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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审美道德论与浪漫主义思潮

2018-02-20刘晓男

学术交流 2018年7期
关键词:浪漫主义康德感性

刘晓男

(黑龙江大学 哲学学院,哈尔滨 150080;哈尔滨体育学院 体育人文系,哈尔滨 150008)

学界对于康德思想与浪漫主义的关系,持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是,韦勒克在《近代文学批评史》中提出,“康德通常被认为是德国美学的源头,不过论者可以论证,德国浪漫主义者从未接受康德的主要立场;当然他们也不具有他那种审慎的气质和保守的趣味”[1],从而否定了康德与浪漫主义的亲缘关系。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康德对浪漫主义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以赛亚·伯林指出,尽管康德痛恨浪漫主义,但正是他赋予人自由意志以道德哲学,这使他成为“浪漫主义之父”。查尔斯·泰勒说:“康德为现代内在化提供了一种形式,即一条在内在动机中寻求善的道路。”[2]528“这种内在声音或冲动的概念,这种在我们的内部,尤其在我们的情感中发现真理的观念,正是各种形式的浪漫主义反抗的关键的证明性概念。”[2]529笔者认为,浪漫主义三个至关重要的美学原则——感性、自由、主体性,均可在康德哲学及美学,特别是其审美道德论中追溯到理论渊源。康德的思想,不但直接影响了浪漫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小施勒格尔,其学说更是通过费希特极大地影响了浪漫派的整个思想理路。

一、审美独立与浪漫主义艺术自律

18世纪以前,西方美学的主流观点认为美与道德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美总是被赋予以经验可感知的形象,是触动人的道德情感的神圣职责。从柏拉图对文艺的审判开始,文艺作品就被要求承载一定的道德教化功能,能否淳化道德被视作评判文艺作品的重要尺度。长久以来,美与艺术依附在伦理道德的基础之上,被视为一种工具性、符号化的存在,缺乏独立自足的根据。直到康德《判断力批判》的出现,才为审美判断确立了其存在的先验依据。

康德哲学体系的建构始于对先验理性的反思和批判。康德认为,人的认识能力即“纯粹理性”(知识),只能认识经验范围内的现象界,受必然因果律的限制;而“实践理性”(道德)是比“纯粹理性”更高一级的主体的先验意志,不受经验范围内的因果律限制,因此作为本体的先验道德是人无法用经验去把握的。纯粹理性的局限使其无法认识无限的、超验的道德,那么,道德以何种形式在人的生命实践中存在,怎样弥合道德与知识的分裂呢?康德为此殚精竭虑,在知、意之外,找到了人的另外一种认识机能——情,在道德与知识之间建立了审美中介,以此摆脱二者分裂的困境。康德写作《判断力批判》,正是试图将“判断力”作为连接自然与自由之间的中介,把现象界与物自体、自然的必然与道德的自由连接起来,解决人的自由如何在自然中得以实现的问题。康德在进行美的分析时还指出,审美鉴赏判断是静观的,这种静观既不建立在概念之上,更不以概念为目的,它不关注对象的存在,而是把对象的性状与愉快与否的情感相联系。因此,美不同于快适和善,“惟有对美的鉴赏的愉悦才是一种无利害的和自由的愉悦”[3]45。在审美活动中,主体不带有任何实用、利益以及实践的考虑。如此,判断力便成为与纯粹理性、实践理性同样具有先验根据的主体性先天禀赋,审美在人类生存活动中的地位被大大提升,从而为浪漫主义的艺术自律构建了本体论依据。

文艺复兴以后,欧洲各国逐渐迈入资本主义工业化进程,生产方式的更新、机器的不断发明、社会财富的迅速累积,激发了人们探究自然、改造自然的欲望和雄心,自然科学的长足发展使数学化、机械化、理性化的思维方式成为人们认识自然乃至一切社会现象的万能模式。然而,伴随着资本主义工业革命出现的分配不均的社会财富、悬殊的贫富差距、尖锐的阶级矛盾、功利主义的道德观、法国大革命之后的集权政治等问题,使人们认识到,理性并不能解决一切社会问题,怀疑理性主义的种子在人们的心头萌生,与近代科学思潮相抗争的浪漫主义思潮应运而生。自浪漫主义开始,艺术沿着自律的方向不断前行,甚至成为审美主义的普遍伦理,审美现代性也由此生发。面对现代性之隐忧,审美被视为引导人类脱离现代文明困境的自由人格的精神家园。因此,马丁·亨克尔把产生于18世纪末、盛行于19世纪初的浪漫主义称为“现代性的第一次自我批判”。而作为浪漫主义重要原则的艺术自律观念正是审美现代性的源头与核心内涵。

