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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平视域下我国高招改革政策评析

2018-02-26刘淑君

现代教育科学 2018年1期
关键词:高招公平政策

刘淑君

(湖南师范大学,湖南 长沙 410081)

高招制度是当前我国高校选拔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既检验了基础教育质量,又影响着我国未来的人才培养模式。在恢复高考的这几十年间,我国高招制度不管是在改革考试内容还是在改革招生录取方式上都有很大的改变,高招正在不断地走向科学化与合理化。然而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高招中存在的不公平现象也日渐暴露出来。人们对高招公平的讨论与争议也更为激烈,对于实现高招公平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高招公平实质是教育公平的体现,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在社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实现高招公平既是保障人们平等的享有受教育权,也是保障高招科学合理实施、社会和谐发展所必需的重要途径。2014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要实现高招的公平公正。实现高招公平,首先需要了解高招公平所涉及到的内涵,关于其内涵问题学者间也存在争议。石中英从法律、教育政策、教育活动三个方面对教育公平的内涵做了界定,他认为教育公平的主要内涵在法律上,是人人享受平等的教育权利;在教育政策领域,是人人平等地享有公共教育资源;在教育活动中,是人人受到平等地教育对待,人人具有同等的取得学业成就和就业前景的机会[1]。庞君芳从本质和属性上对高考公平进行了阐释,他认为:从本质上看,高考公平包含考试机会、考试权利及录取程序公平等多重质的规定,公平是其基础理念和基本取向。高考公平包含考试公平和招生公平两个方面,即高等学校入学统一考试公平和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公平。从属性上看,高考公平关涉高等教育资源现实或潜在的恰当分配以及分配的合理性[2]。王后雄等人认为:就高考公平的本质而言,它是教育领域中人际利益关系的反映、度量与评价,其目的在于实现教育利益分配的公平[3]。无论是从哪个角度对有关教育和高招公平内涵进行界定,都要涉及到教育资源的分配问题。由此也见,促进高招公平改革的核心问题是教育资源分配问题。笔者基于当前高招存在的问题,着重分析近年来的高招改革政策中所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不足,旨在为以后的高招改革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一、目前高招中存在的不公平现象

高招公平事关国计民生,对国家和个人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从某种程度上而言,高招承载着无数个家庭的梦想,意味着一个人命运的改变。高招一面给予人们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一面又因为社会发展使其公平性不断受到质疑。总结发现,目前我国高招中的不公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存在地域差异;二是存在城乡差异;三是高招中存在着腐败问题。

(一)地域差异大

由于历史文化因素以及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因素,我国教育发展在各地域呈现着明显的差异。在涉及高招公平时,这种地域差异也表现十分突出。这种区域差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表现为高校地域的分布差异。一直以来我国的高校分布主要集中于北京、上海、江苏等东部发达区域,中西部的高校数量相对较少。截止到2009年,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共计2 305所(不含军事院校和港澳台高校),其中东部1 022所,占全国总数的44.34%;中部729所,占全国总数的31.63%;西部554所,占全国总数的24.03%。其中,位于东部地区的山东省竟高达126所高校,而西藏仅有6所高校[4]。我国高校的区域布局不合理,东西部差异显著,考生享有的受教育机会是不公平的。其次在录取比率上存在地域差异。高校在东部发达地区分布多,中西部地区分布少,然而在高考报名人数上中西部地区的报名人数却要多于东部。根据2016年公布的各省参加高考人数,北京、上海、湖南、四川在2014年的高考报名人数分别为:7.05万、5.2万、 37.8万、 29.27万;2015年的高考报名人数分别为:6.8万、 5.1万、 38.99万、 33.05万;2016年的高考报名人数分别为:6.12万、 5.1万、 40.16万、 37.38万。由此可见,高校分布与人口分布形成极大的反差。加之我国当前实行统一高考制度,录取人数采取分省定额、划线录取的方式,这就造成录取人数是依据各地高教资源状况分配,而不是根据考生数量平均分配的情况,导致了中西部地区的录取率要远远低于东部地区,甚至可能导致在本省只能读一般高校的学生在外省却可以考上重点高校。无论是哪一种情况,这对考生都是不公平的,更有损于高招的公平。

