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与医院合作的优缺点分析
2018-02-13李萍
精品 2018年1期
关键词:医院
■李萍
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社会医疗保险在我国的建立发展时间不长,但是已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全面覆盖。从最初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再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铺开,以及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群体的就医的各项制度的普及,使得医疗保险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稀松平常的事。与此同时,由于社会医疗保险的全面铺开,一方面导致了管理成本的增加,另一方面又出现了管理效率低下的问题,为了提高管理效率,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就显出其必要性了。
1 医疗保险的形式分类
以往,我们提到的医疗保险,一般都是指社会医疗保险,这种类型的医疗保险是由政府提供的最基础的医疗保险。它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实行的保险原则,保险费用由国家、单位、个人共同缴纳,由政府成立的专门的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这笔费用集中起来,再针对参保者的医疗需求,这其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然而,社会保险医疗是对民众最基本的医疗需求的保障措施,同时,由于其覆盖的范围较大,在面对重大疾病或需要紧急处理的医疗保险事件时,超出社会医疗保险范围以外的部分或是不能及时予以处理的时候,则需要由个人承担。这时,商业医疗保险就对社会医疗保险进行了及时的补充。
与社会医疗保险不同,商业医疗保险是由商业保险公司为民众提供一项医疗保险服务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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