浪漫主义非常重要的美学原则之一就是:强调审美的非功利性、艺术作品的独立自足性,认为审美具有不依赖于知识或道德的独立价值。正是康德对“知”“情”“意”三种能力的划分,将鉴赏判断力作为一种与情感相关的表象能力单独加以研究,并区分了审美活动与其他认识活动的差异,探究审美领域的特殊规律,使得美学继鲍姆嘉通之后进一步发展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为审美确定了一种非功利性的独立价值和原则。从此审美判断被赋予了独立于知识判断和道德判断以外的先验价值。康德的审美先验性为浪漫主义的审美与艺术自律确立了合法化依据。尽管审美无功利思想并非康德首创,但是,“在康德那里首次出现了感性论意义上的美学和‘鉴赏力批评’意义上的美学在语义上的区分。这一区分导致了以判断形式对美进行评价的出现。此后,在对待美学的问题上,‘判断力’则首先担当了重任”[4]。此后,浪漫主义者们沿着康德所开创的审美自律方向身体力行作出了一系列艺术实践努力,他们寄希望于以审美抗拒或超越现实的世俗世界,追求摒弃一切规律或标准束缚的创作自由,甚至主张艺术创作应该天马行空、远离尘嚣。这恰恰暗合了康德审美自律论的两个方面:“其一是由先验的判断力活动演化而来的审美伦理,其二是由形式游戏演化而来的艺术作品结构和意义上的自足性。”[5]

康德对审美领域的确立,不仅影响了浪漫主义的审美非功利的美学原则,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对此,恩斯特·卡西尔指出,“直到康德的时代,一种美的哲学总是意味着试图把我们的审美经验归结为一个相异的原则,并且使艺术隶属于一个相异的裁判权。康德在他的《判断力批判》中第一次清晰而令人信服地证明了艺术的自主性。以往所有的体系一直都在理论知识或道德生活的范围之内寻找一种艺术的原则”[6]。自康德以后,美与艺术的自律性、纯粹性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面对物质主义和世俗化,19世纪甚至出现了艺术救世的观念,浪漫主义、唯美主义、象征主义等都极力推崇美和艺术的自主性。

二、批判理性与浪漫主义感性转向

17、18世纪,理性的地位神圣不可侵犯,人们对理性抱持着乐观自信的态度,认为理性能够认识一切。牛顿在物理学领域发现的物质世界的秩序,被同样用于探索理智、伦理以及美学领域。深受法国启蒙运动影响的康德,也十分重视理性,康德对于人始终有一种信仰,那就是人虽然有动物性的欲望、情感,但人又由于同时具有理性,而成为一种高贵的、有尊严的存在。及至浪漫主义,注重理性的传统有了根本性的改变,浪漫主义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注重艺术创作对个人情感的表达,而不拘泥于知识、道德、宗教等外在规则。据此,有人认为,康德极其推崇理性,而浪漫主义特别崇尚情感,二者在此并无相通之处。但是,笔者认为,正是康德对理性的考证,限定理性认识的界限,为其后继者们大肆宣扬感性的价值提供了契机。其注重灵感、想象力、独创性等感性因素的艺术创作天才论对浪漫主义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最早发现理性与自由、科学与道德之间矛盾的卢梭警醒了康德,摆在伟大的哲学家面前的问题是,如何拯救形而上学于困境之中,即在形而上学中,人类理性总是去探寻一切存在物最后的根据,迫使人去认识经验以外的东西,但随着自然科学的飞速发展,自称是“科学之科学”的形而上学却无法证明自己的科学性。通过对理性的批判,康德为理性划定了界限,将科学归于“真”的领域,将形而上学转移到伦理学的“善”的领域。因为人类理性要求超越自身的有限性而达到无限的自由之境的理想,产生了形而上学,而能够满足这一理想的正是人的道德实践,只有在道德实践中人才不受认识形式的限制,而有可能达到无限自由的领域。康德为认识划界的思想,表明主体开始对自身的理性进行反思,从此理性不再是放诸四海而皆准的“万金油”,科学、伦理学、美学各有其独特的逻辑和认识方式。“情”作为人类的认识能力之一,与“知”和“意”形成了三足鼎立的局面,使情感在人的主体能力中的地位获得了极大的提升。这成为浪漫主义发生发展的重要助推器。

