至要同时接待好几桌,身体吃不消了也得硬着头皮喝。“如今有了严格的公务禁酒政策,接待负担轻了许多。”

“现在,对喝酒吃饭这些事情,领导干部都会很敏感”,广州一位常与公职人员接触的人士告诉本刊,宴请筹备变得简单,低调了。浙江一位基层公务员也说,“无论接待还是被接待方,现在能避免接待的都不会接待。现在是宁可趋严,也不敢放松。”

“经过执行八项规定与反‘四风,大吃大喝等现象明显好转。”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然而“酒桌上好办事”“无酒不成席”等长期形成的积弊具有一定惯性,若不持续监督,公款吃喝极易“死灰复燃”,影响党政机关正常工作效率,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从一开始,中央就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2013年9月,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就提醒各级干部,一定要认清“四风”的严重性、危害性和顽固性、反复性,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抓下去。(文中王立祥为化名)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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