(二)城乡差异大

2016年人民网在两会期间就有关教育公平的调查结果显示,在各类教育不公问题中,城乡差别(39.93%)导致的教育不公是网友心中教育不公的突出问题[5]。城乡之间的经济文化发展所产生的差异必然会带来教育上的不公平。这种差异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城市享有优质的教育资源。无论是在硬件设备还是在师资配备上,城市都是优于乡村的。在一种原本就不平等的教学环境下,城市考生可获取的信息与享有的资源比乡村考生更多。2017年北京市的文科高考状元在采访中就提到,在北京这种大城市能享受得天独厚的教育资源。农村地区的孩子,越来越难考上好学校。另外,2017年的高考语文全国卷1的作文题中出现了共享单车、移动支付等,这些新兴名词的出现对于乡村学生而言也是不公平的。其次,城市考生的家庭环境大多好于乡村学生。城市考生的父母大多具备较高的文化素养。在高招过程中,城市考生可能会得到父母有关高校填报、专业选择的指导。相比之下,乡村考生在这方面就处于劣势。综合这些因素,这也是为什么近年来乡村考生在重点高校中所占的比例要远远低于城市考生的原因。在一个相差极大的环境中为同一个目标竞争,这对于乡村考生而言是很不公平的。

(三)高招腐败的滋生

公平健康的高招环境需要杜绝腐败现象的出现。现阶段,我国的高招制度还处于不断完善的时期,一些投机取巧行为的出现导致高招过程中腐败问题滋生,严重影响到了高招的公平公正。这些腐败现象主要存在于高招中的特殊加分政策与自主招生之中。现存的特殊加分政策一方面是为了照顾高招中的特殊群体和弱势人群,如港澳台考生和少数民族考生;另一方面是为了弥补单一的高考无法考核学生综合素质的缺陷,如文体特长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然而在加分过程中,一些有违初衷的弄虚作假现象明层出不穷,如在2014年爆出的辽宁本溪高中体优生事件。诸如此类的事件还有很多,它们无疑都对高招的公正性造成了危害。另一方面高校自主招生原本是出于扩大高校招生权,便于高校招收具有特殊才能与创新能力的学生。但也因为其实施过程不透明,加之缺少监督,使其成为部分人利用人情关系进行权钱交易的不正当行为。因此,在推行和实施高招过程中,要对各种情况进行清理和区别,既要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又要避免不合理行为的出现。同时要加强对高招整体过程的有效监督,确保营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二、高招改革主要政策解读

(一)“阳光高考”政策

“阳光高考”政策的推行旨在增强高招过程中的信息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强高校与广大考生和家长之间的联系。在“阳光高考”的基础上又继续实施了“阳光工程”,其主要内容包括了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6]。为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教育部于2005年5月10日正式开通“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该平台集招生公示、院校信息、在线咨询、招生计划、高考动态、志愿参考等内容为一体,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全方位的网上招生信息服务咨询。它集权威性、多视角、互动性、自主管理、便捷高效等特点,为高校招生宣传提供了强大的网络工具[7]。2011年教育部又出台了《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建议》,其中提到进一步提高对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认识、完善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推进高校招生诚信体系建设、提高招生考试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等[8]。“阳光高考”的出台最大限度地实现了高招中各种信息的公开,满足了考生的需求,保障了高招的透明化与公正公平。

(二)异地高考政策

随着当前社会人口流动频繁,由于户籍限制而产生的随迁子女升学问题一直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为了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力,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各地要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政策保障随迁子女的升学考试,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地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社保年限,以及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制定具体办法。同时,对于符合参加升学考试要求的随迁子女净流量较大的省份,教育部与发展改革委要采取适当增加高校招生计划等措施,保障当地录取率不受影响。对于不符合当地考试要求的随迁子女,也要做好相应的政策衔接,保证随迁子女能回到流出地参加考试[9]。在此意见下,各地都开始制定适应本地实际情况的异地高考政策。北京市出台的政策要点为:在京参加高职的学生父母有北京市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有合法稳定住所、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6年、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满6年(不含补缴)的;仅限高职。广东省的政策要点:在广东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累积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可参加高考与我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10]。异地高考政策解决了随迁子女的升学问题,对化解高招中的不公平现象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高考加分政策