康德不但重新审视了理性的认识能力和界限,在“审美判断力批判”中也给予感性能力以合法证明,主要表现于其艺术创作天才论。康德提出,为了产生美的艺术,需要有天才。康德给天才的定义是:“一个主体在自由运用其诸认识能力方面的禀赋的典范式的独创性。”[3]163可见,成就天才的关键在于灵感、想象力、独创性这些非理性因素。康德的艺术创作天才论主张艺术创作并不遵循既定的法则,而是源于主体的心灵,灵感、想象力、独创性等感性因素得到前所未有的肯定。康德的天才论对浪漫主义创作理论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促进了情感和形象逻辑在浪漫主义美学中的确立,使“主体的感性功能被摆到异常重要的位置,单纯的思辨理性失去了已有的权威,让位于信仰、情感、愉悦、想象一类的实践感觉。随后的浪漫哲学,无论有怎样的差异,无不强调超理性的想象、情感(爱)、灵性等个体感性因素——尤其想象力的作用,异常突出”[7]。

18世纪中期以后,情感表达成为浪漫主义者们矢志不渝的心灵诉求,灵感、想象力等因素在浪漫主义美学中居于举足轻重的位置,感性自身独特的价值在浪漫主义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彰显。他们的创作原则迥异于古典主义和启蒙思想,不再盲目崇拜自然法则与理性,而是认为情感的表达应大于思想。正是康德为理性认识能力划界的尝试,促进了浪漫主义对感性的再发现和再认识。作为理性现代性构建者之一的康德,既意识到理性现代性内部的深刻危机,又试图通过《判断力批判》去化解这一危机,这一文化设计最终促成了审美现代性的形成。其所设计的审美现代性的特点之一,是无涉概念、功利与目的的自律性;之二就是以情感、想象等感性因素调整机械化的理性。作为西方文艺复兴以来最重要的一次审美现代性文化运动,浪漫主义思潮与康德美学面临着相同的社会文化境遇。浪漫主义者们不满启蒙主义对理性的过度强调,也厌恶世俗低劣的文化趣味。深受康德审美现代性理论的影响,他们推崇其中的情感因素,标榜康德的想象论。由此形成了浪漫主义与西方理性传统最重要的区别,即用真实丰富的情感与生命体验取代传统的理性和概念,将艺术创作视为个体心灵表现与激情创造的产物,在创作中更加注重艺术家个人的情感与体悟。华兹华斯认为诗是情感的自然流露,拜伦、科勒律治对激情的崇拜,雨果、缪塞认为诗歌就是情感的表达,这些浪漫主义者无一不把情感推崇到至高无上的位置,将美与艺术的本质归于情感,情感成为浪漫美学的一个基本原则,这既是对传统美学崇尚理性的一种反叛,也是为艺术自身寻求独特的规律,使审美脱离传统的知识、道德领域,为其确立情感、感性范畴的一种努力。康德对灵感、想象力等感性能力的推崇,开启了浪漫主义美学的感性转向。

三、美象征道德——康德的“自由”与浪漫主义的“自由”

