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文化角度看“私了”在中国存在的原因
2018-02-13王秀芬
现代交际 2018年1期
关键词:文化
王秀芬
摘要:在中国,人们通常采取“私了”来解决纠纷。人们选择这种方法在于长期受到的文化方面的影响。本文主要着眼于文化视角,发现“私了”长期存在于中国社会的主要原因,化解“私了”的弊端。
关键词:“私了” 纠纷 文化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8)01-0250-02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改革开放以來,法律建设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很多人还是选择非法律途径的私人调解来解决纠纷。李全文(2007)称调解作为一种古老的解纷方式,在中国历史悠久,长盛不衰,它根植于中国的独特文化基础,反映着中国人的心理文化。
对于私了问题的研究,多数学者从刑事案件的私了出发,分析私了对于司法的利弊以及私了这种纠纷解决方式本身的利弊。也有学者提到或分析其长期存在于中国社会的原因,丁春燕(2015)在研究各种纠纷解决机制中分析了中国文化在其中的作用。
但是对其主要原因——文化缺乏深入分析。本文分析了私了长期存在于中国社会的原因,以期以正确的态度来对待私人调解并合理利用这种方式来避免犯罪行为。
二、私了的概念
对于私人调解的定义,许多学者提出不同的观点。肖仕卫(2010)讨论了刑事案件的“私了”定义,其特点包括具有民间自发性,允许非国家机关特别是司法机关的第三方介入。黄冬梅(2011)在其研究里表示“私了”指部分轻微刑事案件发生后,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不经司法机关私下里涉及的刑事案件了结,双方对此案件都不再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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