2010年7月,国务院发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清理并规范升学加分政策”。2010年11月,教育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在2014年高考中开始执行新加分政策。加分“新政”主要有以下几项: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数、理、化等6门学科,以下简称奥赛)获奖学生,不再具备高校保送资格;全国中学生奥赛省赛区一等奖学生,不再具备高校保送和高考加分资格;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等科技类竞赛获奖学生,不再具备高校保送资格;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限定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各省还可根据本地情况,增加一般不超过2个强身健体项目)[11]。各省市在执行新政时也对本省的加分项进行了瘦身,例如湖南省在2016年高考加分政策中就指出,各体育加分项目分值普遍降低5分;取消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加分,改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取消艺术特长生高考加分;调整少数民族考生降分录取部分政策适用范围[12]。

(四)特殊招生政策(协作计划与专项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缩小城乡之间的教育差距,改变中西部地区高考录取率低的现状,教育部等部先后推出面向教育落后地区的特殊招生政策,即协作计划与专项计划。协作计划自2008年开始实施,即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是国家专门安排给录取相对较高、高教资源相对充裕省份的招生计划增量。国家协作计划不影响中央部委所属高校投放到各省份的招生计划。承担国家计划的省份,将计划主要安排在学费相对较低、资助更加完善的公办学校。专项计划始于2012年,它包括了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三个部分。其中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实施区域覆盖所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地方专项计划由各省(区、市)安排部分所属重点高校招生名额,定向招收本省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实施区域对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高校专项计划由以部属高校为主的重点高校安排部分招生名额,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13]。无论是中西部协作计划还是农村地区专项计划,它们都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考生的入学机会,促进了高招的公平实施。

三、高招改革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不足

(一)取得的成效

1.促进了高招工作的公开公正与有效开展

信息公开透明是促进高招公平有效开展的重要保障。在很大程度上而言,导致高招不公平的原因之一是考生无法同等获取有关高招的信息资源。阳光高考的启动,为考生提供了更多的信息获取途径。一方面,考生可以自主通过阳光高考平台获取想要了解的院校、专业信息以及最新的招生政策。给考生及家长在高招中顺利完成相关工作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尤其对于贫困边远地区及信息渠道蔽塞地区的考生而言,保障了他们平等的获取有关高招信息的权益。另一方面,部分高校在招生宣传时只鼓吹自身的优点,对于存在的不足却只字不提。这不仅带有某种性质的欺骗,对考生择校也是不公平的体现。在阳光高考平台中就公开了各院校的真实情况以及在校大学生所参与的对各高校的评价,这些权威的信息不仅确保了高校之间的公平竞争,也避免了高招中其他不合理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与此同时,考生及家长还可以通过这个平台与专家进行适时沟通以解除有关高招中所面临的困惑,真正做到高招中与权威专家的双向互动。因此,不管是在信息发布及公开程度上,还是在考生与专家的双向互动中,阳光高考的实施都确保了高招的公开、公正及有效开展,体现和保障了高招的公平。

2.缓解了随迁子女异地高考的矛盾

异地高考现象的出现并不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产物。自中国古代科举考试产生以来,由于各州乡举取人名额不均,士子们便争相从名额少而试者多的州郡向名额多而试者少的州郡取解。京师地区所享有的解额稍优,其教育信息与资源亦有许多优越之处,在利益的驱使下,四方士子纷纷涌向京师,利用各种手段求取解状名额[14]。因此,异地高考是自古代就存在的。当前,随着社会人口流动量大越来越大,人们为了获取更优质的教育资源纷纷涌入城市,异地高考所带来的矛盾也日益增多。这不仅使随迁子女的异地高考问题成为社会争议的热点,更是涉及到了高招的公平性问题。各地根据《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因地制宜制定异地高考政策,让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本地高考,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也保障其能回到流出地正常参加考试。通过设置一定的门槛解决异地高考问题,既有效解决了现有的异地高考问题,也避免了出现更多的“高考移民”现象。同时,异地高考政策还保证了流出地和流入地教育资源的有效利用,对实现公平的高招起到了促进作用。