康德在“美的分析论”中指出:美的判断不涉及利害关系,只要掺杂任何的利害在内,美的判断就不是纯粹的鉴赏判断,同时他又在“崇高的分析论”中明确提出“美是德性-善的象征”[3]200。前后看似矛盾的论述使康德的美学思想常常受人诟病,认为他在承认审美无功利的同时,又强调美的道德内容。综观康德美学,不难发现,尽管康德承认审美的独立自足性与非功利性,但是审美的目的最终要服务于道德的目的,道德考量在康德的整个哲学思想体系中处于至关重要的位置。

若要更为清晰地了解康德的审美道德论,首先要清楚其自律即自由的道德观。康德反对将个人享受、无拘无束作为目的的幸福主义、经验主义道德观,而将责任、义务、自律视为道德的真正内涵,认为以理性引导欲望、实现理性的自决,才是真正的自由。从根源上看,康德所谓的道德是一种本体层面的先验理念,不依赖于经验,没有功利性和目的性,它本身就是目的;但就结果来说,它又必须得到现实的感性显现。因为一方面,作为感性存在的个体,人有寻求幸福的欲望;另一方面,人又是能够遵从理性行事的高级生命形式。只有发展人的道德理念、培养人的道德情感,作为主体的人才能在面对对象时,摒弃一切利己私心与感性欲望,克服人作为感性存在物的局限性。

对于康德而言,道德是人类的专有属性,美亦然,美也只适用于既具有理性同时又是动物性存在的人。康德用“象征”来表述美与道德之间的关系,在审美活动中,道德理念通过“象征”得以感性化,美的表象在具象的感官世界与抽象的道德世界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审美正是因其具有无功利、无目的性,才能够将主体引渡到至善的境界,从而在自由的高度与道德相遇。“虽然道德法则在内容上是彻底反美学的,为了单一而关键的责任规定,它拒不考虑幸福、本能、仁慈和创造性的实践,但它在形式上却模仿审美。实践理性是完全自律的和以自我为基础的,它在自身内孕育自己的目的,它唾弃一切粗俗的功利,不容任何异议。如同艺术品一样,此处的法则和自由是一致的。”[8]在审美判断中,主体消融于客体,获得了一种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的愉悦,体会到心灵的自由;在道德判断中,主体摒弃感官欲望,超越了人自身作为感性存在的局限性,因此而获得了真正意义上的自由。

审美活动使人实现了情感领域的自由,虽不及实践领域的道德自律接近自由的本质,但是却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了道德律令的严酷。如果人心可以被美的事物所感动,那么,他也会在某种意义上背离现实的物质世界,而趋近于理想的精神世界,审美能力似乎是善良灵魂拥有道德情感所必备的素质,“鉴赏仿佛使从感性魅力到习惯性的道德兴趣的过渡无须一个太猛烈的飞跃而成为可能”[3]202,在审美心境的反复历练中,我们才能摆脱利害以及私己的偏好,为通往道德之路扫清障碍。判断力一端连接着非功利的感性,另一端连接着先验的道德,因其如此,才得以成为沟通知性与理性、现象界与物自体的桥梁。审美自由是实践自由的预演,是实现最终的道德目的的一种准备,正是在自由的最终意义上,美才成为了道德的象征。

有人认为,康德的道德哲学的核心在于自由,康德所谓的自由以道德理性的自律为前提,而浪漫主义的自由却是追求情感的放纵。但事实上,浪漫主义的自由绝不等同于为所欲为、放任自流,他们并不完全排斥理性和道德,只是拒绝接受抽象的理性主义和乏味的道德说教,他们不过是以一种看似矫枉过正的方式,来弥补那个理性时代感性与情感的缺失。雅克·巴尊在《古典的,浪漫的,现代的》一书中提出,“历史上著名的浪漫主义倾向于自由而背离权力,倾向于对个体的进一步探索而拒绝接受固化的知识,追求不可预见的戏剧性而摒弃墨守成规,主张人民主权而反对君主政体”[9]。巴尊认为,我们指称“浪漫主义”这个时代,并非由于这些聚合起来的人有着统一的思想,而是他们的思想共同指向某个同样的问题。浪漫主义时代,这个问题即是,如何在法国大革命之后旧世界的废墟上建立一个超越功利化现实的崭新世界,怎样去弥合现代工业文明进程所带来的人性的分裂。康德的理论既为他们提供了希望,也预示着建立新秩序的努力终将困难重重。道德与知识之间的鸿沟是康德发现的,求助于审美中介去弥合二者之间的裂痕也是康德率先尝试的。正是沿着康德的思路,美学成为浪漫主义思潮进行文化批判的有力武器,浪漫派的代表们——席勒、费希特、谢林、施莱格尔、荷尔德林以及诺瓦利斯,都不断致力于以审美的方式实现人性的统一与自由。在此意义上,浪漫主义者们更应该被视作创造性和建设性的先驱。尽管康德寻求理性与感性、自由与必然的统一是在思想中进行的,是纯粹主观的,但他仍然为浪漫主义者们指明了一个全新的方向,从歌德、席勒等人引领的“狂飙突进”运动,到其后的浪漫主义思潮,对精神自由的追求,对完满人性的憧憬,成为他们艺术创作的旨趣。康德那里作为纯粹思辨活动而存在的美,外化为实现生命意义与价值的现实活动。

如何诉诸审美的途径实现重建,使人在理性与感性、自由与必然的矛盾中复归为一个完整、自由的人,浪漫主义者们为寻求解决方案作出了如下努力:他们否定传统的理性与和谐观念,指责社会制度的压抑和不公;反对传统对个人自由的束缚,将个人视为存在、价值与道德的真正主体;正视并深切感受着自己的欲求,注重对个体生命的感觉和情感的表达;他们也在艺术作品中表达对世俗社会的不满,要求在创作的表现内容、艺术形式上突破既定的法则。对于浪漫主义而言,“一切道德行为似乎目标都指向理性与自然的统一。这种统一决定了一般道德律,道德律只能是理性生活的自然规律;这种统一又决定了每个个人的具体任务,每个个人应以他的特殊方式表现这种统一”[10]。根据浪漫主义的道德原则,道德不是简单的、僵化的、同一的模式,他们更倾向于接受人性的多样性,探索一种理性与感性的有机融合,像古典主义那样固守理性法则和千篇一律的道德原则,才是不道德的。

无论是康德,还是浪漫主义,都把自由作为至高的精神境界,虽然前者的自由是指依据理性作出正确选择,只有能够按照道德律行事的自律的人才是自由的,后者的自由作为道德的前提,偏向于对内在自我的认同与表达,但是,这种对“自由”的追求,从康德开始,到席勒和黑格尔,一直是德国美学中一个至关重要的论题。这种自由精神也正是浪漫主义美学的理论源泉。从康德到浪漫主义,一直延续这样的思想理路:审美与人的自由相关。对于康德,美是通向道德之境的中介和桥梁,他为审美确立了先验的本体论依据;至浪漫主义,则更进一步,美不再作为道德的象征物而存在,美本身就是一种道德,审美被提升至解放与救赎人类的高度。浪漫主义甚至要求一切都遵循艺术规律,把美学模式强加于现实生活,渴望通过审美的、艺术的方式摆脱现实人的不自由的境地,引导人走出现代文明的困境。

四、“人是目的”与浪漫主义主体性原则

在西方传统哲学思想中,知识和真理具有先在性,探索真理要求主观观念与客观对象相符合,阐释真理只能通过“模仿”达到一种相似性的再现。而在康德的批判哲学中,他一反传统,颠倒了知识与对象之间的关系。他一方面肯定了主体只能够认识我们感觉经验中的“现象界”,而对“物自体”无能为力;另一方面,又认为,我们之所以能够对对象形成知识,不在于知识符合对象,而在于对象符合主体的先天认识形式。康德以其独特的“哥白尼式革命”证明了科学知识的普遍必然性,同时也突出了主体在认识及实践中的能动作用。虽然人的知性不能够认识物自体,但人的理性使人能够根据自由意志按照普遍法则在实践领域为自己立法。