3.有效抑制了高招中的虚假腐败现象

高考招生关系到高校的人才选拔,国家未来的人才培养,也关系到个人的前途发展。而有些人为了个人利益在背后暗箱操作,进行权钱交易或者为了得到高招中的优惠加分政策而弄虚作假。这些行为不仅使得高招中制定的优惠政策与原始初衷背道而驰,而且还严重影响了高招的公平性。例如文体生加分,这一项目的加分原本是为了考察和鼓励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然而在实际执行中却出现了为加分而加分,甚至造假的行为。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原本是为了照顾少数民族边远地区的考生,但也有人据此进行少数民族身份造假。依据当前高招的实际情况对高考加分项目进行调整,在保留原有合理的加分项目基础上去除不合理的加分项,能够更好地促进高招的公平。通过对高考加分项进行瘦身可以打消一部分人借此进行投机取巧的念头,从而在源头上起到有效抑制高招中的虚假腐败现象。

4.提高了贫困落后地区的高考录取率

由于历史因素和地理位置因素,一些经济落后的贫困地区难以享有优质的教育资源,不管是在教学设备还是在师资力量上,这些地区与教育发达地区都存在着极大的差距,且这种差距正在不断扩大。通过国家协作计划和国家专项计划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满足这些地区学生的升学需求,增加这些地区的录取率,实现高考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公正公平。据统计,自2008年启动实施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后,9年间,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缩小了12个百分点,如果按在校生规模1万人折算,相当于为中西部地区增设了100多所普通高校,圆了100多万中西部地区孩子的大学梦[15]。五年来,专项计划累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27.4万人,初步形成了保障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有效促进了城乡入学机会的公平。2015年,中国科学院对专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第三方评估,评估表明这项政策适应我国国情,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高校满意度达80%,学生满意度达90%,地方满意度达100%[16]。由此可见,国家面向中西部地区及贫困落后地区实施的招生政策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贫困落后地区的高考录取率得以提升,其与发达地区的高考录取率的差距也将逐步缩小。

(二)存在的不足

1.社会对部分政策存在着误解

为推进高招公平公正而进行的高招政策改革在实施中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效果,但同时也衍生出了难以避免的矛盾。其中,政策在实施过程中被误解就是比较突出的矛盾。高招关系到每一位考生、每一个家庭的利益,人们对有关高招政策改革的敏感度可想而知。这一方面可以反映人们对政策改革的关注度,另一方面也容易导致人们只看到表面而忽略了实质。在2016年的中西部协作计划中,江苏和湖北两省的家长和考生就对本省支援中西部地区的高招数额产生了恐慌。他们认为协作计划可能会减少部分重点大学在本省的招生名额,从而减少了他们子女上重点高校的机会。实质上,协作计划的招生名额构成除了本科院校外,还有很大部分的高职院校。同时国家在制定相应招生名额分配时也会考虑到当地的实际情况。江苏、湖北两省由于近年来报考人数减少,因此其高招的录取率并不会降低。从家长及考生的恐慌中可以看出,部分高招改革并没有得到人们的充分认识,甚至对其存在误解。

2.高招中的主要矛盾尚未解决

教育资源的长期匮乏和落后导致中西部地区高招录取率低,为追求更好的教育条件出现了异地高考、特殊加分政策背后滋生教育腐败的现象。无论是当前高招中出现的问题还是从各项高招政策改革都可以看出,关乎高招公平最本质的还是高招中教育资源的分配问题。现行的高招政策尽管极大地促进了高招的公平,但是有关教育资源的分配问题依旧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的教育资源配置仍然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并且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这种差距还将继续扩大。因此,实现高招的真正公平还需要从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入手。