在康德美学中,对主体性原则的强调,还表现在他将人及人的存在看作是终极目的。在《判断力批判》中他说,“作为一个道德的存在者的人”,“他的存在本身中就具有最高目的,他能够尽其所能地使全部自然界都从属于这个最高,至少,他可以坚持不违背这个目的而屈从于任何自然的影响。——既然这个世界的事物作为按照其实存来说都是依赖性的存在物,需要一个根据目的来行动的至上原因,所以人对于创造来说就是终极目的”。[3]291康德坚持认为,自然中的一切事物都遵循概莫能外的必然性。如果人也受外界因素所左右、驱动,那么就是遵从他律性法则,人就没有自由可言,也不具有任何道德价值。自然界中的万物,恰恰唯有人能够按照自由意志遵从道德律而行事,因此只有人是自由的,只有人才能够成为一切目的的终极目的。施莱格尔等人的浪漫主义激情受到康德“人是目的”思想的极大振奋。

康德这种目的论美学思想将人的存在及价值提升至至高无上的位置,道德的人才是最终的旨归,因此审美的目的终究还是要服务于道德的目的的。“美学的植根不在一般表层的主客体关系中(认识论之美学),而在于主体人的最高存在——道德存在——之深远意蕴中(道德形而上学之美学)。”[11]正如罗兰·斯特龙伯格在《西方现代思想史》中对康德的评价:他“强调自律的道德主体的尊严,主张人应该是自由的,应该被视为目的而不是工具,因此对19世纪的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做出了重大贡献”[12]。这种对个体价值与尊严的尊重与高扬,对自由意志、自律人格的无上追求,深深影响了席勒,并通过席勒传给了浪漫主义者们,成为浪漫主义美学主体性原则的深层内涵之所在,由此开始了浪漫主义美学的主体性转向。

五、结论

康德审美道德论充分意识到了二者的分离与关联问题,并且把握了18世纪一个至关重要的美学难题:一方面,面对艺术体制的变化(艺术脱离文艺复兴及古典时期对教廷、宫廷赞助的依附,成为相对独立的事业),如何将审美趣味从认知判断与道德判断中脱离出来,使其具有独立自主的价值;另一方面,艺术又不能脱离启蒙的基本情境(即道德和政治等实践旨趣)。摆在康德面前的是一个迫在眉睫的任务:“如何使正在走向自主的艺术重新回到人类的根本关切之中,而不是——康德仿佛先知般地预见到了艺术自浪漫主义之后——走向完全自主并最终限于‘为艺术而艺术’的苍白琐碎。”[13]27可以说,康德的审美道德论,不但预见了浪漫主义在追寻自由之路上越走越远而可能面临的危险处境——过于注重自我保存,将道德的根基建立在世俗感性快乐的基础之上,过于依赖审美去弥合人性分裂与实现自我拯救;也为这一危机的解决提供了一种可能的方案——康德美学中的“审美共通感”概念表明,积极的情感交往最终会使人趋向道德与文明,而被美所象征的道德只能是“公德”意义上的道德。康德的审美道德论也因此而显现出一种深刻的政治内涵。诚然,美如果完全抛弃道德,便会显得苍白无力,只有与道德相关联,美才更具深意而韵味悠远。只有在这一联系中,作为理性存在的人、自律的人、有尊严的人才真正超越自身的感性存在,而成为自由的人。

从古希腊到18世纪,美与艺术始终难以脱离“模仿”的窠臼。直到康德,美被给予了“象征”至善的新生。在康德这里,美虽独立于道德价值之外,但还只不过是作为道德的象征而存在。及至浪漫主义,美则被视为启示和发现真理的重要途径。从美依附于道德,到“美是道德的象征”,再到浪漫主义,美被提升为主体与现实世界之间的和解力量,被赋予批判的精神,审美越来越向道德领域扩张,正是康德的审美道德论为此提供了契机。

以赛亚·伯林曾经指出:浪漫主义带给我们艺术自由的观念,同时也给予我们一个事实,那就是盛行于18世纪的科学与理性精神并不能解释艺术家个人以及人类的全部。“多重价值并存且互不兼容的观念;多元性、无穷性、人的一切答案和决定的非完满性的观点;在艺术或生活中,任何声称完美和真实的单一回答在原则上都不是完美和真实的”[14],这些既是浪漫主义给予我们的馈赠,也可以被视作康德美学精神的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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