四、今后进行高招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一)注重社会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进行高招改革、实现教育公平是一项长期又艰巨的任务。通过制定和实施各项有利于促进高招公平的政策是改革和发展的必然之路。然而再好的政策在实施开展过程中也难免会出现问题,这些问题的来源除了政策本身所存在的不完善之处外,很大部分也来源于社会。社会大众对政策的正确解读和支持是保证政策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对于关乎每位考生、每个家庭、每所学校乃至整个社会人才培养的高招政策而言,更是如此。因此,国家教育部门除了制定相关高招政策还要督促基层执行部门进行有效的社会宣传,帮助社会大众对政策进行更好的解读。

(二)注重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

针对高招进行的政策改革在短期内可以缩小区域间的录取差距或者异地高考带来的问题,但是这些改革政策不能只停留在表面,只有抓住问题的关键才能从源头上减少乃至杜绝问题的再次产生。从当前高招中暴露出的问题来看,影响高招公平、教育公平最关键的因素就是教育资源的配置问题。长期以来,教育部门在这方面虽然做出了许多努力,但是资源配置的差距还是没能得到很好的解决。一些升学率原本就好的学校得到更多资金投入,家长更是对其趋之若鹜,如此以来只会强者更强、弱者更弱,最终使得一些学校在高招中形成名校垄断的局面,矛盾更加激化。因此,在未来的高招政策制定和改革中应更加关注对教育资源的配置,实现区域间教育的协调发展。

(三)注重中西部落后地区的基础教育发展

高招是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之间的桥梁。一方面,它检验着基础教育质量;另一方面,它又是高校选拔人才的主要方式。高招中的录取率高低以及学生发展都与基础教育有着极大的关联。因此高招改革除了着眼于高考的考试内容和招生录取,也要注重基础教育的发展,尤其是中西部落后地区的基础教育。这些地区由于经济不发达、资源欠缺,在师资配备和教学上都存在着较大的缺陷和不足。这导致了这些地区的考生在高招中处于劣势。因此,缩小高招中的区域差异,除了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加大基础教育的投入,促进其发展,也是不容忽视的。

参考文献:

[1]石中英.教育公平的主要内涵与社会意义[J].中国教育学刊, 2008(3) :1 .

[2] 庞君芳.高考公平的内涵、价值与实践向度[J].课程·教材·教法, 2017 (4) :49-50 .

[3]王后雄, 李佳, 李木洲.高考公平的内涵及属性[J].中国教育学刊, 2012(5) :31 .

[4]高军慧.我国东西部高等教育资源配置差异及对策研究[D].太原: 山西财经大学, 2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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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阳光高考”政策[EB/OL].http://gaokao.chsi.com.cn/gkxx/gkcs/201208/20120828/338139541.html, 2017-7.

[7]“阳光高考”招生信息[EB/OL].http://www.doc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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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深入实施高校阳光招生工程的建议[EB/OL].http://www.edu.cn/pu_gao_782/20110720/t20110720_653172_1.shtml, 2017-7 .

[9]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意见[EB/OL].http://www.edu.cn/zong_he_778/20120903/t20120903_837592_1.shtml, 2017-7.

[10]关于异地高考政策[EB/OL].http://gaokao.eol.cn/kuai_xun_3075/20131111/t20131111_1038041.shtml, 2017-7.

[11]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EB/OL].http://gaokao.chsi.com.cn/gkxx/jysp/201309/20130924/515019766-3.html, 2017-7.

[12]湖南省2016年高考加分政策[EB/OL].http://www.gaokao.com/e/20160127/56a87cb3826dd.shtml, 2017-7.

[13][16]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EB/OL].http://mp.weixin.qq.com/s/C2Kkn-XewyAOW4PfXNXxLQ, 2017-7 .

[14] 贾灿灿.宋代的学田制度[D].郑州:郑州大学, 2011 :15-16 .

[15]面向中西部 平衡高考录取率差距[EB/OL].http://news.sina.com.cn/c/2017-05-11/doc-ifyfekhi7219241.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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